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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前冲刺卷第一套
1、【 简答题
孙某准备在市区设立一家批发企业,批发副食品,拟注册资本为50万元,拟聘用人工5人。企业预计年销售收入为l70万,购货成本为136万,其他人工成本及耗费为l0万,孙某在设立商贸企业的过程遇到以下问题,向注册会计师咨询,请您从注册会计师角度
回答下列问题:
(1)作为刚创业的企业,在纳税人身份选择上,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孙某的企业能否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3)如果能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能否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孙某的企业,如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能否转换纳税人身份,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5)孙某预计企业在经营初期,为了降低成本,采购时经常向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但能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按3%抵扣进项,因此咨询注册会计师。应该在什么情况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货方,以达到税负最低。(需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6分]
解析:
(1)假设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含购进项目适用税率)为rll,应纳税额为M,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n,应纳税额为N。假设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为A,购迸项目价格为8,增值率为R,则:R=(A—B)/g,B=A/(1+R)。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M=(A—B)×m,将B=A/(1+R)代入,则M=A×[l-
1/(1+R)]×m。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N=A×n。
当M=N时,两者税负相等。令M=N,则A×[1-1/(1+R)]×m=A×3.,即:增值率R=n/(m-n)。也就是说,增值率在这个指标时,两者的应纳税额是相等的。
副食品的税率为17%,m=17%,n=3%,则R=21.43%;
高于平衡点的增值率会导致作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大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增值率低于平衡点时,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会高于一般纳税人。孙某企业的增值率为=(170--136)/170=20%,低于平衡点,孙某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
(2)不可以。因为只有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不可以,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为小型商贸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辅导期为3个月。
(4)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5)主要是判断采购价格来达到税负最低的目的。
假设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货物价格(含税)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货物价格(含税)为B。为了使二者扣除流转税后的销售利润相等,可设下列等式:
销售额(不含税)-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不含税)-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①
销售额(不含税)-B÷(1+征收率)-[销售额(不含税)X增值税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②
令①、②式相等,则:销售额(不含税)-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不含税)-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销售额(不含税)-B÷(1+征收率)-[销售额(不含税)×增值税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则:
A÷(1+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B÷(1+征收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当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时,有:A÷(1+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7%+3%)=B÷(1+征收率)-B÷(1+征收率)×征收率×(7%+3%)
则:
B=[(I+征收率)X(1-增值税税率×l0%)]/[(1+增值税率)×(1-征收率×10%)]
当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3%时,则有:
B=[(1+3%)×(1-17%×l0%)]/[(1+17%)×(1-3%×l0%)]=A
X86.80%
即当采购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索取3%的专用发票购货时,只要供货方至少给予纳税人含税价13.2%的价格折让,就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货方。
2、【 简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开采设备一台,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l20万元,增值税税款为20.4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购进用于管理部门使用的小汽车一辆,取得汽车销售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28万元。
(3)开采原煤l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l/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4)本月将一批原煤移送加工洗煤,将加工出的洗煤销售1000吨,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本月收到全部货款。
(5)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销售额25万元。
(6)上月购进的一批原材料因为管理不善发生毁损,该批原材料账面成本为22.79万元(含运费成本2.79万元)。
(说明,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假设该煤矿所在地原煤的资源税税额为5元/吨,煤炭综合回收率为40%,天然气资源税税额为l0元/千立方米。)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5)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分]
解析:
(1)购进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小汽车,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做进项税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22.79-2.79)×17%+2.79÷(1-7%)×7%=3.61(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4+8×7%+6×7%-3.61=17.77(万元)
