1、【
简答题】
某企业根据政府拆迁协议进行搬迁,政府规定了6个月的搬迁期,并已收缴企业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该企业计划用4个月搬迁完毕,并希望了解搬迁涉税事宜,提出了如下问题:
(1)由于是跨县搬迁,营业执照需要变更,是否也需要变更税务登记?
(2)6个月的搬迁期里,原在A县的的原场地和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新迁入的场地共计拥有土地80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与地10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4000平方米、露天游泳池1250平方米,还有200平方米无偿提供给公安消防部门存放器材,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假定上述土地是新征用的非耕地,从何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预计委托施工单位在新址建造的生产车间和露天游泳池在9月20日办理验收手续,12月8日开始生产,其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从何时开始缴纳?
(5)新址的办公楼总造价4000万元,建造完成后,又加装了500万元的智能化楼宇设施和中央空调,上述设施在会计账面独立核算,另外该办公楼对应土地使用权金额300万元,也是在会计账面独立核算,该办公楼计算房产税的原值是多少?
[6分]
解析:
1.由于跨县市搬迁,企业经营场所的变更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工商登记办理变更或注销之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2)政府已收缴企业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在政府规定的搬迁期内,企业继续使用此房产及场地的4个月,按规定应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企业自行申报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3.企业内部学校、幼儿园占地免交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绿化用地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面积是80000—1000—200=78800平方米。新征用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委托施工单位建造的生产车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即在10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露天游泳池属于建筑物但不属于房产,不缴纳房产税。
5.智能化楼宇设施、中央空调、地价,不论是否独立记账均应并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该办公楼房产原值=4000+500+300=4800(元)。
2、【
简答题】
京华百货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批发、零售、服务等业务,按照楼层分设家电组、黄金珠宝组、烟酒食品组、服装组、化妆护肤 组、图书音像组,在财务部分账核算。统一纳税。另将顶层承包给SSY饮食公司经营饮食大世界,饮食收入归SSY公司所有,百货公司每月收取SSY承包费30000元。2012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家电组采用交款提货方式零售彩电,取得现金收入80000元;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冰箱,实际收到零售金额40000元(已扣除了2000元旧冰箱折价款);当月从厂家购进家电,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l5300元,其中10%奖励给本企业先进员工;当期修理小家电修理费收取现金27846元。
(2)黄金珠宝组当月零售翡翠手镯,零售金额55000元;零售包金手镯,零售金额5000元;零售l8K金镶宝石首饰,零售金额50000元;以旧换新销售24K足金首饰,实际收到零售额70000元(已扣除了30000元的旧的金饰品的折价款),当月采购黄金珠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23800元。
(3)服装组代销服装厂服装,向顾客收取现金150000元,平价与服装厂结算,并按照零售额的25%向厂家收取返还收入,另一次性收取服装厂20000元的上架宣传费。
(4)化妆品组进口高档化妆品一批,货价500000元,支付采购中介佣金8000元、空运及保险费用l3560元,化妆品关税税率25%,入境后自口岸至厂区运费3000元,取得国际货运代理发票。批发和零售化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00元,支付批发货物的运费10000元和装卸费l000元,取得相关发票。 (5)图书音像组零售图书音像制品收入240000元,将市场零售价50000元的一批图书捐赠给受灾地区,当月采购图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1000元,将一批市场零售价20000元的图书与服装厂等价交换一批员工工作服,双方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上述相关需要认证的发票均经过认证,要求按顺序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家电组当期应纳增值税;
(2)黄金珠宝组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3)黄金珠宝组当期应纳的消费税;
(4)服装组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5)化妆品进口应缴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
(6)化妆品组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7)图书音像组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
(8)图书音像组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9)京华百货公司当期应的营业税。
[15分]
解析:
1.家电组当期应纳增值税=(80000+40000+2000+27846)/(1+17%)×17%-15300×(1—10%)=21772.5—13770=8002.50(元)
2.黄金珠宝组当期应纳的增值税=(55000+5000+50000+70000)÷(1+17%)×17%-23800=26153.85-23800=2353.85(元)
3.黄金珠宝组当期应纳的消费税=(50000+70000)÷(1+17%)×5%=5128.21(元)
4.服装组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150000/(1+17%)×17%=21794.87(元)
进项税额=150000/(1+17%)×17%一150000×25%/(1+17%)×17%
=21794.87—5448.72=16346.15(元)
应纳税额=21794.87—16346.15=5448.72(元)
5.化妆品进口应缴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
进口关税=(500000+8000+13560)×25%=521560×25%=130390(元)
进口消费税=(500000+8000+13560+130390)/(1—30%)x30%=931357.14x30%=279407.14(元)
进口增值税=(500000+8000+13560+130390)/(1—30%)×17%=158330.71(元)
进口三税合计=130390+279407.14+158330.71=568127.85(元)。
6.化妆品组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1000000×17%-(10000×7%+158330.71)=10969.29(元)
7.图书音像组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11000+20000/(1+17%)×17%=13905.98(元)(8)图书音像组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240000+50000+20000)/(1+13%)×13%-13905.98=21757.74(元)
9.京华百货公司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
=30000×5%(承包费)+20000×5%(上架宣传费)=2500(元)。
3、【
简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6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依据受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8000万元,当月办妥土地使用证并支付了相关税费。自2012年7月起至2013年6月末,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受让土地60%(其余40%尚未使用)的面积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并全部销售,依据销售合同共计取得销售收入18000万元。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支付给建筑公司的劳务费和材料费共计6200万元,开发销售期间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利息费用500万元(只有70%能够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且能够合理分摊)。 (说明:当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契税税率为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产权转移书据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本题目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地价款和契税。
(3)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4)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5)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
(6)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6分]
解析:
1.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
=8000×0.5‰+18000×0.5‰+0.0005+6200×0.3‰=14.86(万元)
2.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地价款和契税
=8000×60%+8000×3%×60%=4944(万元)
3.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18000×5%×(1+5%+3%)=972(万元)
4.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500×70%+(4944+6200)×4%=795.76(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
=18000—4944—6200—972—795.76-(4944+6200)×20%=2859.44(万元)
6.增值率=2859.44÷(18000—2859.44)×100%=18.89%,适用税率为30%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859.44×30%=857.83(万元)。
4、【
简答题】
李某系某市居民,于2010年7月以发票所载金额50万元购得一临街商铺,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购置后一直对外出租。2012年5月,将临街商铺改租为卖,以80万元转让给他人,不能取得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的评估价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
(3)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分]
解析:
1.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800000—500000)×5%×(1+7%+3%)=16500(元)
2.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800000×0.5%o=400(元)
3.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存量房无法取得评估价,但能提供购房发票,购买1年零10个月,按照2年计算,每年加扣发票所载金额的5%,相关税费可扣除但不能加扣。
可扣除项目=500000×(1+5%×2)+10000+16500+400=576900(元)
增值额=800000—576900=223100(元)
增值率=223100÷576900≈38.67%<50%
土地增值税=223100×30%=66930(元)
4.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00000-500000-10000-16500-400-66930)×20%=206170×20%=412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