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断题
】
房产税实行比例税率,分别依照12%和1.2%的税率从价或从租计征。( )。
[1分]
答案:
错误
2、【
判断题
】
凡经过批准进行企业改制重组的,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一律不征收契税。( )
[1分]
答案:
错误
3、【
判断题
】
张先生花费60万元购置了新居室后,欲将原居住8年的约18平方米的旧房卖出,经评估,此房价值30万元。因此房临街,最终以50万元售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经核准后,张某出售的旧房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
[1分]
答案:
正确
4、【
判断题
】
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股票,按市价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 )
[1分]
答案:
错误
5、【
判断题
】
某科技咨询企业开业之日为2002年9月1日,当年所得8万元,企业选择从下一年度2003年计算免税期。2003年企业亏损7万元,2004年所得为11万元,则免税年度是2004年。( )
[1分]
答案:
错误
6、【
判断题
】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5‰坏账准备,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信贷、租赁行业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不超过应收款项余额的3%.( )
[1分]
答案:
错误
7、【
判断题
】
外商投资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原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其资产转为认股投资的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变动部分不必计入原企业损益,而直接转入新企业所有者权益。( )
[1分]
答案:
错误
8、【
判断题
】
张某承揽一项房屋装饰工程,工程2个月完工。房主第一个月支付给张某15 000元,第二个月支付20 000元。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 400元。( )
[1分]
答案:
正确
9、【
判断题
】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必须同时强制执行。( )
[1分]
答案:
错误
10、【
判断题
】
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不享有起诉权,只有应诉权,即税务机关只能当作被告。且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不能反诉。( )
[1分]
答案:
正确
11、【
简答题】
某日用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化妆品和护肤护发用品的生产、进口以及销售经营,2004年10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材料已验收入库;
(2)期初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的买价7万元;本期购入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8万元,增值税税金1.36万元,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期末库存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买价6万元;
(3)本月销售自产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万元,收取包装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另有过期不退的化妆品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
(4)将自产化妆品一批作为福利发放职工,成本5万元,成本利润率10%;
(5)将成本为6万元的自产化妆品一批,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
(6)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材料成本10万元,收取加工费5万元;受托加工护肤护发品一批,材料成本5万元,加工费2万元,受托方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为10万元;
(7)委托B公司加工化妆品一批,送出的材料成本2万元,支付的加工费1万元,取得委托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货已入库。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已纳税款4万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已纳税款1万元;
(8)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全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
(9)将自产护肤护发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装成套礼品套装盒销售,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
(10)月末进口化妆品一批,关税完税价格20万元,关税税率40%,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要求:
(1)计算进口环节该企业应纳的税金;
(2)计算该企业国内销售应纳消费税税额(化妆品税率30%,护肤护发品税率8%);
(3)计算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4)计算该企业国内销售应纳增值税税额。
[8分]
解析:
(1)计算进口进口环节该企业应纳的税金
进口关税 = 20×40% = 8(万元)
进口消费税=20×(1+40%)÷(1-30%)×30%=12(万元)
进口增值税=[20×(1+40%)+12]×17%=6.8(万元)
(2)国内销售应纳消费税= 40×30% + 1.17÷(1+17%)×30% + 2.34÷(1+17%)×30%+5×(1+10%)÷(1-30%)×30% +11.7÷(1+17%)×8% -(7+8-6)×8%=15.34(万元)
(3)代扣代缴消费税 =(10+5)÷(1-30%)×30%+10×8%=7.23(万元)
(4)国内销售应纳增值税:
进项税额=30×17%+1×17%+1.36+6.8=13.43(万元)
销项税额= 40×17%+1.17÷(1+17%)×17%+2.34÷(1+17%)×17%+5×(1+10%)÷(1-30%)×17%+ 5×17%+2×17%+8×17%+11.7÷(1+17%)×17%=12.9(万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 12.9-13.43=-0.53(万元)
12、【
简答题】
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零售部和一个招待所,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4年8月、9月零售收入分别为936万元、800万元,其他业务如下:
(l)8月份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张,上面注明销售额共计600万元,其中有一张销售额140万元的专用发票本月未经税务机关认证,9月份才认证;从小规模生产企业购买商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分别为80万元、30万元,均已付款;商场超市外购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6万元。
(2)8月该商场所属的招待所取得客房收入12万元,招待所餐饮部从商场购进的餐具中领用1万元使用。
(3)9月份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0张,全部经税务机关认证,上面注明销售额共计300万元(其中有60万元的商品尚未付款);将上月购入的成本为2万元的免税农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4)9月份有10台上月售出的彩电,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原零售价每台0.3万元),商场已将彩电退回厂家(原购进的不含税价格每台0.25万元),并提供了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单,已取得厂家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
(5)取得厂家返利收入4.68万元、进场费和促销费4万元。
要求:
(1)计算该商场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该商场8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该商场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商场9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6分]
解析:
(1)该商场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936÷1.17×17%=136(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600-140)×17% + 80×6%+ 6×13% = 83.78(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转出额=1×17%=0.17(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36-(83.78-0.17)=52.39(万元)
(2)该商场8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12×5%=0.6(万元)
(3)该商场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800÷1.17×17% - 0.3÷1.17×17%×10=116.24-0.44=115.8(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300×17%+140×17%-2÷(1-13%)×13% -0.25 ×17% ×10=74.08(万元)
返利收入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金,进项税额转出额=4.68÷1.17×17%=0.68(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15.8-(74.08-0.68)=42.4(万元)
(4)该商场9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进场费和促销费应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4×5%=0.2(万元)
13、【
简答题】
甲企业是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货物既有内销,也有外销。2004年2月份有未抵扣完的增值税9万元,3月份业务如下:
(1)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10万元,增值税35.7万元,有10%在运输途中毁损,已取得了有关部门的全部赔偿;
(2)国内销售自产货物1 000件,每件不含税价1 200元,将50件同样货物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设施;
(3)出口A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3%)的离岸价格为140万元;并将一批委托加工收回的与A产品名称相同,并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出口给国外同一买方,出口离岸价为38万元;
(4)2月出口的与自产A产品配套的B产品,由于没有相关电子数据和纸质报关单,未通过主管征税机关退税部门的退税核准。B产品取得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8万元,出口离岸价格为24万元,其出口退税率为11%.
