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断题
】
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 )
[1分]
答案:
错误
2、【
判断题
】
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该货物会计账面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 )
[1分]
答案:
错误
3、【
判断题
】
种植、养殖业用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 )
[1分]
答案:
错误
4、【
判断题
】
纳税人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房产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
[1分]
答案:
正确
5、【
判断题
】
一份购销合同中所载购销金额100万元,实际执行结果为120万元,签订合同耐已按100万元计算缴纳了印花税,因未修改合同,所以不再补交印花税。 ( )
[1分]
答案:
正确
6、【
判断题
】
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免予交纳印花税。 ( )
[1分]
答案:
错误
7、【
判断题
】
承受与房屋相关的汽车库所有权的,应交纳契税。 ( )
[1分]
答案:
正确
8、【
判断题
】
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税金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发生当期扣除;二是在发生当期计人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 )
[1分]
答案:
正确
9、【
判断题
】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发生在我国境外的所得一律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 )
[1分]
答案:
错误
10、【
判断题
】
非法为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实施虚假纳税担保提供方便的,由税务机关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 )
[1分]
答案:
错误
11、【
简答题】
某市区烟厂在厂门15附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08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烟厂向农场收购烟叶,支付收购价款150000元,价外补贴20000元,另支付运费400元。将烟叶送某县城卷烟厂加工成烟丝,支付对方加工费10000元和增值税1700元,取得增值税发票。
(2)烟厂购买卷烟用专用香料,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入库时因装卸操作不善毁损1/5。
(3)烟厂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专用卷烟纸50000元,增值税发票注明增值税3000元,另支付购纸运杂费350元。
(4)烟厂当期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90%领用投入生产,同时领用加工好的卷烟纸账面20000元。
(5)烟厂销售卷烟50标准箱,按标准调拨价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62500元。
(6)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直接在门市部对外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30000元。
(7)移送10标准箱卷烟至门市部,当期销售了8箱,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12320元。
假定相关发票均已取得并经过认证,要求计算:
(1)该企业增值税的进项税;
(2)委托加工被代收的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该企业当期实际应纳消费税;
(4)增值税销项税;
(5)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6)该企业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烟丝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5%)
[10分]
解析:
本题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收购烟叶可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50000 X(1+10%)X(1+20%)X 13%=25740(元)
支付收购运费可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00 X7%=28(元)
支付烟丝加工费可抵扣进项税1700(元)
购买香料发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5100 X(1—1/5)=4080(元)
购买和加工卷烟纸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3000(元)
该企业增值税的进项税=25740+28+1700+4080+3000=34548(元)
(2)委托加工成烟丝由对方代收消费税=1 150000+20000+150000 X(1+10%)×
20%一25740+400—28+10000]÷(1—30%)X 30%=187632÷(1—30%)X 30%=
268045.71 X 30%=80413.71(元)
代收城建税80413.71×5%=4020.69(元)
代收教育费附加80413.71×3%=2412.41(元)
(3)该企业当期实际应纳消费税133877.66(元)
领用烟丝可从应纳消费税中抵减已纳消费税:80413.71 X90%=72372.34(元)
销售卷烟标准条售价=562500÷(50×50000÷200)=562500÷12500=45(元)
因调拨价低于50元,比例税率用30%
则卷烟销售应纳消费税=50×150+562500 X 30%=7500+168750=176250(元)
门市部销售应纳消费税=8 X 150+112320÷(1+17%)X 30%=30000(元)
该企业当期实际应纳消费税=176250+30000—72372.34=133877.66(元)
(4)当期该企业增值税销项税116303.97(元)
卷烟销售增值税销项税=562500×17%+112320÷(1+17%)×17%=1 11945(元)
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增值税,但不再计算征收消费税。
销售烟丝增值税销项税=30000÷(1+17%)×17%=4358.97(元)
(5)该企业应纳增值税=116303.97—34548=81755.97(元)
(6)该企业应纳城建税=(133877.66+81755.97)×7%=15094.35(元)
该企业应纳教育费附加=(133877.66+81755.97)×3%=6469.01(元)
12、【
简答题】
某生产化妆品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小工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元,增值税510元;外购一批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80000元;
(2)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外购一台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4240元;
(3)内销一批自产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收取支票65720元,含货物的销售款65000元,和运送该批货物的运输收入720元;
(4)出口一批自产A产品,FOB价90000元;
(5)一批三个月前出15的自产B产品79500逾期未收齐有关单证,不能完成外销核销程序。
要求计算:
(1)该企业外购货物可抵扣的增值税;
