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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前冲刺卷第二套
1、【 简答题
北京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发生以下各项业务:
(1)以一般海运方式进口一批化妆品,成交价格1180000元、运费20000元。在自海关运往单位的途中发生运费8000元,未取得运费发票。此化妆品入库后,其中的75%被生产领用继续加工化妆品;(经海关审查,公司申报的完税价格未包含保险费,公司的解释是相关费用无法确定,海关对此依法进行调整)
(2)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85000元,加工结束向委托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加工费和添加辅助材料的含税金额共计468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3)当月将生产的A化妆品销售给某商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l500000元;合同约定分三期结算,自当月起,每月末结算一次。
(4)预收款方式销售B化妆品215000套,不含税单价58元/套,货物已经发出。同时发生运费支出和建设基金共计2000元,取得了运费发票;
(5)取得化妆品的逾期包装押金收入l40400万元。
(6)为某影视公司定做演员用的油彩和卸妆油一批,.收取价税合计678600万元,另收取运输费50000元,优质费20200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通过当地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试制的新型化妆品100套,成本为100元/套,不含税单价为130元/套;
(8)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款70万元,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支付运输企业运费l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申请并通过认证,进口关税为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以元为单位)
(1)计算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计算当月销售A化妆品应缴纳的销项税额;
(6)计算当月销售8化妆品应缴纳的销项税额;
(7)计算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额
(8)计算本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12分]
解析:
(1)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
=(1180000+20000)×(1+0.3%)×20%=240720(元)
(2)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1180000+20000)×(1+0.3%)+240720]÷(1--30%)×30%
=618994.29(元)
(3)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
=[(1180000+20000)×(1+0.3%)+240720]÷(1-30%)×17%
=350763.43(元)
(4)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85000+46800÷(1+17%)]÷(1-30%)×30%×(1+7%+3%)
=58928.57(.元)
(5)当月销售A化妆品应缴纳的销项税额
=1500000÷3×17%
=85000(元)
(6)销售8化妆品应缴纳的销项税额
=215000×58×17%
=2119900(元)
(7)销项税额合计
=46800÷(1+17%)×17%+85000+2119900+140400÷(1+17%)×17%+
(678600+50000+20200)÷1.17×17%+130×100×17%
=2343110(元)
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进项税=350763.43+2000X 7%+700000×13%+100000×7%一448903.43(元)
应纳增值税
=2343110-448903.43
=1894206.57(元)
(8)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1500000÷3+215000×58+140400÷(1+17%)+130×100)×30%-618994.29
×75%
=3466654.28(元)
2、【 简答题
某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建材店销售实木地板200箱,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万元,另收取返还利润5万元、包装箱租金2万元。
(2)提供l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A型实木素地板l00箱,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企业没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箱实木素地板继续加工成高档实木指接地板,以每箱不含税售价1.5万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l0箱实木素地板作为年货福利分给职工,同类实木地板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箱0.98万元。
(4)将自产B型号木地板2000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来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B型地板的账面成本为18万元,出厂不含税售价为每平方米160元。
(说明: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建材店销售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实木指接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5)计算本月甲企业合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分]
解析:
(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20+5+2)÷1.17×5%=1.15《万元)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5)÷(1-5%)x 5%=0.79(万元)
(3)本月甲企业销售实木指接地板应缴纳消费税=1.5×90×5%-0.79×90/100=6.04(万元)
(4)甲企业委托加工地板时,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分给职工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
(5)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公司属于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2000×160×5%÷l0000=1-6(万元)
该企业应纳消费税合计:1.15+6.04+1.6=8.79(万元)
3、【 简答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主要从事原油、天然气开采业务,2010年7月发生下列业务: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油1200吨,不含税销售额504万元,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本月支付60%,其余贷款于8月15日前支付。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7月支付货款200万元。
(2)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原油l000吨,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当月收取20%定金,不含税金额为84万元,合同规定8月5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销售天然气1000千立方米,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 .