要求:计算甲公司3月份业务的免抵税额。
[6分]
解析:
委托加工收回货物符合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出口的有关规定,准予免税并退税;上月出口货物因不符合出口退税申报审核要求,本月视同内销处理,上月已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的,可从成本科目中转入进项税额。
①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140+38)×(17%-13%)=7.12(万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1 000+50)×0.12×17%+24×17%(视同内销)-[35.7×(1-10%)+24×(17%-11%)-7.12]-9=21.42+4.08-(32.13+1.44-7.12)-9=-9.95(万元)
③当期免抵退税额=(140+38)×13%=23.14(万元)
④当期应退税额=9.95(万元)
⑤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3.14-9.95=13.19(万元)
14、【
简答题】
某市一葡萄酒生产企业,有职工420人(其中医务室人员20人), 2004年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2 000万元,随同产品销售且单独核算的包装物含税价格5.85万元。
(2)固定资产出租收入60万元。
(3)10月份厂庆自制葡萄酒发放职工,总成本50万元,无同类产品市价。
(4)本年销售成本1 400万元,购进各种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75万元。
(5)产品销售费用80万元(其中广告费60万元),管理费用1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5.5万元,分别为2004年3月1日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6个月,银行贷款年利率6%,已付息;5月1日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8个月,已付息4万元。
(6)全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420万元(其中由福利费开支的工资25万元),并据此计提了三项经费,并取得工会组织专用收据。
(7)12月接受某单位捐赠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企业未列入会计核算。
(8)“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的通过非盈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和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酒厂全年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该酒厂全年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
(3)计算该酒厂全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金额;
(4)计算该酒厂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当地计税工资标准为月人均800元,葡萄酒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0%.)
[9分]
解析:
(1)该酒厂全年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①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2 000+5.85÷(1+17%)+50×(1+5%)÷(1-10%)]×17%=(2 000+5+58.33)×17% = 350.77(万元)
进项税额=275(万元)
应纳增值税=350.77-275=75.77(万元)
②应纳消费税:
[2 000+5.85÷(1+17%)+50×(1+5%)÷(1-10%)]×10%=206.33(万元)
③应纳营业税:
出租固定资产应纳营业税=60×5%=3(万元)
④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75.77+206.33+3)×(7%+3%)=28.51(万元)
(2)计税收入=2 000+5.85÷(1+17%)+60+58.33(视同销售收入)+35.1(接受捐赠)=2 158.43(万元)
(3)扣除项目金额:
①销售成本=1 400+50=1 450(万元)
②销售税金及附加=206.33+3+28.51=237.84(万元)
③销售费用
广告费扣除标准=(2 158.43-60-35.1)×2%=2 063.33×2%=41.27(万元)
(注:根据纳税申报表填列要求,视同销售应作收入处理,作为计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基数,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不作为计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超标准数额=60–41.27=18.73(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80-18.73=61.27(万元)
④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 063.33×3‰+3=9.19(万元)
超标准数额=15–9.19=5.81(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120–5.81=114.19(万元)
⑤财务费用
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50×6%÷12×6=1.5(万元)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60×6%÷12×8=2.4(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1.5+2.4=3.9(万元)
⑥工资薪金支出:
计税工资标准=(420-20)×800×12÷10 000=384(万元)
超标准部分需调增所得额=(420-25)-384=11(万元)
⑦三项经费超标准部分需调增所得额=420×(2%+14%+1.5%)- 384×(2%+14%+1.5%) =6.3(万元)
⑧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限额:
=(2 158.43-60(租赁收入)-1 450-237.84-80-120-5.5-20-60)×3%+20=125.09×3%+20=23.75(万元)
该酒厂全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金额
=1 450+237.84+61.27+114.19+3.9-11 -6.3+23.75=1 873.65(万元)
(4)应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 158.43–1 873.65=284.78(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84.78×33% =93.98(万元)
15、【
简答题】
位于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中外合资日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是以外购化妆品生产和销售成套化妆品。1996年8月投产,1996年~2003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 年 度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 获 利情 况 |
20 |
-30 |
20 |
50 |
70 |
60 |
80 |
-20 |
2004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1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80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已验收入库;
(2)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700万元,其他生产费用330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15万件,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
(3)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12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 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2万件,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585万元;