(2)该企业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该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免或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4)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5分]
解析:
(1)该企业外购货物可抵扣的增值税
购入税控收款机可抵扣增值税=4240÷(1+17%)×17%=3623.93×17%=616.07(元)
(2)该企业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65720÷(1+6%)X6%=62000×6%=3720(元)
应纳消费税=62000 X 30%=18600(元)
(3)该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免或应纳的增值税
出口自产A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到期未收齐单证的自产B产品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79500÷(1+6%)X6%=75000×6%=4500(元)
应纳消费税=75000×30%=22500(元)
(4)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3720+4500—616.07=7603.93(元)
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18600+22500=41100(元)
13、【
简答题】
某首饰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红宝石戒面1000粒,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
(2)购入18K黄金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
(3)将500粒红宝石戒面转售给另一首饰厂,不含税价款60000元;
(4)将300粒红宝石戒面加工成黄金镶嵌戒指,由某商店赊销,该商店当月零售戒指200只,含增值税销售额230000元,商店与该厂发生结算销售,不含增值税价140000元;
(5)支付生产用电费,取得增值税发票,电费5000元,增值税850元,支付生产用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水费1000元,增值税60元。
上述相关发票均经过认证,要求计算:
(1)该厂当期增值税进项税;
(2)该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
(3)该厂当期应纳增值税;
(4)该厂当期应纳消费税;
(5)商店销售戒指应纳的流转税。
[5分]
解析:
(1)该厂当期增值税进项税=17000+34000+850+60=51910(元)
(2)该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60000+140000)X 17%=34000(元)
(3)该厂当期应纳增值税=34000—51910=-17910(元)形成留抵税额
(4)该厂当期应纳消费税=60000×10%-100000 X 50%×10%=1000(元)
注意: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的运用:生产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非金银首饰,
消费税税率10%;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5%。
(5)商店销售戒指应纳的流转税
应纳增值税=23(1000÷(1+17%)X 17%一140000 X 17%=33418.8—23800=9618.80(元)
应纳消费税=230000÷(1+17%)×5%=9829.06(元)
14、【
简答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将20辆A型小汽车送到设在厂区大门El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规定每辆不含税售价13 万元,门市部当月销售了18辆。
(2)用交款提货方式销售A型小汽车25辆给汽车销售公司,每辆不含税售价12万元,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应收价款300万元,当月实际收回价款240万元,余款下月才能收回。
(3)销售B型小汽车50辆给特约经销商,每辆不含税单价10万元,向特约经销商开具了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由于特约经销商当月支付了全部货款,汽车制造企业给予特约经销商原售价3%的销售折扣。
(4)将10辆B型小汽车交给某商厦代销,支付进场广告费3万元,规定每辆含税零售价12万元,当月汽车制造厂与该商厦收回结清了代销款120万元,并另按销售额5%支付,6万元的代销手续费。
(5)从其他汽车制造厂购买B型小轿车底盘用于改装生产B型小轿车,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该批底盘当月均生产领用。
(6)将新研制生产的c型小汽车5辆销售给本企业的中层干部,每辆按成本价10万元出售,共计取得收入50万元,C型小汽车尚无市场销售价格。
(7)销售已使用半年的进口小汽车1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3.28万元,该辆进口小汽车固定自产的原值为30万元,销售时账面余值为28万元。
(8)购进机械设备一批,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适用。
(9)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并经国税务机关认证,支付购进原材料的运输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4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
(10)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工具一批,取得由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进项税额1.8万元,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并取得普通发票。
(11)当月把一批库存的原外购计划用于生产汽车的皮质汽车座套改变用途,用于企业在办公楼的座椅座套,该库存外购座套账面金额25万元(其中明确含抵扣过进项税的运输费用3.72万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账户为25万元。
(12)2007年12月该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下(该企业小轿车适用9%的消费税率,8%的成本利润率):
④申报缴纳的增值税=[13×20+240+500×(1—3%)+(120—6)/(1+17%1+50]×17%一[3·4+6.8+102+(20+4+3)x 7%+1.8]+(33.28—30)/(1+2%)×2%=192.51—115.89+0.06=76.68(万元)
②申报缴纳的消费税:[13×20+240+500×(1—3%)+(120—6)/(1+17%)+50]x 9%一20 x 9%:101.92—1.8=100.12(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或回答问题,计算事项需计算出合计数:
(1)根据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情况,按资料顺序逐项指出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2007年12月该企业增值税的销项税;
(3)2007年12月该企业发生的增值税的进项税;
(4)2007年12月该企业发生的进项税转出;
(5)2007年12月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6)2007年12月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
[10分]
解析:
(1)指出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①处理错误。税法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该企业按照移送量计算纳税是不正确的。