(2)销项税额=9000×500×1/3÷i0000×17%+60×17%+25×13%=38.95(万元)
(3)应纳增值税=38.95-17.77=21.18(万元)
(4)应纳资源税=9000×1/3×5÷10000+1000.40%×5÷10000=2.75(Tf元)
(5)应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21.18×(5%+3%)=1.69(万元)
3、【 简答题
某市建筑企业,具有建筑资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2010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本市小学建造校舍,工程施工中耗用自产的建筑材料含税价23.4万元,另收取建筑劳务工程款l00万元。合同中已经分别注明材料和劳务工程款;。
(2)为本市政府装修政府大楼,工程营业额为270万元,已经开具营业税发票270万元;
(3)为本市工业企业建造职工娱乐厅,按合同约定,由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l80万元,提供建筑劳务50万元。另为其安装生产设备一台,设备由工业企业购入,购人原价为500万元,安装费20万元;
(4)为本市某歌舞厅提供装饰劳务,取得劳务收入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要求计算出合计数:
(1)建筑企业为小学建造校舍应纳营业税;
(2)建筑企业为市政府大楼装修应纳营业税;
(3)建筑企业为工业企业建造职工娱乐厅和安装生产设备应纳营业税;
(4)建筑企业为歌厅提供装饰劳务应纳营业税;
(5)该建筑企业当月应纳营业税金额。 [5分]
解析:
(1)为小学建造校舍应纳营业税=100×3%=3(万元)
工程施工中耗用自产的建筑材料应当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2)装修应纳营业税=270×3%=8.1(万元)
(3)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
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为工业企业建造职工娱乐厅应纳营业税=(180+50)×3%=6.9(万元)
安装生产设备应纳营业税=20×3%=0.6(万元)
合计应纳营业税=6.9+0.6=7.5(万元)
(4)装饰劳务应纳营业税=60×3%=1.8(万元)
(5)该建筑企业当月应纳营业税=3+8.1+7.5+1.8=20.4(万元)
4、【 简答题
某市集团公司员工吴某,2010年取得以下收入: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元,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l76元(单位按规定承担176元,合计住房公积金352元);每月另有奖金2500元;
(2)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
(3)利用工作之余为另一建筑企业做工程设计,分三次取得设计费共计30000元;
(4)年初将门面房出租给外地来本地做生意的人员经营,合同租期3年,按年收取租金24000元,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及附加,当年4月因大风阳台受损,支付修理费1000元;
(5)8月取得另一上市公司股息20000元;
(6)受邀请提供培训收入20000元,从中先后拿出6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山区;
(7)甲企业有三项债权打包拍卖(债务人A欠20万元,债务人8欠30万元,债务人C欠50万元),吴某从拍卖会上以70万元购买该打包债权。经催讨,将B债务人的所有欠款收回,收回价款24万元;
(8)当年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4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吴某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
(2)吴某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3)吴某设计费应纳个人所得税;
(4)吴某房屋出租每年应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吴某房屋出租应纳个人所得税;
(6)吴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
(7)吴某提供培训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吴某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9)吴某提取公积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分]
解析:
(1)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500—176—2000)×15%一l25]×12=4483.2(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2500(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l25=4375(元)
(3)设计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4)每月应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24000×12%÷l2+24000÷12×5%×(1+7%+30,4)=350(元)
(5)出租收入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4000÷12—350—800)×20%×10+(24000÷12—350—800—800)×20%+(24000÷12—350一800-200)×20%=1840(元)
(6)取得上市公司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20%=2000(元)
(7)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元)
捐赠贫困地区的扣除限额=l6000×30%=4800(元)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一4800一6000)×20%=l040(元)。
(8)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70×E30÷(20+30+50)]=3(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3×20%=0.6(万元)=6000(元)
(9)提取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5、【 简答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固定资产价值l80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值为l2000万元),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2010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生产A型小客车20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4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7.8万元。全年销售A型,小客车190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482000万元。由于该批小客车装船需要,租赁合同记载购货方向厂家支付468万元装卸工具使用费用。(2)销售A型小客车400辆给本公司职工,合同约定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l600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型小客车50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将其转为企业后勤服务部门自用。