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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师《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全真模拟试卷(5)
1、【 简答题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在招标阶段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括建设单位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以及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位技术、经济专家。事件2: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列内容:①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③中标人还需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15分]
解析:
1.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错误之处以及理由如下。(1)错误之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理由: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错误之处: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中包括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3)错误之处: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位技术、经济专家。
理由:技术、经济专家没有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至少为5位技术、经济专家。
2.事件2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以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理由:应当在投标时提交。
(2)不妥之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理由: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退还。(3)不妥之处: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理由: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
2、【 简答题
2011年11月22日甲房地产公司就一住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乙建筑公司与其他5家建筑公司共同参加了投标。结果由乙建筑公司中标。2011年12月14日,甲房地产公司就该项工程建设向乙建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其中载明:工程建筑面积为90000m 2,中标价格为500万元人民币,要求于12月25日签订工程合同,12月28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乙建筑公司按甲房地产公司的要求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订工程合同。甲房地产公司同意了该意见。 随后乙建筑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配合甲房地产公司在12月28日举行了项目的开工仪式。 但工程开工后,双方就因为对合同内容的意见不一致而发生了争议,故没有正式签订合同。甲房地产公司要求乙建筑公司将工程中的一个专项工程分包给自己信赖的丙公司,而乙建筑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12年3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明确函告乙建筑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乙建筑公司将其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乙建筑公司指出,甲房地产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签订合同是甲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乙建筑公司要求甲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96万元损失。但甲房地产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的合同尚未签订,因此双方还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房地产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
问题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3.由于没有订立合同,双方都有一定损失,双方的损失应当如何承担?并说明理由。 [15分]
解析: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
理由: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往往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
由于投标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那么招标人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之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因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招标人)同意要约(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而投标文件又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两者的内容构成了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
3.由于没有订立合同,双方都有一定损失。一般情况下,承包人(乙建筑公司)应当自己完成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的内容进行分包则为特殊情况;况且,我国立法并不鼓励发包人(甲房地产公司)指定分包。因此,不进行分包是一般的理解。甲房地产公司拒绝签订合同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 简答题
某工程项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l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
1.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
3.判别B、D、F、H 4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15分]
解析:
1.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
理由: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这是《招标投标法》明确禁止的行为。
2.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理由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中,有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参加。
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正确做法: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不能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不妥之处: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正确做法:至少有4人是技术经济专家。
3.B、D、F、H 4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的判断。
(1)B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
理由: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应作废标处理。
(2)D施工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
理由: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不符属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修正后仍属有效投标书。
(3)F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
理由:检验标准与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属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
(4)H施工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
理由: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属于细微偏差。
4、【 简答题
某工程项目在施工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决定编制标底,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1)招标人确定编制的标底价格作为该工程的合同价格。
(2)招标人为了防止标底泄露,决定编制两标底,以防一标底泄露,即采用另一标底。
(3)在编制标底时只考虑了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变化因素。
(4)为了更有利于竞争,在编制标底时,力求使其降到最低价格。
(5)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单价时采用了直接费单价。
(6)为了保证标底的准确和严谨,进行了标底的审查。
问题
1.在编制标底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是否妥当?逐~说明。
2.标底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什么价格?由哪些项目组成?一般应控制在什么范围内?
3.在编制时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单价可以采用什么单价?
4.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标底时,其单价按所综合的内容不同可划分为哪几种方式?主要采用的是哪种方式?
5.标底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6.审查标底主要有哪几种方法? [15分]
解析:
1.对编制标底过程出现的情况是否妥当的判断如下。
(1)不妥。
正确做法:标底价格作为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参考依据。
(2)不妥。
正确做法: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3)不妥。
正确做法:除了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等因素外,还应考虑不可预见费、预算包干费、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费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风险费。
(4)不妥。
正确做法:应力求与市场价格相吻合。
(5)妥当。
(6)妥当。
2.(1)标底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2)应由直接费、问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3)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3.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单价可以采用直接费单价,也可以采用综合单价。
4.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其单价按所综合的内容不同可划分为工料单价、完全费用单价和综合单价三种形式。主要采用综合单价。
5.标底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标底计价的依据、标底价格组成内容和标底价格相关费用的内容。
6.审查标底的主要方法: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审查法和应用手册审查法。
5、【 简答题
某商业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该建设单位拟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工作,并成立了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小组。 由于该项目是大型项目,为了提高招标的竞争性,招标工作小组将该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进行招标。 招标人在两家指定的报纸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目的是针对当地和外地的不同潜在投标人,提出不同的要求,其载明的事项:招标人的名称、招标项目的数量、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问题
1.该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是否合理?在标段的划分中应综合考虑哪些因素?
2.招标公告中提出对当地和外地的不同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3.招标公告中载明的事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 [15分]
解析:
1.该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是合理的。在标段的划分中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
(2)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
(3)对工程投资的影响。
(4)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2.招标公告中提出对当地和外地的不同要求不合理。因为《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相同。
3.招标公告中载明的事项不完全正确。改正如下:
(1)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做到内容真实、表达准确、完整不漏项。
(2)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不是招标公告应载明的内容,而是资格预审通告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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