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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试题
1、【 判断题
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分]
答案: 错误
2、【 判断题
减征关税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以税则规定税率为基准,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以最惠国税税率或者普通税率为基准。(    ) [1,1分]
答案: 正确
3、【 判断题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一律不征收房产税。(    ) [1,1分]
答案: 错误
4、【 判断题
在确定车船使用税计税标准时,载货汽车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者免算;超过半吨都按1吨计算。(    ) [1,1分]
答案: 错误
5、【 判断题
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 [1,1分]
答案: 正确
6、【 判断题
出口退回的增值税税额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出口退回的消费税税额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 [1,1分]
答案: 正确
7、【 判断题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计算其股权转让所得时,可以从转让收入金额中扣除其分享的被投资方的股息性质的所得。(    ) [1,1分]
答案: 错误
8、【 判断题
个人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工资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 [1,1分]
答案: 正确
9、【 判断题
税务机关为保全税款,对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的、继续使用不会减少其价值的财产,执行机关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    ) [1,1分]
答案: 正确
10、【 判断题
各级税务机关下设的税务所,稽查局以及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都不具有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 [1,1分]
答案: 错误
11、【 简答题
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己税烟丝300万元,本期外购己税烟丝取得防伪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支付本期外购烟丝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为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库存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25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50元)、雪茄烟500箱;
(3)经专卖局批准,销售卷烟给各商场12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2%的折扣,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经税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5)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零售雪茄烟15箱和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取得雪茄烟过期的包装物押金收入7.02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烟丝短缺32.79 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79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烟丝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雪茄烟消费税比例税率25%、烟丝消费税30%,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12月份销售卷烟与取得延期付款补贴收入的销项税额;
(2)计算12月份销售雪茄烟与押金收入的销项税额;
(3)计算12月份非正常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4)计算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12月份与销售卷烟相关的消费税;
(7)计算12月份与销售雪茄烟相关的消费税;
(8)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9)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分]
解析:
 (1)12月份销售卷烟与取得延期付款补贴收入的销项税=3600×17%+2400×17%+21.06÷1.17×17%=6018×17%=1023.06(万元)
(2)12月份销售雪茄烟与押金收入的销项税额=600×17%+35.1÷1.17×17%+40×(600÷300)×17%+7.02÷1.17×17%=716×17%=121.72(万元)
(3)12月份非正常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32.79-2.79)×17%+2.79÷(1-7%)×7%=5.1+0.21=5.31(万元)
(4)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40+50×7%+120×7%-5.31=346.59(万元)
(5)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1023.06+121.72-346.59=798.19(万元)
(6)12月份与销售卷烟相关的消费税=〔3600+2400+21.06÷(1+17%)〕×45%+(1200+800)×0.015=2738.1(万元)
(7)12月份与销售雪茄烟相关的消费税=〔600+600÷300×40+(35.1+7.02)÷(1+17%)〕×25%=179(万元)
(8)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2738.10+179-2100×30%=2287.1(万元)
(9)12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798.19+2287.1)×(7%+3%×50%)=262.25(万元)注:按照最新的政策,卷烟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政策已经取消,在此政策下,12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798.19+2287.1)×(7%+3%)=308.53(万元)
12、【 简答题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船纳税人,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05年3月发生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400000元、相关费用3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
(2)将生产中使用的价值500000元设备运往国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支付给境外的修理费用50000元,料件费100000元,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收回了该设备;
(3)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0000元,保险费用80 000元。
(注:进口关税税率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8%,单位金额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6分]
解析:
 (1)进口小轿车关税完税价格=400000+30000+40000+20000=490000(元)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490000×20%=98000(元)修理设备应缴纳的关税=(50000+100000)×20%=30000(元)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2000000+120000+80000)×20%=440000(元)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98000+30000+440000=568000(元)
(2)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90000+98000)÷(1-8%)×8%=51130.43(元)
(3)卷烟进口环节消费税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000000+120000+80000+440000)/80000+0.6〕÷(1-30%)=48(元)(50元,适用比例税率为30%)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0%)×30%+0.6×80000=1200000(元)
(4)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90000+98000)÷(1-8%)×17%=108652.17(元)修理设备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50000+100000)×(1+20%)×17%=30600(元)卷烟进口增值税 =(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0%)×17%=652800(元)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108652.17+30600+652800=792052.17(元)
13、【 简答题
某市一娱乐公司2004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1)门票收入220万元,歌舞厅收入400万元,游戏厅收入100万元;
(2)保龄球馆自7月1日开馆,至当年年底取得收入120万元;
(3)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入150万元;
(4)非独立核算的小卖部销售收入60万元;
(5)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6)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分别取得租金76万元、赔偿金4万元;
(7)派出5名员工赴国外提供中医按摩服务取得收入70万元;
(8)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10万元。
(注:除税法统一规定的特殊项目外,该公司所在地省政府规定,其它娱乐业项目的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4)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6分]
解析:
 (1)①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220×20%=44(万元)(注:该公司主营娱乐业,门票收入按娱乐业税目计征,税率为20%)歌舞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400×20%=80(万元)游戏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00×20%=20(万元)②保龄球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20×5%=6(万元)③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50×5%=7.5(万元)④非独立核算小卖部是兼营行为,不缴纳营业税,缴纳增值税。应缴纳的增值税:60÷(1+6%)×6%=3.40(万元)(注:由于该公司是娱乐公司不是商业企业,征收率为6%。)⑤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00×5%=30(万元)(注: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⑥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应缴纳的营业税:(76+4)×5%=4(万元)⑦赴国外提供中医按摩服务取得收入属于境外发生的劳务,不是营业税的征收范围。⑧代销福利彩票业务手续费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0×5%=0.5(万元)该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合计=44+80+20+6+7.5+30+4+0.5=192(万元)
(2)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
(3)该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城建税=(192+3.40+4.5)×7%=14(万元)
(4)该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92+3.40+4.5)×3%=6(万元)
14、【 简答题
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度有员工1000人(其中医务人员10人,在建工程人员5人)。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8000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799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16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
(1)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的工资费用110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92.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当地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900元,该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所提工会经费也未上交;
(2)企业年初结转的坏账准备金贷方余额1.2万元,当年未发生坏账损失,企业根据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180万元,又提取了坏账准备金1.08万元;
(3)收入总额8000万元中含国债利息收入7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从被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股息38万元;
(4)当年1月向银行借款2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借款期限1年。购建的固定资产于当年9月3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本题不考虑该项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年利息费用共计12万元,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
(5)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45万元,业务宣传费60万元,全都作了扣除;
(6)12月份,以使用不久的一辆公允价值47万元的进口小轿车(固定资产)清偿应付账款50万元,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小轿车原值50万元,已提取了折旧20%,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50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
(7)12月份转让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取得收入60万元,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35万元也未转销;
(8)12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值直接意冲减了库存商品,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91万元与成本价合计23.91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9)“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上半年缴纳的税款滞纳金3万元,银行借款超期罚息6万元,给购货方的回扣12万元,意外事故损失8万元,非广告性赞助10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4%)。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部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工资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招待费用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清偿债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的流转税费;
(9)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计算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2)计算审计后该企业200年度应补偿的企业所得税。 [9分]
解析:
(1)工资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100-(1000-10-5)×0.09×12=36.2(万元)
(2)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92.5-(1000-5)×0.09×12×14%-1000×0.09×12×1.5%=192.5-150.44-16.2=25.86(万元)
(3)按照税法规定本年应该留存的坏账准备=180×0.5%=0.9(万元)税法上应该冲减坏账准备=1.2-0.9=0.3(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1.08+0.3=1.38(万元)(注:先冲减企业自行提取的坏账准备,然后再冲减税法上的部分,就得出影响所得额的金额)
(4)国债利息不用纳税,因此调减所得额7万元;股息性所得税法上应该按税前利润确认。股息所得调增所得额:38÷(1-24%)-38=12(万元)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7=5万元
(5)利息资本化的期限为9个月,应调增所得额=9(万元)(注:属于会计差错,在43行之前调整)
(6)销售收入=8000(万元)①债务重组视同销售收入=47(万元);②转让无形资产收入60万元应该填入申报表的第一行,作为费用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③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23(万元)④费用限额基数=8000-7-20-38+47+60+23=8065(万元)(注: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收入和股息收入不能作为费用限额基数)⑤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065×0.3%+3=27.195(万元)⑥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065×0.5%=40.325(万元)⑦应该调增所得额=(45-27.195)+(60-40.325)=37.48(万元)
(7)视同销售应调增的所得额=47-50×(1-20%)=7(万元)债务重组应调增所得额=50-47=3(万元),该业务共调增所得额=7+3=10万元
(8)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60×5%=3(万元)应缴纳城建税=3×7%=0.21(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3%=0.09(万元)应该缴纳营业税费=3+0.21+0.09=3.3(万元)(注:由于没有指明是否是土地使用权和取得的方式,因此按收入的全额纳税。)
(9)转让无形资产应该调增所得额=60-35-3.3=21.7(万元)
(10)申报表第43行“纳税调整前所得”=8-38+38÷(1-24%)+9+10(债务重组)+21.7(转让无形资产)+(23-20)(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捐赠视同销售)=63.7(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63.7×3%=1.911(万元)捐赠支出额=23.91(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23.91=1.911=22(万元)
(11)税收滞纳金、购货方的回扣、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不得扣除、银行罚息和因为事故的损失可以扣除。应调增所得额=3+12+10=25(万元)
(12)审计后该企业2004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8+36.2+25.86+1.38+5+9+37.48+10+21.7+25+25)×33%-50×24%-2.16=204.62×33%-50×24%-2.16=53.36(万元)
15、【 简答题
某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8月份开业,注册资金220万元,当年发生经营活动如下:
(1)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份;
(2)建账时共设8个账簿,其中资金账簿中记载实体资本220万元;
(3)签订购销合同4份,共记载金额280万元;
(4)签订借款合同1 份,记载金额50万元,当年取得利息0.8万元;
(5)与广告公司签订广告制作合同1份,分别记载加工费3万元,广告公司提供的原材料7万元;
(6)签订技术服务合同1份,记载金额60万元;
(7)签订租赁合同1份,记载租赁费金额50万元;
(8)签订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合同1份,记载金额150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设置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签订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4)计算签订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计算签订广告制作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6)计算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7)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8)计算签订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6分]
解析:
(1)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的印花税=5+5+5=15(元)