②处理错误。税法规定,以交款提货方式销售货物,应以收款日为开票时限,企业12月将未收货款部分开具了发票,应作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③处理错误。税法规定,销售折扣属于企业的融资行为,不得扣减销售额。折扣部分应作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④处理错误。该企业收取货款后,按照平销返利支付给商厦的代销手续费,不管是否与销售额、销售量有关,都不能冲减销项税额。
⑤处理错误。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小轿车底盘连续生产小轿车,不能按生产领用量计算抵扣消费税。
⑥处理错误。销售给本企业中层干部的C型小汽车无市场销售价格时,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⑦处理错误。销售使用过进口小汽车,售价超过原值的,应对其售价按4%的征收率价税分离计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⑧处理错误。购进生产设备属于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⑨处理错误。保险费用、装卸费用不能按7%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⑩处理错误。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工具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运输费用应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⑩处理错误。原材料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库存原材料金额中的运输费用部分负担明确的,不按17%计算转出进项税额。
(2)该企业2006年12月的增值税销项税=[13×18+300+500+120/(1+17%)+50 ×(1+8%)÷(1—9%)]×17%=1195.90×17%=203.30(万元)
(3)该企业2006年12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3.4+102+(20+2)×7%+1.8=108.74(万元)
(4)该企业2006年12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5—3.72)×17%+3·72÷(1— 7%)x 7%=3.62+0.28=3.90(万元)
(5)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99.1万元
当期企业应纳增值税=203.30—108.74+3.90+33.28÷(1+4%)x4%x50%=99.1(万元)
(6)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75.34万元
当期企业应纳消费税=[13×18+300+500+120/(1+17%)’+50×(1+8%)÷(1—9%)]X 9%=1 195.90×9%×=107.63(万元)
15、【
简答题】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07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通过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54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21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恒富小区项目(含住宅楼、会所和写字楼),住宅楼、会所和写字楼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2500万元,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分摊到住宅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50万元;
(4)写字楼开发成本4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5)与住宅楼配套的会所开发成本100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会所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
(6)9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2000万元;将写字楼的80%出售,取得收入15000万元,10%无偿交给政府用于派出所、居委会等公共事业。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
(6)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5分]
解析:
(1)计算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应缴纳的营业税=(12000+15000)X 5%=1350(万元)
(2)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5400+210)×2/3+(5400+210)×1/3 X(80%+10%)=3740+1683=5423(万元)
销售的普通标准住宅、写字楼以及虽不取得收入,但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会
所、用于非盈利公用事业等,可扣除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2500+4000 X(80%+10%)+1000=7100(万元)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
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300—50)+(2500+5610÷3)×5%+(1000+5610÷3)X 10%+(1683+4000×90%)X 10%+(5423+7100)X20%=468.5+287+528.3+2504.6=3788.4(万元)
这里考核两种利息分摊状况带来的不同处理结果,同时考核加扣20%的规定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
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1350×(1+7%+3%)=1485(万元)
(6)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12000+15000)一(5423+7100+3788.4+1485)=27000—17796.4=9203.6(万元)
土地增值率=9203.6÷17796.4×100%=51.72%,适用40%的税率,速算扣除系数5%
应纳土地增值税=9203.6×40%一17796.4×5%=3681.44—889.82=2791.62(万元)
16、【
简答题】
某高新技术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销售成本25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500万元,销售费用1000万元,管理费用800万元,财务费用74万元,投资收益一26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账面利润和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0。
税务稽查人员张某只身前往该厂检查,出示了工作证后,检查发现下列其他资料:
(1)投资收益一26万元包括用权益法核算对境内居民公司甲的投资收益60万元(当年甲公司没有决定分红);用权益法核算对境内乙企业投资损失16万元;设在A国经营机构亏损70万元。
(2)财务费用74万元中,50万元为外方投资人采用借款方式借入资本金投入该企业的注册资金的利息支出;24万元为向该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9个月用于生产经营的200万元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年利率为9%。
(3)管理费用中,25万元为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准备;60万元为支付母公司的管理费;5万为一项专利权的摊销金额,该专利权为当年以100万元价款向境外企业购买,企业因尚未支付价款,未做相关涉税处理。
