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断题
】
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对外地来本地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金。
[1分]
答案:
错误
2、【
判断题
】
国务院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
[1分]
答案:
错误
3、【
判断题
】
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诉期的,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诉期起,最长不超过3年。( )
[1分]
答案:
错误
4、【
简答题】
某生产企业某月进口摩托车200辆,每辆的完税价格为20000元,已纳关税10000元。当月国内销售100辆,获得含税销售收入4500000元;将50辆改装成另一型号的摩托车用于销售,获得含税销售收入3000000元;另外50辆委托给某加工厂加工改造成三轮摩托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改装费150000元,收回后直接销售,获得含税销售收入3500000元。
摩托车消费税税率10%。
要求:
(1)计算进口摩托车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2)计算国内销售摩托车应纳增值税税额;
(3)计算加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
(4)计算国内销售摩托车应纳消费税税额。
[4分]
解析:
(1)进口摩托车应纳税额
①应纳消费税=200×(20000+10000)÷(1-10%)×10%=666666.67(元)
②应纳增值税=200×(20000+10000)÷(1-10%)×17%=1133333.3(元)
(2)国内销售摩托车应纳增值税额=(4500000+3000000+3500000)÷(1+17%)×17%-(1133333.33+150000×17%)=439457.27(元)
(3)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20000+10000+666666.67÷200)×50+150000〕÷(1-10%)}×10%=201851.85(元)
(4)生产企业国内销售摩托车应纳消费税额=3000000÷(1+17%)×10%-666666.67×50÷200=89743.59(元)
5、【
简答题】
北京市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9月有关获得如下资料:
(1) 9月2 日,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式向甲商场销售A卷烟500箱,售价为13500元/箱(不含税),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议规定,厂家给予商场售价2%的优惠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同日,销售给某知名大卖场B卷烟600箱,售价为12000元/箱(不含税),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厂家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1.5/20、N/30,本月22日,全部收回货款。
(2)9月3日,以20箱B卷烟向云南某卷烟厂换取原材料烟丝,支付差额款35100元。双方均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3)9月4日,7月2日甲商场发现,从该卷烟厂购入的A卷烟中有5箱商品潮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提出退货,并将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来。卷烟厂将5箱卷烟收回,并按规定给商场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
(4)9月7日,发出7月份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丙销售公司C卷烟5箱,每箱不含税售价8750元。另向购买方收取装卸费3510元。
(5)9月1日,委托某商场代销10箱特制卷烟,协议规定,商场按每箱含税售价14200元对外销售,并按该价格与卷烟厂结算。手续费按每箱500元计算,在结算货款时抵扣。9月3日产品已发给商场,9月27日商场与卷烟厂已结算。
(6)购进原材料辅助材料一批,不含税价格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当月已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认证。
(7)进口一批烟丝,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120万元,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30%。另从报关地运到企业,支付运费5000元、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500元,取得运费发票。这批烟丝已验收入库。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在50元以上的(含5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45%,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在50元以下的,30%。
要求:
(1)计算本月应纳进口环节各税;
(2)计算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3)计算该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金额。
[8分]
解析:
(1)应纳进口环节各税
①应纳关税=120×30%=36万元
②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20+36)÷(1-30%)×17%=37.89(万元)
③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120+36)÷(1-30%)×30%=66.86(万元)
(2)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先确定消费税税率:
卷烟A 13500×98%÷250=52.92元/条>50元/条,适用消费税税率45%;
卷烟B 12000÷250=48元/条<50元/条,适用消费税税率30%;
卷烟C 8750÷250=35元/条<50元/条,适用消费税税率30%;
特制卷烟 14200÷1.17÷250=48.55元/条<50元/条,适用消费税税率30%。
计算应交消费税=(500×150÷10000+500×1.35×98%×45%)+(600×150÷10000+600×1.2×30%)+(20× 150÷10000+20×1.2×30%)+(5×150÷10000+5×0.875×30%+0.351÷1.17×30%)+10×150÷ 10000+10×1.42÷1.17×30%-66.86÷2=305.175+225+7.5+1.4775+3.791-33.43=509.51 (万元)。
(3)应纳增值税
①当月销项税额=〔500×1.35×98%+600×1.2+20×1.2-5×1.35×98%+5× 0.875+0.351÷1.17+10×1.42÷1.17〕×17%=(661.5+720+24-6.615+4.375+0.3+ 12.1368)×17%=1415.6968×17%=240.67(万元)
②当月进项税额=51+〔1.2×20×(1+17%)+3.51〕/(1+17%)×17%+37.89+0.51×7%=93.52(万元)
③当月应纳增值税=240.67-93.52=147.15(万元)
(4)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①当月应纳城建税=(511.69+147.15)×7%=46.12(万元)
②当月应纳教育费附加=(511.69+147.15)×3%=19.77(万元)
6、【
简答题】
某服务公司2005年发生以下业务,试计算其应缴纳的营业税。
(1)提供中介服务,取得服务收入120万元;
(2)派本单位员工上门提供各种服务,取得收入10万元;
(3)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兼营销售打印机,共取得收入30万元,其中,咨询费5万元,销售打印机收入25万元,但公司未能分别核算各自的收入;