(2)设置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7×5+2200000×0.05%=35+1100=1135(元)
(3)签订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2800000×0.03%=840(元)
(4)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0000×0.005%=25(元)注:利息不缴纳印花税。
(5)广告制作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30000×0.05%+70000×0.3‰=36(元)注:这里原材料是由广告公司提供的,也就是承揽方提供,应当按照购销合同计算贴花。
(6)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600000×0.03%=180(元)
(7)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0000×0.1%=500(元)
(8)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1500000×0.05%=750(元)
16、【 简答题
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企业),1996年8月在我国某经济特区依法设立,经营期15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该企业1996年—2003年的经营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年度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应税所得额 30 -30 20 80 120 180 200 230
出口产值占当年企业产品产值   40% 50% 60% 70% 75% 60% 80%
2004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1-12月取得境内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12月份200万元)、取得出口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12月份600万元);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分别取得餐饮收入90万元,歌厅40万元;
(2)12月份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 万元;
(3)12月份转让股票收益70万元;转让国库券收入30万元;
(4)全年应扣除的销售(经营)成本7300万元(未含12月份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际应酬费70万元、技术开发费60万元(2003年的技术开发费50万元);经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用期限半年,支付了利息费用24万元(同期银行借款利率为5%);
(5)在“营业性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资助相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经费40万元,自然灾害损失3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偿5万元);
(6)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4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了20%的公司所得税。
(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地方所得税不考虑;该企业选择从1997年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199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计算1997年—2001年共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计算200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计算200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计算2004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6)计算2004年12月出口货物应退还的增值税;
(7)计算2004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
(8)计算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交际应酬费;
(9)计算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10)计算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性支金额;
(11)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2)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境外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9分]
解析:
 (1)199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15%=4.5(万元)注: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得利润而实际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当年获得的利润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该企业选择从1997年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所以1996年按规定计算税额。
(2)1997年、1998年免税,1999至2001年减半,税率为7.5%.1997年~2001年共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80-10+120+180)×7.5%=27.75(万元)注:无论1997年是否盈利,均开始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3)200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注:两免三减后,如果为产品出口企业,仍能享受减半优惠,2002年未达到出口企业的标准,不能享受减半优惠。
(4)200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30×10%=23(万元)注:两免三减后,如果为产品出口企业,仍能享受减半优惠,15%减半后的税率为10%。
(5)2004年应缴纳的营业税:90×5%+40×20%=12.5(万元)
(6)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3%)=24(万元)应纳增值税额=200×17%-(85+8.5-24)=-35.5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0×13%=78(万元)2004年12月出口货物应退还的增值税=35.50(万元)
(7)2004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3000+5000+90+40+70+30+58.50=8288.50(万元)
(8)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交际应酬费=8000×0.3%+3+130×1%=28.30(万元)
(9)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和技术开发费=300×5%×6/12+60+60×50%=97.50(万元)
(10)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50+30-5=75(万元)
(11)应纳税所得额=8288.50-〔7300+600×(17%-13%)〕-12.5-28.30-97.50-75=751.20(万元)该企业2004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51.20×15%=112.68(万元)注:2004年出口产值占总收入的比重=5000÷(5000+3000)×100%=62.5%(70%,不能适用继续减半的政策,税率为15%。
(12)该企业2004年度境外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0÷(1-20%)×(33%-20%)=6.5(万元)
17、【 简答题
中国公民李某系一公司高级职员,2004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 500元,另在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分别取得季度奖金3000元;
(2)取得翻译收入20 000元,从中先后拿出6 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
(3)小说在报刊上连载50次后再出版,分别取得报社支付的稿酬50000元,出版社支付的稿酬80000元;
(4)在A、B两国讲学分别取得收入18 000元和35 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和6000元。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2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全年工资和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A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B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个所得税。 [5分]
解析:
(1)全年工资和奖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800)×15%-125]×12+[(3000×15%-125)×4=3360+1300=4660(元)注:季度奖金收入是2004年取得的,应该适用旧政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如果是2005年取得,应该适用新政策,季度奖金应该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纳税,全年应纳税额==[(3500-800)×15%-125] ×8+[(3500+3000-800)×20%-375] ×4=5300(元)
(2)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向贫困地区的捐赠限额扣除,扣除限额=20000×(1-20%)×30%=4800(元))实际捐赠额5000元,所以可以扣除4800元。翻译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1-20%)-6000-4800]×20%=1040(元)
(3)稿酬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1-30%)+80000×(1-20%)×20%×(1-30%)=14560(元)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4)A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1-20%)×20%=2880(元)在A国已经缴纳2000元,在我国应补税=2880-2000=880(元)
(5)B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1-20%)×30%-2000=6400(元)在B国已经缴纳6000元,在我国应补税=6400-600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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