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答题】
位于某市一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发生以下各项业务:
(1)用生产成本为70000元的350盒A系列化妆品换取原材料,约定按A化妆品当月销售平均不含税价格250元/盒进行结算,双方互开专用发票;
(2)将A化妆品6000盒与外购的丝绸中国结组成成套化妆品6000套,销售给某商场,每套不含税360元,丝绸中国结的成本为35元/只;
(3)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当月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认证。当月将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
(4)本月附带为一个影视制作公司生产上妆油5000盒,不含税售价为60元/盒;
(5)本期购进酒精一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售价为70000元;
(6)本期自某药材基地购进一批中药材根茎,收购凭证注明价款150000元,支付运费18000元,取得收据。
本期取得电费和税费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分别为25800元和19800元。本期职工食堂和浴室耗用水、电各自占本期购进比例15%。
(化妆品的利润率是5%,关税税率为6%,本期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A化妆品当期最高不含税价格295元/盒)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问题:
(1)当期进口化妆品的关税;
(2)当期进口化妆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3)当期进口化妆品的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4)本期增值税税额;
(5)本期实际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6分]
解析:
(1)进口化妆品的关税=60000×6%=3600(元)
(2)进口化妆品的增值税=(60000+3600)÷(1-30%)×17%=15445.71(元)
(3)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60000+3600)÷(1-30%)×30%=27257.14(元)
(4)销项税=(350×250+6000×360+5000×60)×17%=433075(元)
进项税=(350×250+70000)×17%+15445.71+150000×13%+(25800+19800)×(1-15%)=100480.71 (元)
应纳增值税=433075-100480.71 =332594.29(元)
(5)以物易物,是特殊方式的销售,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应纳消费税=(350×295+6000×360)×30%-27257.14×80%=657169.29(元)
The correct answer:
All figures in Yuan:
(1)Customs on imported cosmetics
60000×6%=3600
(2)Value-added tax on imported cosmetics
(60000+3600)÷(1-30%)×17%=15445.71
(3)Consumption tax on imported cosmetics
(60000+3600)÷(1-30%)×30%=27257.14
(4)Output VAT
(350×250+6000×360+5000×60)×17%=433075
Input VAT
(350×250+70000)×17%+15445.71+150000×13%+(25800+19800)×(1-15%)=100480.71
VAT payable: 433075-100480.71 =332594.29
(5)Barter is a special way of sales, its value-added tax should be calculated based on average price and consumption tax based on the highest price
Consumption tax payable:(350×295+6000×360)×30%-27257.14×80%=657169.29
2、【
简答题】
内蒙古某酒业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白酒生产和销售、出口业务,2009年1月份和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月5日,从某种植公司购进玉米150吨,总价款30万元,取得了普通发票;
1月12日,从国内购进修理配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
(2)1月25日,出口高档粮食白酒1吨,出口离岸价格16万元。已经按规定纳税申报;
(3)2月5日,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13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取得货运发票,发票注明运费7万元;
(4)2月进口两台电子酿酒机械设备自用,支付给国外的买价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
(5)2月国内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未取得货运发票;当月将3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6)2月将单位用过的一批旧电话机(通过低值易耗品核算)出售,取得含税收入2.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7)2月1日将A型白酒130吨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2月15日付款,1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40万元、增值税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企业;
(8)2月12销售A型白酒10吨给本企业关系户,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
(9)2月25日,企业所在地区发生雪灾,购进的玉米质量发生异变,成本为15万元;2月28日,前期购进的免税农产货品由于管理不善被盗,账面成本为2.5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该企业进口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关税税率为10%;②白酒成本利润率10%;③退税率13%;④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企业1月份留抵的增值税;
(3)计算企业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
(4)计算企业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企业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6)计算企业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企业2月销售电话机的增值税;
(8)计算企业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
(9)计算企业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10)计算企业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10分]
解析:
(1)计算企业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进项税=30×13%+47.6+12×7%=52.34(万元)
免抵退不得免抵税额=16×(17%-13%)=0.64(万元)
应纳增值税=0-(52.34-0.64)=-51.70(万元)
免抵退税额=16×13%=2.08(万元)
免抵退税额绝对值大于免抵退税额,所以退税额=2.08万元
(2)计算企业1月份留抵的增值税;
留抵下期抵扣税额=51.7-2.08=49.62(万元)
(3)计算企业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
=(120+8+3+13)×10%=14.40(万元)
(4)计算企业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