(4)在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的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为50吨,天然气为30千立方米。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业务(1)、(2)销售原油应纳资源税;
(2)业务(3)销售天然气应纳资源税;
(3)新疆油田分公司当月应纳资源税。 [5分]
解析:
(1)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业务(2)中7月没有发出应税产品,不需要计算资源税。
应纳资源税504×60%×5%=l5.12(万元) (2)应纳资源税=300×5%=l5(万元)
(3)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该分公司应纳资源税=l5.12+15=30.12(万元)
4、【 简答题
位于市区的威盛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宏盛电子科技股份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实木地板30万平方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200万元;零售实木地板5万平方米,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l404万元。
(2)接受某单位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货物金额3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
(3)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实木地板6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用于连续生产实木地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认证,支付购货金额2500万元、增值税税额425万元,已验收入库,期末库存外购实木地板500万元。
(4)每平方米实木地板单位成本90元。
(5)产品销售费用700万元(其中广告费5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其中向母公司借款2000万约定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执行当地工商银行同类中长期贷款最高利率10%)、管理费用6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
(6)营业外支出科目反映业务如下:通过中国红十字会为红十字事业捐款20万元,因排污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l万元,7月因管理不善损失库存的外购实木地板30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10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l0万元,财产损失已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同意税前扣除。
(7)2010年12月份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保专用设备并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0万元,符合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2010年1月,税务机关对该企业上年实木地板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在2009年11月份有一笔实木地板销售收入(价税合计400万元)隐瞒未入账。该企业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于2010年1月20日补交纳了税金和滞纳金。
要求:(1)计算该企业2.OL0年实纳所得税税额。
(2)对该公司上年隐瞒收入的问题,请计算补交税金和滞纳金,按《征管法》规定,该企业负有何种法律责任? [16分]
解析:
(1)企业2010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①税前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但是影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所以,应
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收入=7200+1404÷(1+17%)=7200+1200=8400(万元)
应纳增值税=8400×17%-(425-30×17%+5.1)=1003(万元)
当年应纳消费税税额:
外购已税实木地板:期初库存600万元,本期购进2500万元,期末库存500万元。另有
意外事故损失的外购实木地板30万元,当期生产领用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600+2500-500-30)×5%=128.50(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8400×5%-l28.50=291.5(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3+291.5)×(7%+3%)=129.45(万元)
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期间费用(包括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额)
广告费限额=8400×15%=1260(万元),实际发生额500万元未超过限额,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的5‰=8400×5‰=42(万元),实际发生额 的60%=60×60%=36(万元),准予扣除36万元;
关联借款中,利率执行银行的标准,确定为未超标。只能扣除100万元利息(500万×2×10%),超标准结构的1000万元(2000-2×500)对应的利息100万不得税前扣除,要调整。
可扣除的财务费用=300-100=200(万元)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50%。
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期间费用(包括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700+200+640-60
+36+80×50%=1556(万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捐赠额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会计利润×l2%=[8400+35.1(接受捐赠)+20(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90X(30+5)(销售成本)-291.5(消费税)-129.4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700+300+640)(期间费用)-20(公益捐赠)-1(罚款)-30X(1+17%)+
10(赔款)]×12%=3198.05×12%=383.77(万元)
实际公益捐赠20万元,准予据实扣除。
③该企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
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8400+35.1(接受捐赠)+20(金融债券利息收入)-90X(30+5)(销售成本)-291.5(消费税)-129.4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an)-1556(期间费用)一20(公益捐赠)-[30X(1+17%)-10](损失)=3283.05(万元)
④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税额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专用设备投资抵免限额=200X 10%=20(万元)
该企业2010年实纳所得税税额
2010年实际应纳所得税税额=3283.05X 25%-20=800.76(万元)
(2)对该公司上年隐瞒收入的问题:
税务机关责令该公司补缴税款: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400/(1+17%)X(17%+5%)=75.21(万元);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5.21 × 7%+75.21×3%=5.26+2.26=7.52(万元)。
合计税金=75.21+7.52=82.73(万元);滞纳金=5/10000×(16+20)X(5.26+75.21)×10000=14484.6(元)
按征管法规定,该企业上述行为构成偷税,税务机关在追缴税金和滞纳金后,并处少交税金的50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简答题
公民张某是某高校教授,2010年取得以下各项收入:
(1)该企业实行年薪制,张某每月取得工资3000元,l2月取得年终效益工资64000元和生育津贴780元;
(2)4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40000元,李某当即拿出l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灾区;
(3)5月份为B公司进行营销筹划,取得报酬35000元,该公司决定为张某负担个人所得税;
(4)7月份出访美国,在美国举办讲座取得酬金收入折合人民币8300元,主办方扣缴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415元;出访美国期间通过协商将其另一本专著翻译成英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折合人民币37350元,在美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6249.90元;
(5)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
(6)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折合人民币4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00元;从B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人民币3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
(7)另承包一国有企业,当年经营取得收入500000元,相应的扣除项目为320000元,其含有业务招待费8000元、广告费和宣传费80000元、工资薪金90000元(其中含有承包者的工资30000元)、上缴的承包费100000元。承包协议约定,承包经营成果全部归承包者所有。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张某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张某出版专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张某营销策划取得的所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计算张某在美国所得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计算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从A国取得的所得分别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从B国取得的所得分别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8)计算张某承包经营所得额;
(9)计算张某承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2分]
解析:
(1)实行年薪制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当按一次性奖金
计算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某全年工资所得应纳税款=[(3000-2000)X 10%-25]×12=900(元)
年终效益工资应当按一次性奖金计算纳税,64000÷12—5333.33(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375元.
