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选题
】
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2间,中间隔一天井。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2分]
、
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
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
乙有优先购买权
、
丙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
2、【
单选题
】
某小区拟解聘现有的物业管理机构,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 )
[2分]
、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答案:
3、【
单选题
】
某小区业主拟使用部分维修费用维修校区内的电梯和水箱,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 )
[2分]
、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答案:
4、【
单选题
】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4年购买此房。进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1年5月,乙购买了进住六楼。2004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分]
、
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进住在后,进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问题
、
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
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
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答案:
5、【
多选题
】
关于校区内车库、车位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有( )
[4分]
、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依约定。
答案:
6、【
多选题
】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4分]
、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
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答案:
7、【
多选题
】
某小区在全部业主入住以后,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内一块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场,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经查,该小区设立了业主委员会,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对此小区业主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为( )
[4分]
、
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
可以个别业主的名义提起诉讼
、
只能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
只能以业主个人的名义提起诉讼
答案:
8、【
多选题
】
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4分]
、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
B公司与C公司之间买卖地下停车场的合同无效。
答案:
9、【
多选题
】
张甲在一栋临街的单元楼里有一套住房,位于这栋楼的顶层。2005年3月,乙房地产公司决定在那栋临街的单元楼楼顶上悬挂一个广告牌,张甲平时很少住在这套房里,于是张甲便独自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允许乙公司使用楼房房顶的合同,乙公司每年向张甲支付使用费5万元。这栋临街楼房的其他住户王丙、曹丁等人知道后,认为张甲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要求张甲给予补偿,张甲坚持不同意。于是,王丙和曹丁便代表其他住户,以张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4分]
、
张甲有权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因为乙公司悬挂的广告牌正在其单元房的上方
、
房顶属于单元楼各房主共有部分,张甲无权独自处分
、
张甲无权独立决定将房顶的使用权让与乙公司,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
王丙、曹丁等住户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出租楼顶获得的收益
答案:
10、【
判断题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分]
答案:
正确
11、【
判断题
】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2分]
答案:
错误
12、【
简答题】
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12分]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条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定义:“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据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是: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体是业主。
(2)区分所有权是在对建筑物进行纵向和横向区分的基础上,由业主所享有的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三项权利所组成的一种复合的权利。
(3)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主要是建筑物,但也不限于建筑物,业主的区分所有权的范围已经从建筑物拓展到整个小区。
13、【
简答题】
试述在区分所有的情况下,专有部分要成为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10分]
解析:
(1)必须具备构造上的独立性。
(2)必须具备使用上的独立性。
(3)通过登记予以公示并表现出法律上的独立性。
14、【
简答题】
某小区,由于没有约定,开发商将59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中的37个,以至少每个4万元的价格出售,引发全体业主不满,认为车位、车库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从此双方纠纷不断。本案中应当如何确定车库车位的所有权?
[15分]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要按照开发商和业主的约定决定。本案中,业主没有与开发商约定车库、车位的归属。对于开发商出售车库、车位的行为,首先应当根据该小区内的实际情况分析开发商是否已经满足该小区业主的基本的停车需要,如果满足了业主的基本停车需要,则开发商的行为合法有效。如果没有满足业主的基本的停车需要,那么就损害了业主依法应当享有的权益,从实现立法目的的角度考虑,《物权法》第七十四的规定应当属于强制性的规定,依《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违反该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应当属无效合同。
15、【
简答题】
试述业主对于物业管理享有的权利。
[10分]
解析:
(1)自主管理权。
(2)自主聘任权。依《物权法》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3)解聘权。《物权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4)监督权。《物权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