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选题
】
下列国家中,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须向法院提出的是( )
[1分]
答案:
2、【
单选题
】
对于来自订约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施行的胁迫,认为只有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有胁迫情事时,受胁迫的一方才能撤销合同的国家是( )
[1分]
答案:
3、【
单选题
】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 )
[1分]
、
普通商业广告
、
商品目录
、
商品价目表
、
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
答案:
4、【
单选题
】
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
[1分]
、
8月5日
、
8月9日
、
8月10日
、
8月11日
答案:
5、【
单选题
】
下列国家中,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不以交付时间作为动产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是( )
[1分]
答案:
6、【
单选题
】
依英国法律规定,对产品责任采取的归责原则是( )
[1分]
、
过失责任原则
、
无过失责任原则
、
公平责任原则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答案:
7、【
单选题
】
依大陆法,由于本人的意思而产生的代理为( )
[1分]
、
意定代理
、
法定代理
、
指定代理
、
意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答案:
8、【
单选题
】
依一般法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要对企业债务承担( )
[1分]
、
有限责任
、
无限责任
、
连带责任
、
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9、【
多选题
】
下列关于美国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分]
、
以被告存在疏忽而起诉不需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
原告以违反担保起诉必须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
原告可以违反条件而提起产品责任诉讼
、
以严格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是一种侵权行为之诉
答案:
10、【
多选题
】
根据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的规定,至少有两个地点要表明它们是处于不同的国家,才是国际汇票。下列各项中符合公约规定的地点是( )
[2分]
、
出票地点
、
出票人签名旁所示地点
、
受票人姓名旁所示地点
、
受款人姓名旁所示地点
答案:
11、【
多选题
】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分]
、
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
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
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
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答案:
12、【
多选题
】
根据英美法( )都是缺乏订约能力之人。
[2分]
、
未成年人
、
禁治产者
、
精神病人
、
酗酒者
答案:
13、【
多选题
】
根据英国的法律及判例,下列情况可作为合同落空来处理( )。
[2分]
、
标的物灭失
、
违法
、
情况发生根本变化
、
政府实行禁运
答案:
14、【
多选题
】
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有( )。
[2分]
答案:
15、【
多选题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包括( )。
[2分]
答案:
16、【
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7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优质铁矿砂10万吨,乙公司于7月1日预付货款的50%,余款于交付货物后10日内付清。7月1日,乙公司得悉,由于丙公司出价优惠,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订立铁矿砂买卖合同,并已将确定给乙公司的10万吨铁矿砂中的5万吨运给了丙公司,并在继续发运。7月5日,因甲公司的生产基地遭遇特大洪水,损失惨重,甲公司被迫宣告破产。为满足生产,乙公司以高于合同价格的市场价格购买铁矿砂。
问:(1)甲公司7月1日的行为在合同法上称为什么?
(2)7月1日,乙公司可以采取的合理的补救措施是什么是?
[10分]
解析:
(1) 甲公司7月1日的行为在合同法上称为违约,即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地点进行交货,并私自与丙公司达成合同。
(2)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损害赔偿,具体应按照实际购进的商品价格与合同价格之差进行索赔。
17、【
简答题】
过去的对价与已履行的对价
[15分]
解析:
所谓已履行的对价是指当事人中的一方以其作为要约或承诺的行动,已全部完成了他依据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只剩下对方尚未履行其义务。
所谓过去的对价是指一方在作出允诺之前已全部履行完毕的对价,它不能作为对方后来作出的这项允诺的对价。
这里应当注意把以履行的对价与过去的对价加以区别,因为二者的法律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其区别主要在于:已履行的对价是在对方作出允诺之时提供的,
是以此作为换取对方允诺的对价;而过去的对价,是在对方作出允诺之前就已经完成了的,并不是对此来换取对方的允诺。
18、【
简答题】
我国参加《公约》时所作的两项保留。
[10分]
解析:
我国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最早成员国之一。应当注意的是,我国在核准该公约时,曾根据该公约第95条和96条的规定,对该公约提出了两项重要的保留:
(1)关于采用书面形式的保留。按照公约第11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或以书面来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这就是说,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没有提出任何其他特定的形式要求,无论采用口头方式或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合同都是有效的。公约的这一规定以及其他类似内容的规定,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关于涉外经济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是不一致的。因此,我国在核对该公约时,对此提出了保留。我国坚持认为,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方式,公约的上述规定对中国不适用。
(2)关于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根据公约第1条第(1)款(a)项的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于不同的国家,而且这些国家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就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即该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处于不同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对于这一点我国是赞同的,没有任何异议。但是,该款中的(b)项又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于不同的国家,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不是公约的缔约国,但如果按照国际私法的规定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该公约亦将适用于这些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使该公约不仅适用于营业地处在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米合同。而且还有可能适用于营业地处于非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只要依据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该合同适用任何一个缔约国的法律(例如依照合同的订立地或履行地法而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即可。对于这一点,我国在核对该公约时也提出了保留,即我国认为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双方的营业所分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19、【
简答题】
普通法与衡平法
[15分]
解析:
一,普通法是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普通法来源于习惯法,实际上表现在法官的判决中,以判例的形式出现,所以又称为“判例法”。
罗马法对英国法律还是有一定影响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会法的影响。教会法原来是由罗马天主教会实施的法律,其渊源主要是罗马法。(2)商法的影响。商法是从事贸易的商人之间的一种习惯法。
二,衡平法。十四世纪时,英国出现了独有的衡平法的法律形式。这是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社会关系日趋复杂,产生了过去没有的法律关系,需要加以调整。
20、【
简答题】
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对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范围的内容是什么?
[10分]
解析:
(1).对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
(2)财产损失的赔偿。
(3)商业上的损害赔偿。
(4)惩罚性的损害赔偿。
21、【
简答题】
试述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0分]
解析:
一,要约的概念: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原意按一定的调价同双发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的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其相对方成为受要约人。要约可以用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用口头或行动作出。
二,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即应该包括拟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件,一旦受要约人表示承诺,就足以成立一项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合同。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