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3)全年外购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合同记载支付材料价款共计3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950万元。运输合同记载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ll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50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9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800万元,支付母公司管理费30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房产税)、销售费用4600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3800万元)、财务费用21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8000万元所支付当年利息780万元,当年金融机构贷款年利率6%)。
(5)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60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500万元;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8.6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l8.6万元)。
(6)3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上年股息收入20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10月6日,该汽车公司合并一家专业生产汽车变速器的A公司,A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全部负债为3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1620万元。合并时汽车公司给A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5000万元、银行存款6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
(8)12月10日,因在环保技术上取得成就,国家有关部门赠送单位高档小汽车2辆作为奖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130万元。该单位将奖励车辆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13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1
贷:资本公积l52.1
(9)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500万元(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取得直接投资境外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600万元,已知该股息收人在境外承担的总税负为l5%。
(10)2010年度,该汽车公司自行计算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下:
①增值税=(1482000+1600)X17%-(5950+1100X 7%+130×17%)=246162.9(万元)
②消费税=(1482000+1600)X 10%=l48360(万元)
③城建税、教育税附加=(246162.9+148360)X(7%+3%)=39452.29(万元)④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4÷10000=32(万元)
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482000+1600)+468-190000×4-148360-39452.29-32-1600-600-500-
4600-2100-3600+200+600=524023.71(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524023.71 × 25%=l31005.93(万元)
(说明:假定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该公司小客车消费税税率10%、8型小客车成本利润率为8%,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计算房产税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20%、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4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出计算步骤)。
(1)分别指出企业自行计算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除外)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应补(退)的各种税款(企业所得税除外)。
(2)计算企业2010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3)分别指出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 [12分]
解析:
(1)企业的错误之处(企业所得税除外)如下:
①销售货物收取工具使用费是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和消费税。
②受奖励取得的小汽车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可以作进项税抵扣。
销售给内部职工的小汽车,应该按同类市场价格确认计税收入,生产的B型小汽车后勤部门使用,视同销售,应该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③管理不善损失的原材料应该作进项税转出。
④没有计算印花税和房产税。
⑤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有误,导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数据也是有误的。
补交增值税=468÷(1+17%)×17%+400×(7.8-4)×17%+50×12×(1+80,4)÷(1-10%)×17%+(618.6-18.6)×17%+18.6÷(1-7%)×7%+130×17%
=574.3(万元)
补交消费税=468÷(1+17%)×10%+400×(7.8-4)×10%十50×12×(1+80,4)÷(1-10%)×10%=264(万元)
补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574.3+264)×(70,4+3%)=83.83(万元)
补纳房产税=l2000×(1-20%)×1.2%=ll5.20(万元)
补纳印花税=(1482000+1600+35000)×0.3‰+468×1‰+1100×0.5‰=456.60
(万元)
(2)计算会计利润总额
销售收入=1482000+468÷1.17+400×7.8=1485520(万元)
【提示】自产货物销售给职工,会计应按公允价确认收入。自产自用,会计不确认收入。销售成本=4×190000+400×4=761600(万元)
期间费用=5000+115.2+456.60+4600+2100=12271.8(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一264+83.83+148360+39452.29=188160.12(万元)
营业外支出=3600+(618.6-18.6)×l7%+18.6÷(1-7%)×7%=3703.4(万元)
营业外收入=l30×(1+17%)=152.1(万元)
投资收益=200+500+600=1300(万元)
会计利润=1485520-761600-12271.8-188160.12-3703.4+152.1+1300=521236.78(万元)
