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选题
】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2分]
、
乙优先于丙受偿
、
丙优先于丁受偿
、
丁优先于乙受偿
、
丙优先于乙受偿
答案:
2、【
判断题
】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分]
答案:
错误
3、【
判断题
】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义务,但是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分]
答案:
错误
4、【
判断题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但是要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1分]
答案:
错误
5、【
判断题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1分]
答案:
错误
6、【
判断题
】
上市公司如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资金用途,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
[1分]
答案:
错误
7、【
判断题
】
持票人如果是善意取得伪造的票据,对被伪造人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1分]
答案:
错误
8、【
判断题
】
甲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将本票金额改为8万元后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应支付5万元,戊所受损失3万元应向乙、丁和丙请求赔偿。
[1分]
答案:
错误
9、【
判断题
】
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分]
答案:
正确
10、【
简答题】
2008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及保证范围。另外,债权人也未与债务人约定债权的实现方式。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3)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4)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保证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5)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10分]
解析:
(1)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因此,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
(2)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应当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
(3)①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灭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②乙公司可以要求铁路运输门返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4)①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②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
(5)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由于没有明确约定债权实现方式,丙银行应当优先执行主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因此,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11、【
简答题】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2)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3)9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
(4)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2)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5分]
解析:
(1)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普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乙应当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在本题中,由于有限合伙人丁在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因此,债权人B银行只能要求丁清偿20万元。
12、【
简答题】
某厂系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于2008年10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当日受理了此案。经调查查明有下列情况:
①某建筑设备公司租赁该厂铲车两辆,租金12万元;
②破产案件受理前,顺成商贸公司对该厂有20万元债权,但同时又负有15万元债务,该15万元债务尚未到清偿期;
③该厂欠某工商银行600万元,用自建仓库作为抵押,该仓库现值400万元,工商银行未放弃优先受偿权;
④某啤酒厂对该厂有50万元债权,于2009年1月到期,但该厂于2007年12月提前清偿该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建筑公司租赁的设备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2)顺成商贸公司对该厂的债务尚未到期,可否主张抵销权?为什么?
(3)工商银行可否就600万元债权在债权人会议的重整计划的表决中享有全部的表决权?为什么?
(4)该厂对某啤酒厂的提前清偿行为是否可以撤销?为什么?
[5分]
解析:
(1)建筑公司租赁的设备,应该由建筑公司交付给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交付财产。
(2)顺成商贸公司可以主张抵销。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3)工商银行可以就600万元债权享有全部的表决权。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其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另外,对重整计划是分组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因此,在“重整计划”的表决中,工商银行享有的债权600万元享有表决权。
(4)该厂对某啤酒厂的提前清偿行为可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由于其在2007年12月提前清偿该债务,是在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案件前1年以内,因此,该厂对某啤酒厂的提前清偿行为可以撤销。管理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将提前清偿的财产追回,并入破产财产。
13、【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监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监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分]
解析:
(1)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监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该行为不符合规定,应当是“书面委托”;受托人应当是“董事”。
(2)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3)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