=(120+8+3+13+14.4)×17%=26.93(万元)
(5)计算企业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60+3+6+2)×10%=7.10(万元)
(6)计算企业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60+3+6+2+7.1)×17%=13.28(万元)
(7)计算企业2月销售电话机的增值税;
销售其他物品(电话机)销项税=2.8÷(1+17%)×17%=0.41(万元)
(8)计算企业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
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
=397.8+8÷(1+17%)×17%+10×397.8÷130
=429.56(万元)
(9)计算企业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本期可以抵扣进项税=26.93+13.28+7×7%+51×0.7-2.58÷0.87×13%+49.62=125.63(万元)
应纳增值税=429.56+0.41-125.63=304.34(万元)
(10)计算企业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30×2000×0.5+10×2000×0.5)/10000+(2340+8/1.17+2340/130×10)×20%=519.37(万元)
3、【
简答题】
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50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期间费用中广告费450万元、业务招待费15万元、研究开发费用20万元;
(2)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直接捐赠6万元);
(3)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3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
(4)7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未进行账务处理。取得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11.9万元,预计使用10年。
(5)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从A国分后税后利润230万元,尚未入账处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专用设备对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额;
(2)广告费的调整额;
(3)业务招待费的调整额;
(4)调账后的会计利润总额;
(5)对外捐赠的纳税调整额;
(6)研究开发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7)“三费”应调整的所得额;
(8)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
(9)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
(10)年终汇算清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0分]
解析:
(1)计算专用设备对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额
(70+11.9)÷10÷12×5=3.41(万元)
(2)广告费的调整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
(3)业务招待费的调整额
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9=6万元
(4)调账后的会计利润总额=600-3.41+230=826.59(万元)
(5)公益捐赠扣除限额=826.59×12%=99.19(万元)>实际公益捐赠30万元,公益捐赠不需纳税调整。
对外捐赠的纳税调整额=6(万元)
(6)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20×50%=10万元,可以调减所得额
(7)“三费”应调增所得额: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用调整。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50×14%=21(万元),实际支出23万元,应当调增所得额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应当调增所得额6-3.75=2.25(万元)
“三费”共计应调增所得额=2+2.25=4.25(万元)
(8)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826.59+75+6+6-10+4.25-230=677.8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677.84×25%=169.46(万元)
(9)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200×20%+100×30%=70(万元),
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75-70=5(万元)
(10)2008年该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69.46-(70+11.9)×10%投资抵税+5境外补税-150已预缴=16.27(万元)
4、【
简答题】
某工业企业位于县城,2009年经济业务如下:
(1)年初拥有土地面积共计5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生产厂房占地40000平方米、职工医院占地2000平方米、职工子弟学校占地1500平方米、厂区外公用绿化占地1000平方米、区内绿化占地2200平方米;本年5月建造仓库新购入耕地2000平方米;
(2)固定资产账面记载企业年初固定资产总值为8000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原值为4000万元,净值为2500万元;本年8月,新建仓库投入使用,账面价值480万元。
(3)年初企业将旧办公楼对外出租(账面原值1000万),合同约定租期两年,租金共计100万元,当年已经取得租金50万元;企业将设备一台对外出租,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当年应收取租金40万元,因对方资金困难承诺次年一月底前支付;
(4)企业当年符合国家政策,取得北京工商银行贴息贷款3000万元。另受让一项专利权,合同约定金额为1500万元。
(企业适用土地使用税税率为5元/平方米;当地耕地占用税为20元/平方米;当地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当期应纳增值税为5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2009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2)企业2009年应纳房产税;
(3)企业2009年应纳营业税;
(4)企业2009年应纳印花税;
(5)企业2009年应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6分]
解析:
(1)企业医院、学校、厂区外公用绿化占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0000-2000-1500-1000)×5=227500(元)
应纳耕地占用税=2000×20=40000(元)
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227500+40000=267500(元)
(2)企业自用房产应纳房产税=(4000-1000)×(1-30%)×1.2%×10000+480×(1-30%)×1.2%×4/12×10000=265440(元)
企业出租房产应纳房产税=50×12%×10000=60000(元)
企业应纳房产税=265440+60000=325440(元)
(3)企业应纳营业税=(50+40)×5%×10000=45000(元)
(4)企业应纳印花税
=(100+40)×0.1%×10000+1500×0.05%×10000=8900(元)
(5)企业2009年应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45000+580000)×(5%+3%)=50000(元)
5、【
简答题】