年终效益工资应纳税款=64000×20%-375=12425(元)
全年工资薪金应纳税款=900+12425=13325(元)
(2)捐赠限额=40000×(1-200%)×300%=9600(元),实际捐赠额l0000元,税前准予扣除9600元。
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 X(1-20%)-9600]×20%X(1-30%)=3136
(元)
(3)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35000-2000)×(1-20%)]÷76%×30%-2000=8421.05(元)
(4)国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8300X(1-20%)×20%=l328(元)
在美国的版权收入属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7350×(1-20%)×20%=5976(元)
应纳所得税额合计=1328+5976=7304(元)
已纳所得税额=415+6249.90=6664.9(元)
来自美国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税额=7304-6664.9=639.1(元)
(5)个人通过拍卖成交的拍卖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个人之前取得该拍卖品的价格,以合法有效的交易凭证为准。如果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拍卖品原值凭证,按3%征收率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
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3%=2400(元)
(6)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4000×20%=8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2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800-200=600(元)
(7)来自8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0-800)×20%=44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超过了抵免限额440元,超限额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仍来自B国的所得已纳税额低于限额部分中补扣。
(8)承包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
业务招待费:500000X0.5%=2500(元)<8000×60%=4800(元),税前可扣除的业
务招待费为2500元,超标8000-2500=5500(元)
广告费和宣传费:扣除限额=500000 X 15%=75000(元),超标80000-75000=5000
(元)
上缴的承包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但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承包费应当调
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l00000元。
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500000-(320000-5500-5000-100000)=2905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90500X 25%=72625(元)
企业净利润=500000-(320000-100000)-72625=207375(元)
承包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207375+30000-(2000 X 12)-100000=113375
(元)
(9)所得额为113375,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750。承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3375×35%-6750=32931.25(元)
6、【 简答题
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8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
(1)旅游景点门票收入650万元;
(2)景区索道客运收入380万元;
(3)民俗文化村项目表演收入120万元;
(4)与甲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以景区内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使用权与甲企业合作经营景区酒店(房屋产权仍属公司所有),按照约定旅游公司每月收取20万元的固定收入;
(5)与乙企业签订协议,准予其生产的旅游产品进入公司非独立核算的商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次性收取进场费10万元。当月该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开具旅游公司普通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民俗文化村表演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4)计算合作经营酒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5)计算商店应缴纳的营业税。 [5分]
解析:
(1)f-1票收入应缴纳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650×3%=l9.5(万元)(2)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服务业的营业税=380×5%=l9(万元)
(3)表演收入应缴纳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120×3%=3.6(万元)(4)合作经营酒店应缴纳服务业的营业税=20×5%=l(万元)
(5)商店应纳营业税=l0×5%=0.5(万元)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7、【 简答题
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机械的生产制造,2010年发生以下业务:
(1)4月30日将房产原值为300万元的房产,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收入l6万元。
(2)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300万元),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金额20万元),受托方另收取加工费50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40万元。
(3)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技术开发金额共计1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与报酬金额之比为3:1。
(4)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金额300万元,公司随后又将其中的100万元业务分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
(5)公司新增实收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
(6)公司启用其他账簿10本。
(说明: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税率分别为0.3%o、0.5%o、0.390、0.30/o0;营业账簿的印花税率分为0.50/o0和每件5元两种;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原值减除幅度为30%;契税税率为4%)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该公司201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2该公司2010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3)该公司2010签订的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4)该公司2010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该公司2010新增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6)该公司2010启用其他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5分]
解析:
(1)该公司201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160000×12%+3000000×(1-30%)×4/lZ×1.2%=27600(元)
(2)该公司2010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20)×0.5‰+200×0.3‰+40×0.5‰=1150(元)
(3)该公司2010签订的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4×0.3‰=750(元)
(4)该公司2010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300+100)×0.3‰=1200(元)
(5)该公司2010新增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2000+500)×0.5‰=12500(元)
(6)该公司2010启用其他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10×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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