(4)营业外支出100万元中的70万为违约购销合同的罚款支出,10万为诉讼费支出,20万为违反政府规定被职能部门处罚的罚款支出。
(5)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2月接受了一台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的赠与,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自行支付0.3万元运杂费将该设备运回,当月投入使用,但是企业将该项赠与挂在往来账上,也没有对该设备计提折旧(该企业设备净残值规定为10%)。
假定该企业在2007年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要求按顺序计算并说明理由:
(1)该企业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金额;
(2)该企业借款利息的纳税调整金额;
(3)该企业管理费用的纳税调整金额;
(4)该企业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金额;
(5)该企业接受捐赠及设备使用的纳税调整金额;
(6)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7)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
(8)该企业应扣缴的税款;
(9)假定税务稽查人员张某当场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与该企业应纳和应扣未扣税款50%罚款,该税务人员做法是否正确。
[10分]
解析:
(1)该企业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金额26万元
①对境内居民公司甲的投资收益60万元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税法不认可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损失,对境内乙企业投资损失16万元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③境外机构经营亏损不得抵减境内机构的盈利,A国机构70万元亏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该企业借款利息的纳税调整金额60.5万元
①50万元资本的利息应由投资人承担,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②向其他企业经营性借款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200 X9%÷12×9=13.5(万元)该企业经营性利息超支24—13.5=10.5(万元)
(3)该企业管理费用的纳税调整金额85万元
①25万元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在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②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在所得税前不得扣除,60万元支付母公司的管理费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4)该企业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金额20万元
①70万元为违约购销合同的罚款支出以及10万元为诉讼费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②2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职能部门处罚的罚款支出在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5)该企业接受捐赠及设备使用的纳税调整金额11.7—0.9=10.8(万元)
①该企业受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1.7=11.7(万元);
②该企业当年将设备提取折旧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1.7+0.3)X(1—10%)÷10÷12×10=0.9(万元)。
(6)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0+26+60.5+85+20+10.8=202.3(万元)
(7)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202.3×15%=30.35(万元)
(8)该企业应扣缴的税款14.5万元
①扣缴营业税=100 X 5%=5(万元);
②扣缴预提所得税=(100—5)×10%=9.5(万元)。
(9)该税务人员做法错误,违反了稽查和处罚程序。
①税务检查人员在实施实地检查时应2人以上,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张某只身前往,没有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不合规定的检查程序。
②不符合规定的处罚程序。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首先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张某没资格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17、【
简答题】
某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曹某自有房屋两套,每套原价均为100万元,一套自住,一套用于开设手工作坊,生产手工艺品,另自2007年4月1日起租人一间门面房销售自产产品,租期两年;自有经营用小轿车1辆和3吨客货两用车一辆。2007年经营如下:
(1)支付门面房2年租金4.8万元;
(2)销售自制手工艺品,账面销售收入70万元;
(3)对外深圳某企业投资,取得对方企业分红3.4万元;
(4)出版《我的发家史》一书得稿费6万元,该书在报纸上连载,得稿费2万元;
(5)手工艺品材料成本20万元,办公杂费1.5万元,缴纳增值税3万元、城建税等税金及附加0.3万元;支付10名雇工工资18万元,曹某工资6万元;(当地税务机关允许业主和从业人员按1600元标准扣除),没有实际发生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但是企业提取职工福利费2.52万元;发生业务宣传费5万元、业务招待费1万元。
(该地区房产税损耗率扣除比例30%,小轿车车船税年税额300,载货汽车每吨40元)
要求计算(计算结果为元):
(1)该企业2007年应纳的房产税;
(2)该企业2007年应纳的车船税;
(3)该企业主2007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5分]
解析:
(1)该企业2007年应纳的房产税=1000000×(1—30%)X 1.2%=8400(元)
(2)该企业2007年应纳的车船税=300+3×40=420(元)
(3)该企业主2007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①投资分红应按利息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34000×20%=6800(元)
②出版书稿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1—20%)X20%×(1—30%)=6720(元)
③连载应视为另一次稿酬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2×(1—20%)X20%X(1—30%)=
2240(元)
④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700000—200000—15000—3000—48000/24×9—8400—420—180000—
700000×2%(宣传费)一700000 X 5%o(招待费)一1600×12=238480(元)
查税率表使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250
该投资人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38480×20%一1250=464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