(4)出租设备和房屋,取得收入100万元;
(5)发生产品销售费用48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200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64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用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该企业上年度发生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
(6)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当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本月内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
(7)资本公积40万元,其中包括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30万元;逾期2年半应付未付款项10万元;
(8)设在汕头一销售分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4万元。
要求:
(1)计算1996年-2003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和(假设地方附加税均免征);
(2)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缴纳的消费税(注: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30%,);
(4)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缴纳的营业税;
(5)汇算清缴2004年度该中外合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9分]
解析:
(1)1996~2003年合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15%+(50-10+70+60)×7.5%+80×15%=3+12.75+12=27.75(万元)
(2)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3 000×17%+585÷(1+17%)×17%=595(万元)
进项税额=136-(32.79-2.79)×17%-2.79÷(1-7%)×7%=130.69(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额=595-130.69=464.31(万元)
(3)应纳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额=[3 000×30%+585÷(1+17%)×30%]-700×30%=840(万元)
(4)应纳营业税:
应缴纳营业税额=100×5%=5(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纳城建税)
(5)应纳企业所得税:
①计税收入=3 000+585÷(1+17%)+100=3 600(万元)
②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12+2)×90=1 260(万元)
③应扣除的费用
应扣除的交际应酬费=1 500×5‰+(3 500-1 500)×3‰+100×10‰=14.5(万元)
应扣除费用合计=480+28+640-(50-14.5)=1 112.5(万元)
④应扣除的销售税金=840+5=845(万元)
⑤营业外支出=32.79+(32.79-2.79)×17%+2.79÷(1-7%)×7%-12=26.1 (万元)
⑥资本公积中所包含的两项内容共计40万元,均属计入所得额的项目。
⑦应纳税所得额=3 600-1 260-1 112.5-845-26.1+40-20(补亏)-80×50%=336.4(万元)
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36.4×15%=50.46(万元)
2004年度企业共计应缴企业所得税额=50.46+34×15%=55.56(万元)
16、【
简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4年发生以下业务:
(1)开发普通标准住宅对外出售,按转让产权转移书据上列明的金额共取得收入4 000万元;
(2)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800万元;
(3)开发成本1 500万元;
(4)向银行借款2 000万元,一年期,利率4%,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800万元,支付利息60万元,均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100万元,除利息外允许扣除比例为税法规定的最高标准。
要求:
(1)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分]
解析:
(1)应缴纳营业税 = 4 000×5% = 200(万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0×7% = 14(万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 200×3% = 6(万元)
(2)应缴纳印花税 = 4 000×5‰ = 2(万元)
(3)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①扣除项目金额 = 800+1 500+(2 000+800)×4%+(800+1 500)×5%+(200+14+6)+(800+1 500)×20% =3 207 (万元)
②增值额 = 4 000-3 207 = 793(万元)
③增值率 = 793÷3 207 ≈ 25%
④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 793×30%= 237.9(万元)
(4)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 [4 000-800-1 500-(2 000+800)×4%-200-100-(200+14+6+237.9)]×33% = 273.93(万元)
17、【
简答题】
中国公民王先生为演艺界自由职业者,2004年取得以下收入:
(1)为某单位拍摄商品广告,取得广告费收入80 000元,将其中20 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
(2)7月起每月参加某歌舞团在甲市演出一次,每次出场费8 000元。
(3)出版个人自传专辑,上半年取得稿酬3 500元,11月份又得加印稿酬9 000元。
(4)12月取得偶然所得10 000元,将其全部捐赠给了残疾人基金会。
(5)在A国参加两场演出取得收入70 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3 000元。
要求:
(1)计算王先生取得的广告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先生参加演出所得劳务报酬应纳税额;
(3)计算王先生稿酬所得应纳税额;
(4)计算王先生偶然所得应纳税额;
(5)计算王先生境外所得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王先生2004年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6分]
解析:
(1)取得的广告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80 000×(1-20%)×30% =19 200(元)
[80 000×(1-20%)-19 200]×30%-2 000 = 11 440(元)
(2)参加演出所得劳务报酬应纳税额=8 000×(1-20%)×20%×6=7 680(元)
(3)稿酬所得应纳税额=(3 500+9 000)×(1-20%)×20%×(1-30%)=1 400(元)
(4)偶然所得应纳税额=10 000×(1-30%)×20%=1 400(元)
(5)A国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70 000×(1-20%)×40%-7 000=15 400(元)
王先生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3 000元,低于抵扣限额,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2 400元(15 400-13 000)
(6)王先生2004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1 440+7 680+1 400+1 400+2 400=24 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