(4)与企业相互拆借周转资金获得一笔资金占用费15万元;
(5)从国债二级市场以115元单价购入国债100手,以130元的价格卖出,获得价差收入15万元。
[4分]
解析:
(1)应纳营业税额=120×5%=6(万元)
(2)应纳营业税额=10×5%=0.5(万元)
(3)兼营行为如果不分别核算一律缴纳增值税。在缴纳增值税时,因服务公司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纳增值税行为的单位,所以应按简易征收法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30÷(1+6%)×6%=1.70(万元)
(4)应纳营业税额=15×5%=0.75(万元)
(5)非金融机构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价差收入免征营业税。
(6)服务公司当年应纳的营业税额=6+0.5+0.75=7.25(万元),应纳增值税额为1.70万元。
7、【
简答题】
上海市某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为以外购化妆品生产和销售成套化妆品,2005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⑴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6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认证,支付购货金额2500万元、增值税额425万元,已验收入库。
⑵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2600万元,发生其他生产费用1000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40万件,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
⑶销售成套化妆品30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72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5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额1404万元。
⑷2005年10月3日,销售外购的商标权的所有权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该商标权为2005年2月1日购进并投入使用,支付外购金额60万元,在使用期内按10年期限计算摊销。
⑸发生产品销售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管理费用6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该企业上年度发生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为40万元。
⑹7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的外购化妆品30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10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0万元。财产损失已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同意税前扣除。
⑺从境内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7万元,适用税率为15%,正处于减半期间;
⑻本年度查补2004年度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万元,企业所得税2万元。
⑼本年度新上技改项目,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购置国产设备400万元(本题目不考虑折旧),上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420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33%,消费税税率30%,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要求:
(1)计算该公司2005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
(2)计算该公司2005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收入总额;
(3)计算该公司2005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成本;
(4)计算该公司2005年业务招待费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5)计算该公司2005年意外事故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
(6)计算该公司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该公司2005年实际缴纳税所得额。
计算该公司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8分]
解析:
(1)应纳增值税=(7200+1404÷1.17)错17%-(425-30错17%)=1008.1(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7200+1404÷1.17)×30%-2600×30%=1740(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100×5%=5(万元)
应纳城建税税额=(1008.1+1740+5)×7%=192.72(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1008.1+1740+5)×3%=82.59(万元)
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1740+5+192.72+82.59=2020.31(万元)
(2)该公司2005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收入总额=7200+1404÷(1+17%)+100+37÷(1-15%×50%)=8540(万元)
(3)该公司2005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成本=(30+5)×90+60-60÷(10×12)×8=3206(万元)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500×3‰+3=28.5(万元),实际列支60万元,应调增60-28.5=31.5(万元)
(5)该公司2005年意外事故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30×(1+17%)-10=25.1(万元)
(6)该公司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8540-3206-2020.31-700-300-640+31.5-25.1-80×50%=1640.09(万元)
(7)该公司2005年应纳所得税额=1640.09×33%-37÷(1-15%×50%)×15%=535.23(万元)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限额=400×40%=160(万元)
新增税额=535.23-(420+2)=113.23(万元)
只能抵免115.23万元
实际应纳所得税=535.23-113.23=422(万元)
8、【
简答题】
某设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1999年开业,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形成 A生产项目并从当年起获利。2000年追加投资1500万美元,形成第B生产项目,该项目从2001年起投产,当年取得利润100万元。2005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其中A项目30万元,B项目20万元,已预缴企业所得税8万元。2006年初经会计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项目需要调整:
(1)A项目取得B股股票转让净收益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企业境内投资取得股息5万元,已并入B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A项目企业与境外咨询企业共同与境内客户签订合同并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收入50万元,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境外咨询企业派人来华参与咨询业务。
(4)B项目有2002年到期的应付未付款20万元,债权人没有要求偿还。
(5)A项目国库券到期利息收入4万元和国库券转让收入5万元未计入会计利润。
(6)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从该企业分得利润20万元,汇往境外。
要求:(1)说明该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
(2)逐项说明调整理由,计算该企业200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9分]
解析:
(1)该企业属于地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税法规定的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从获利年度起“二免三减半”的定期税收优惠。由于该企业A生产项目已经享受了“二免三减半”的定期税收优惠,而B生产项目追加投资1500万美元,且超过原注册资本50%以上,属于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单独享受定期减免优惠的追加投资项目。由于B项目2001年获利,2001和2002年两年属于免税年度,2005年是最后一个可以单独享受减半优惠的纳税年度。
(2)逐项说明如下:
①A项目B股股票转让净收益20万元,应计征企业所得税。
②境内投资收益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B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③A项目企业与境外咨询企业共同与境内客户签订合同并提供咨询服务的收取咨询费收入,划分为该企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扣除应纳的营业税以后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0×60%×(1-5%)=28.5(万元)。
④2001年到期的应付未付款20万元,应作为B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
⑤漏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无需调整纳税所得。但转让的国库券收益5万元,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⑥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从该企业分得利润汇往境外,免税。
(3)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计算如下:
A项目应纳企业所得税=(30+20+28.5+5)×15%=12.525(万元)
B项目应纳企业所得税=(20-5+20)×15%×50%=2.625(万元)
合计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2.525+2.625-8=7.15(万元)
9、【
简答题】
位于某市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5年自行申报营业收入9000 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30万元;申报从收入中抵扣的成本、费用、支出等共8200万元,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计算上交所得税264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自制的应缴纳消费税的新产品,成本2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平均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30%,企业按成本价作福利发放给职工,未计算上交消费税、增值税,也未作收入入账;
(2)平均在册职工500人,当地政府规定人均月计税工资800元,企业全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发放工资总额530万元,并按实际工资水平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已计入成本费用。
(3)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50万元,已计入相关费用。
要求:
(1)计算2005年应补交的消费税;
(2)计算2005年应补交的增值税;
(3)计算2005年应补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计算2005年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
[4分]
解析:
(1)应补交消费税=200错(1+5%)÷(1-30%)错30%=90(万元)
(2)应补交增值税=200×(1+5%)÷(1-30%)×17%=51(万元)
(3)应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1+90)×(7%+3%)=14.1(万元)
(4)补缴企业所得税
①自制新产品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00×(1+5%)÷(1-30%)-200-14.1=85.9(万元)
②超标准列支工资及计提相关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30-500×0.08×12)×(1+17.5%)=58.75(万元)
③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9000×3‰+3)=20(万元)
说明:税务机关查补的收入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的基数。
④累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9+58.75+20=164.65(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9000-8200+164.65)×33%-264=54.33(万元)
10、【
简答题】
中国公民王某系在国内某单位任职,2006年3月份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3 000元,当月奖金1000元,季度奖2000元;取得2005年年终奖12000元。
(2)接受某公司邀请担任技术顾问,当月取得收入35000元,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给希望工程。
(3)撰写的一本专著由境外某出版社出版,稿酬36000元,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600元。(4)因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3000元,保险公司赔款2000元;另外取得教育储蓄存款利息3000元。
(5)将1999年8月购入并居住的一套住房(购入价格35万元)和2005年7月购入并居住的一套住房(购入价格40万元)分别以50万元和4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
(6)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出租,出租后仍然用于居住,月租金4500元,当月支付房屋修缮费200元,已经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7)将一套已居住2年的住房(市场价格为20万元)与他人交换一套四居室住房(市场价格45万元),支付差价25万元;
(8)参加一项有奖竞赛活动,获得奖励商品房一套(市场价格为15万元)。
要求:
(1)计算2006年3月取得工资和各项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2006年3月担任技术顾问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假定不考虑营业税费);
(3)计算2006年3月出版专著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计算2006年3月保险公司赔款和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计算2006年3月销售住房应缴纳的营业税;
(6)计算2006年3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房产税;
(7)计算2006年3月应缴纳的契税;
(8)计算2006年3月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9)计算2006年3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0)计算2006年3月获得奖励商品房一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请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王某2006年3月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 2 |
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 |
10 |
| 3 |
超过2 000元~5 000元的部分 |
15 |
| 4 |
超过5 000元~20 000元的部分 |
20 |
| 5 |
超过20 000元~40 000元的部分 |
25 |
| 6 |
超过40 000元~60 000元的部分 |
30 |
| 7 |
超过60 000元~80 000元的部分 |
35 |
| 8 |
超过80 000元~100 000元的部分 |
40 |
| 9 |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 |
45 |
[9分]
解析:
(1)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和季度奖应合并由本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0+1000+2000-1600)错15%-125=535(元)。
取得年终奖: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
(2)担任某公司技术顾问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当月捐赠扣除限额=35000×(1-20%)×30%=28000×30%=8400(元),因此应由该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000-8400)×20%=3920(元)。
(3)出版专著按我国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0×(1-20%)×20%×(1-30%)=4032元,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2600元,应补税4032-2600=1432元。
(4)保险公司赔款2000元和教育储蓄存款利息3000元,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销售(交换)购入并居住超过1年的住宅免征营业税,因此销售1999年购入的住房免征营业税;销售购入并居住不超过1年的住宅按照差价征营业税,因此销售 2005年7月购入的住房应纳营业税=(480000-400000)×5%=4000(元);由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3%缴纳营业税,因此出租住房应纳营业税=4500×3%=135(元)。
(6)由于个人出租住房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因此出租一套三居室房屋应纳房产税=4500×4%=180元。
(7)换入和得奖的住房应纳契税=250000×3%+150000×3%=12000(元)
(8)由于个人出售住房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出售住房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350000)+(480000-400000)-(480000-400000)×5%×(1+7%+3%)】×20%=225600×20%=45120(元)。
(9)住房租金按月依照1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且可扣除当月应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35+180+135×(7%+3%)= 328.5元和装修费200元,因此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328.5―200)×(1-20%)×10%=317.72(元)。
(10)住房得奖应按偶然所得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30000(元)
11、【
简答题】
某企业于2005年成立,领取了营业执照、房产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资金账簿记载其注册资金为1200万元,并设有8本其他账簿。当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接受捐赠,其资本公积增加150万元。
(2)向某汽车运输公司租入2辆载重汽车,租期为5个月,租金合计为7.2万元。同时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运输费用为5万元,其中包含装卸费用8000元。
(3)取得商标专用权,领取了商标注册证。
(4)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由本单位提供7万元的原材料,并支付加工费1.5万元。
(5)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一套机器设备,租赁期为15个月,每月租赁费用为5万元,租赁期满该企业取得该套机器设备。
要求:
(1)计算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财产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4)计算货物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计算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6)计算融资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7)计算该企业合计应缴纳的印花税;
[4分]
解析:
(1)领取营业执照、房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商标注册证应贴花=4错5=20(元)。
(2)8本营业账簿应贴花=8×5=40(元)
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以资金账簿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对增加的实收资本,应就其增加部分贴花,因此,资金账簿应缴纳印花税=(1200+150)×0.05%=0.675(万元)=6750(元)。
合计应缴纳的印花税=40+6750=6790(元)
(3)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租金计征印花税=72000×0.1%=72(元)。
(4)货物运输合同应按运输费用扣除装卸费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50000-8000)×0.05%=21(元)。
(5)委托加工合同应按加工费和提供的辅料金额合计计算印花税税额=15000×0.05%=7.5(元)。
(6)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因此,该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税额=50000×15×0.005%=37.5(元)。
(7)本年度该企业应缴纳印花税税额总计=20+6790+72+21+7.5+37.5=69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