某市一运输企业于2007年10月成立,年底职工共3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00万元,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720万元,投资收益为3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52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21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当年度新增职员35人,资产总额增加到800万元。企业已经按规定到税务机关备案,在汇算清缴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
(1)企业的“其他应付款”科目隐瞒运输收入10万元;
(2)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的合理为工资72万元,并计提但未上缴工会经费1.44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8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5万元;
(4)管理费用中列支企业的财产保险费用2.8万元,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5万元;
(5)销售费用中列支的业务宣传费20万元,广告费10万元;
(6)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30万元尚未宣告分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2008年度应补缴的流转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企业工资及三项费用纳税调整金额;
(3)计算企业管理费用纳税调整金额;
(4)计算企业销售费用纳税调整金额;
(5)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分]
解析:
(1)补缴的营业税=10×3%=0.3(万元)
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0.3×7%=0.021(万元)
补缴的教育费附加=0.3×3%=0.009(万元)
应补缴的流转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
=0.3+0.021+0.009=0.33(万元)
(2)实际支付的工资72万元,可据实扣除。
工会经费1.44万元未上缴,纳税调增1.44万元。
职工福利费纳税调增=15.16-72×14%=5.0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由于企业实际使用1.08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资及三项费用调增金额=5.08+1.44=6.52(万元)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720+10)×5‰=3.65(万元)<15×60%=9(万元),只能按3.65万元扣除。
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管理费用纳税调增金额=15-3.65+5=16.35(万元)
(4)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扣除限额=(720+10)×15%=109.50(万元),实际发生数30万元,不用调整。
(5)2008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收益,应该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股利时确认收入,未进行宣告分配,会计上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应税收入,应该依法调减所得。
20+(10-0.33)+6.52+16.35-30=22.54(万元)
所得为22.54小于30万元,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题目提示企业已经取得所得税优惠的审批,则可以确定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2.54×20%=4.51(万元)
6、【
简答题】
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
(1)2至5月受邀到某证券公司授课,共计三次,每次主办方支付报酬5000元。
(2)3月份有两篇论文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分别取得稿酬3200元和4500元。
(3)购买某基金公司的基金,该基金公司投资方向为股票市场,5月获得上市公司的股息共计5.3万元;
(4)6月6日因购物取得一张发票,中奖1000元;6月8日又因购物取得发票,中奖200元。
(以元为单位,除题目明确的税种外,不考虑其他税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张某授课获得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张某3月份发表的两篇论文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基金公司应代扣王某股息的个人所得税额。
(4)张某6月份因发票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分]
解析:
(1)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3=2400(元)
(2)发表论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00-800)×20%×70%+4500×(1-20%)×20%×70%=840(元)
(3)应代扣个税=53000×50%×20%=5300(元)
(4)发票中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20%=200(万元)
7、【
简答题】
某生产公司2008年销售收入20000万元,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30万元,大大超出了税法规定的5‰的比例。该公司决定就招待费超标问题(假定上述两个数据不变)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09年税收筹划。
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建议是: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企业生产的产品以180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售;330万元的招待费用在两个公司分配:生产企业承担160万元,销售公司承担170万元。
问题
(1)请计算该公司招待费超标对所得税的影响;
(2)请计算事务所筹划对所得税的影响。
[6分]
解析:
(1)该企业限制性费用超标,依据税法就要进行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要根据60%和5‰两个指标进行调整。
调整数据计算如下:
实际发生额的60%为:330×60%=198(万元)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按销售收入的5‰进入税前扣除的部分,即最高限额为:20000×5‰=100(万元)
所得税前允许扣除100万元,超标230万元(330-100)。
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为:230×25%=57.5(万元)
(2)事务所筹划对所得税的影响
生产企业:
在税法上,按招待费用发生额的60%计算为:160×60%=96(万元)
按销售收入的5‰进入税前扣除的部分,即最高限额为:18000×5‰=90(万元)
税法只认90万元
超标160-90=70万元
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为:70×25%=17.5(万元)
销售公司:
按招待费用发生额的60%部分为:170×60%=102(万元)
再按销售收入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20000×5‰=100(万元
二者比较,所得税前允许扣除为100万元
170-100=70万元,综合超标70万元。
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为:70×25%=17.5(万元)
两个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70+70),超标部分应纳税额为:140×25%=35(万元),从筹划的结果看,成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对企业来说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