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断题
】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
[1,1分]
答案:
正确
2、【
判断题
】
伪造、变造、编制虚假会计资料,构成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 )
[1,1分]
答案:
错误
3、【
简答题】
【案例1】
人民法院在审理某民事纠纷案件时,发现以下情形:
(1)2005年4月1日,甲、乙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2年。2007年4月1日,租期届满,承租人乙继续使用自行车,但出租人甲未提出异议。
(2)2008年4月1日,乙将该自行车作价100元卖给不知情的丙。乙于当日将自行车交给了丙,丙于当日付清了款项。2008年4月10日,甲向丙要求返还自行车,遭到丙的拒绝。
(3)2008年4月20日,丙不慎将自行车遗失,被丁拾得。丁于2008年5月1日将该自行车作价80元直接卖给不知情的戊。2008年5月10日,丙知道该自行车在戊手中,要求戊返还。
(4)丙从戊手中要回自行车后,2008年6月1日,丙骑该自行车上街购物,被小偷庚偷走。庚兴高采烈地推着自行车准备回家,在路上该自行车被张某抢走。
要求: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2007年4月1日,租期届满后,出租人甲能否随时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丙是否有权要求戊返还自行车?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庚是否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庚应当在何
时之前提出请求?丙是否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并分别说明理由。
[14分]
解析:
(1)甲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①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受让人(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则丧失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②甲无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原权利人与让与人之间,由于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原权利人(甲)无权要求让与人(乙)返还原物,只能要求让与人(乙)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让与人(乙)返还不当得利。
(3)丙有权要求戊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丁)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戊)请求返还原物。
(4)①庚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该规定不仅适用于有权占有,也适用于无权占有。
②庚应当在2009年6月1日之前提出请求。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③丙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丙)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4、【
简答题】
【案例3】
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受理了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甲公司(非金融类企业)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拟发行8000万股,拟募集资金4亿元,其中20%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委托理财。
(2)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分别为800万元、1000万元和1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00万元、1200万元和1200万元。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0万元、160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8000万元、9000万元和11000万元。
(3)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资产总额为1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为1400万元。
(4)2005年8月,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了重大调整。
(5)乙公司是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的董事张某担任甲公司的总经理,甲公司的财务人员王某在乙公司的财务部门兼职。
(6)2007年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陈某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005年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7)2007年3月,甲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其控股股东乙公司3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并说明理由。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的无形资产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2005年8月调整主营业务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张某和王某在甲公司、乙公司同时任职的事实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分别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董事陈某、董事会秘书张某的行为是否对本次增发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7)根据本题要点(7)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12分]
解析:
(1)①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题中,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4000万元,符合规定。②募集资金的用途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2)(曼)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为2900万元,不符合规定。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额为4800万元、营业收入累计为2.8亿元,均不符合规定。
(3)最近一期期末的无形资产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在本题中,甲公司无形资产占净资产(5000万元)的比例为28%,不符合规定。
(4)、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发生重大变化。
(5)①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在本题中,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只是在控股股东乙公司担任董事,并不违反规定。②王某的行为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中兼职。
(6)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或者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不具备发行条件。
(7)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得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5、【
简答题】
【案例4】
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定质押。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并说明理由。
(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
(4)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对策?并说明理由。
[11分]
解析:
(1)甲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白云公司需要证明的事实:①证明其与乙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②证明股权质押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
(3)该保函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合同有效。乙虽然未经股东会同意为银行担保,侵犯了公司利益,但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在本题中,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出具保函,乙本身是新雨公司的执行董事,具备了表见代理的特征,因此,保证合同有效。
(4)甲持有公司20%的股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