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选题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 )
[2分]
、
后设立的质权优先于先设立的未登记的抵押权
、
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
质权优先于法定登记的抵押权
、
留置权优先于法定登记的抵押权
答案:
2、【
多选题
】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台二手电视机卖给乙,乙一个月后付清货款。后甲得知丙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便将该电视机当场卖给了丙,但丙未付款。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2分]
、
乙有权要求将该电视机交付给自己,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
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电视机,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电视机
、
乙无权要求丙直接交付该电视机
、
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3、【
简答题】
简述妨害公务罪的客观方面。
[6分]
解析: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或在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虽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正在履行职责的红十字会人员实行打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这里的暴力不包括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如果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断,即以故意伤害罪(重伤)或故意杀人罪论处。所谓威胁,是指进行精神强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还必须是发生在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中,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对于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任务的,即使没有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也构成本罪的手段要件。所谓严重后果,通常是指使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受挫,未能及时制止、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致使国家安全遭受损害的;致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漏网、脱逃的,等等。
4、【
简答题】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6分]
解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主要有:
其一,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受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其二,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款,而后者的客体是单位资金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5、【
简答题】
简述相邻关系的种类。
[6分]
解析:
相邻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因用水、排水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2)因通行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3)因建造、修缮建筑物及铺设管线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4)因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5)因保护环境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6)因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发生的相邻关系。
6、【
简答题】
试从刑法的性质和目的角度,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的合理性进行辨析。
[8分]
解析:
(1)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严重恶性要求对累犯从重处罚。
(2)行为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要求对累犯从重处罚。
(3)特殊预防的刑罚目的要求对累犯从重处罚。
7、【
简答题】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意味着所有权人可以任意地对标的物行使其支配权。”试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所说法加以辨析。
[8分]
解析: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体现了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全面的支配,具有整体性、弹力性、排他性以及永久存续性,是完全物权。
(3)所有权不是定限物权。定限物权是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它是所有权之外的各种物权形态。
(4)所有权作为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是正确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权是一种绝对的,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利。根据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建设、相邻关系等方面的需要,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必要的限制。如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8、【
简答题】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试说明犯罪集团的成立要件,以及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区别。
[10分]
解析:
(1)犯罪集团的成立要件。所谓犯罪集团,又称特殊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犯罪集团的成立,必须具有四个方面的条件:①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②犯罪组织成立的目的在于实施犯罪。③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③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
(2)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区别。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犯罪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里需要区分的是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关系,根据《刑法》第97条规定,首要分子分为两类: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但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因为在犯罪集团中,除了首要分子是主犯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
9、【
简答题】
《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移转,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分]
解析:
(1)这是关于动产所有权移转须公示的规定。
(2)动产所有权的移转需要公示,而交付为公示的方式。就是说,当事人虽然就动产所有权移转的问题达成了协议,但在尚未实际交付标的物以前,所有权并不转移。
(3)所谓交付,是指将物或所有权凭证移转给他人占有的行为。由于在交付之前,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移转所有权的协议,因而财产一经交付,便发生移转所有权的效果。①但因交付而发生的所有权的移转,要求交付行为符合合同的约定。否则,不能视为已经交付,不导致所有权移转,接受标的物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按合同规定履行交付义务,或追究其违约责任。②财产已经交付,但是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移转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未成就前,财产所有权也不发生移转。
(4)因交付而移转动产所有权,只是法律对动产所有权移转时间的一般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通过对动产所有权移转时间的特别约定而排除这一规定的适用。例如,当事人可以特别约定,买卖合同成立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财产,并视为财产已经交付。财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所有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要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让予买受人,以代替交付。
10、【
简答题】
被告人甲,男,25岁,泰国人。
2002年7月12日,甲与朋友来中国旅游。7月21日,他在一饭店时就餐时与另一来中国旅游的外国人乙发生冲突,引起斗殴,被人及时劝开。但甲怀恨在心,次日晚7时当双方在该饭店再次相遇时,又相互对骂、殴打起来。甲手持事先买好的尖刀,冲向乙,乙被刺中,立即倒地。乙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对被告人甲是否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处理?其法律依据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15分]
解析:
对被告人甲应适用我国刑法。
因为被告人甲是来华的外国游客,他持刀刺死另一外国游客的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关于属地原则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有:(1)《刑法》第11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特别规定;(2)《刑法》第90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所制定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的特别规定;(3)《刑法》施行以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4)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作出的例外规定。除了这些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之外,不论是我国的公民,还是外国人、无国籍的人,只要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故而对甲应适用我国《刑法》。
11、【
简答题】
甲与乙、丙多次聚会并策划起草了“告同胞书”,成立了反动组织,印刷宣传文件,煽动推翻人民民主政权,并物色发展成员。乙策动其好友丁参加反动组织,却遭到丁一口拒绝。甲、乙、丙三人害怕罪行暴露,遂密谋杀人灭口。一天,乙借故将丁骗到自己家中,事先躲在乙家中的甲、丙二人用准备好的尖刀将丁杀死,并拿走了丁随身携带的皮包,内有人民币3000元。事后,甲、乙、丙三人又将丁分尸,投入河中。
问题:甲、乙、丙三人构成何罪?
[15分]
解析:
甲、乙、丙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甲、乙、丙企图发展丁为成员,属于组织行为。其杀人行为是为了防止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败露,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实施行为所包括。事后获取丁财物的行为,属于“顺手牵羊”,在地位上从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颠覆国家政权罪所吸收。另外,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最高刑是死刑,按照颠覆国家政权罪定性,也不至于放纵犯罪,所以对甲、乙、丙不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论处,而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