(3)价外收入没有还原,销售给内部职工的产品和自产自用的产品没有按同类市场价、视同销售处理,取得的奖励小汽车,进项税不应抵扣,所以,上述有误导致税前扣除的税金和教育附加有误;漏记房产税和印花税导致管理费用计算错误;
招待费超标扣除;借款利息超标扣除;新技术研发费用没有进行加计扣除;管理不善损失材料进项税未进行转出。导致营业外支出有误;支付其他企业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境内投资分回股息红利免税,不用计入应税所得;获得小汽车奖励,应该并入应税所得,企业没有计入是错误的;合并业务,应该按规定计算合并企业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扣除限额,企业全部扣除被合并企业亏损是错误的;境外分回股息不用全部纳税,而是按境内外税率差补税。
业务招待费限额:900×60%=540小于1485520×X0.5%=7427.6,税前扣除540,调增900—540=360万元。
广告宣传费:l485520X15%=222828大于实际发生3800万元,不作调整。
借款利息:780-8000X 6%=300万元,调增所得额300万元。
捐赠限额=521236.78X 12%=62548.41(7/元),实际公益捐赠500万元,不作调整。加计扣除研发费用800x 50%=400万元,调减所得400万元。
调整增加支付的管理费用300万元;获奖调增所得额152.1万元
分回境内投资股息和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所得额=200+500=700(万元)
合并企业扣除被合并企业亏损限额=(8800-3200)×6%=336(万元)
境外分回股息应补税=600÷(1-15%)×(25%-15%)=70.59(万元)
境内应税所得=521236.78+360+300-400-700-336=520460.78(万元)
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20460.78X 25%+70.59=130185.79(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小于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所以,可以申请退税或抵扣下期应纳所得税税额820.14万元。(131005.93-130185.79)
6、【 简答题
某首饰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加工金银首饰、钻石饰品和其他非金银首饰,2010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玉石首饰取得不含税收入129.8万元,镀金首饰不含税收入28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1批,旧项链抵顶12万元,该批项链取得差价款(含税)合计58.5万元;
(3)为某企业定制特定款式的工艺玛瑙首饰和部分金银首饰(共10条)作为礼品赠送使用,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由于定价时,未明确分开计算,金银首饰没有专门价格);
(4)用若干钻石项链和某工业企业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黄金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8万元;外购玉石(原矿)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0A,贵重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玉石首饰和镀金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特定款式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钻石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该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5分]
解析:
(1)销售玉石首饰和镀金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129.8+28)×10%=15.78(万元)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58.5÷(1+17%)×5%=2.50(万元)
(3)定制特定款式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117÷(1+17%)×10%=l0(万元)
(4)用钻石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0.2÷(1+17%)×5%=3(万元)
(5)应缴纳的增值税=[(129.8+28)+58.5÷(1+17%)+117÷(1+17%)+70.2÷(1+17%)]×17%-(58×17%+8.5)=44.17(万元)
7、【 简答题
某县城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度委托建筑公司承建普通住宅楼10栋,其中:90%的建筑面积直接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648万元;其余部分暂时对外出租,本年度内取得租金收入63万元。与该住宅楼开发相关的成本、费用有: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14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契税42万元;前期拆迁补偿费90万元,直接建筑成本2100万元,环卫绿化工程费用6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450万元、销售费用280万元、利息费用370万元(利息费用虽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准确按项目计算分摊)。
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利息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的扣除比例为9%。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应纳营业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合计;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和开发成本金额合计;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税金合计;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合计;
(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增值额;
(6)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5分]
解析:
(1)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648×5%×(1+5%+3%)+63×5%
×(1+5%+3%)=358.99+3.40=362.39(万元)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和开发成本金额合计: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1400+42)×90%=l297.8(万元)
开发成本=(90+2100+60)×90%=2025(万元)
合计=1297.8+2025=3322.8(万元)
(3)准予扣除的税金合计
税金=6648×5%×(1+5%+3%)=358.99(万元)
(4)允许扣除项目合计
开发费用=3322.8×9%=299.05(万元)
加计扣除=3322.8×20%=664.56(万元)
允许扣除项目合计=3322.8+299.05+358.99+664.56=4645.4(万元)
(5)应纳土地增值税额的增值额:
增值额=6648-4645.4=2002.6(万元)
(6)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增值率=2002.6÷4645.4=43.11%
应纳土地增值税额=2002.6×30%=60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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