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选题
】
《唐律》中“诸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属于( )。
[1分]
、
法律适用
、
类推
、
法律解释
、
自由裁量
答案:
2、【
单选题
】
唐宋时期典卖与一般买卖最严格的区别在于前者是( )。
[1分]
答案:
3、【
单选题
】
唐朝对三次犯徒刑之罪的强盗采取的基本处罚原则是( )。
[1分]
、
累犯加重原则
、
诬告反坐原则
、
刑不累加原则
、
从旧兼从轻原则
答案:
4、【
多选题
】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的这句话的含义是( )。
[2分]
、
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
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
法不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答案:
5、【
多选题
】
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2分]
、
每一位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负有法律责任
、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
民事关系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因而民事责任通常不具有强制性
、
开除党籍是一种典型的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答案:
6、【
多选题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形成法律关系?( )
[2分]
、
刘某因赌博欠吴某1万元
、
甲区警方查处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有关人员或被拘留或被处以重罚
、
何某为急赶回家,将已过有效期限的身份证涂改,机场安检站不予放行登机
、
任某在医院进行肾移植手术
答案:
7、【
多选题
】
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2分]
、
历史上的一切法的规定都是明确、肯定的
、
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
、
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根据
、
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
答案:
8、【
多选题
】
下列规则中属于任意性规则的有( )。
[2分]
、
《海域使用管理法》第6条规定:国家建立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依法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7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
《工会法》第21条第l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答案:
9、【
多选题
】
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律对统治阶级内部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要追究法律责任.给予 法律制裁,这说明( )。
[2分]
、
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总和的反映
、
阶级对立社会中的法律不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反映
、
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内部的个别意志与其整体意志相抵触
、
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整体意志会舍弃个别成员的意志
答案:
10、【
多选题
】
( )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2分]
、
自治区主席
、
自治州州长
、
自治县县长
、
民族乡乡长
答案:
11、【
多选题
】
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哪几项?( )
[2分]
、
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
、
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
宪法指导思想
、
宪法实施及其保证
答案:
12、【
多选题
】
每年3月,我国都要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汇集北京,共商国是。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2分]
、
代表的任务是参政议政,委员的任务是政治协商
、
代表参与制定国家法律,委员参与对国家重大事务的协商
、
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政协是最高国家监督机关
、
人大直接创建国家管理制度,政协间接创建国家管理制度
答案:
13、【
多选题
】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分]
、
河北省欲将定州市并人石家庄市,应经国务院审批
、
重庆市的设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
东马乡欲更名为马关乡,应由该省人民政府审批
、
保定市的设立,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答案:
14、【
多选题
】
下列各项中,哪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具体形式?( )
[2分]
、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就可以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提出书面的质询案
、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和改变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
开展对法律实施的检查
答案:
15、【
多选题
】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 ),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2分]
、
生产环境
、
自然环境
、
生活环境
、
生态环境
答案:
16、【
多选题
】
下列选项中,属于2004年《宪法修正案》内容的有( )。
[2分]
、
增加“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定
、
增加“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规定
、
增加“社会主义建设者”作为爱国统一战线内容的规定
、
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
答案:
17、【
多选题
】
下列有关宪法与宪政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2分]
、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
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
近代的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答案:
18、【
多选题
】
比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以下简称袁记约法)的不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分]
、
《临时约法》采用了责任内阁制,《袁记约法》采用的是总统制
、
《临时约法》中的立法机关是参议院,《袁记约法》中的立法机关是立法院
、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袁记约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
《临时约法》体现了真正的民主原则,《袁记约法》企图用漂亮的词藻和虚伪的民主形式来掩盖军阀专制的本质
答案:
19、【
多选题
】
唐朝的流刑包括( )。
[2分]
答案:
20、【
多选题
】
下列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发展,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2分]
、
魏明帝时期制定的《魏律》中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
《北魏律》中开始正式规定“官当”制度
、
《北齐律》中最早确立了“准五服制罪”制度
、
《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
答案:
21、【
多选题
】
下列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2分]
、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引礼入律、礼律进一步融合的重要时期
、
《曹魏律》和《晋律》都对刑罚制度进行了改革,为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
八议、官当、服制定罪和重罪十条都属于本时期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表现
、
本时期首次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答案:
22、【
简答题】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8分]
解析: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其含义包括: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第二,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第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的具体贯彻。第四,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合法的社会关系,这是它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因为,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地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
(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规则)中“行为模式”(即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没有特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实际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关系的存在。
23、【
简答题】
简述人权和公民权的区别。
[8分]
解析:
(1)二者性质不同。人权是一个政治概念,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不同的人们可以对人权有各自的理解和解释。而公民权是一个法律概念,其含义和保护方式有着法律的界定,人权的内容一旦入宪而成为公民权,就具有了固定含义,只能依法解释和保护。(2)二者不具有一一对等关系。笼统地讲,公民权就是人权:因为公民权体现了人权的要求,但由于二者性质的不同,人权一个方面的要求可能具体化为公民的若干项权利,而公民权的一项权利也可能同时体现着人权的多方面要求,因而,二者不能一一对等。(3)二者的特点不同。人权具有阶级性、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和国际性特点,而公民权则是一国宪法规定 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总称,它不因公民的民族、地域等而有所差异。
24、【
简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
[8分]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包括基本法典、关系法规、判例和解释例。具体为:(1)基本法典。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典(行政法除外)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的法律体系的核心和骨架。(2)关系法规。围绕基本法典而制定的条例、命令、细则、办法等众多的关系法规。是对各自的基本法典的重要补充。 (3)判例和解释例。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也是六法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
25、【
简答题】
亚里士多德在其名著《政治学》中指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请运用所学法理学理论,对这段话加以分析。
[10分]
解析:
(1)法治是一种源远流长的观念意识,治国方略和社会现象。虽然在不同的时代。人们赋予其不同的社会内涵和意义,但法治的概念无外乎表现在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 (2)就现代法治而言。在形式方面,法治要求法制的统一性,法律的普遍性,法律的一般性,法律的有效性,司法的独立性。(3)在内容方面,法治要求通过法律对权力加以控制,对权利加以保障:即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以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亚里士多德的这句话就大致包含两个意思:其一,是关于法治的形式方面的,即法治的条件。其二,是关于法治的内容方面的,其核心是严格依照良好的法律办事。
26、【
简答题】
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是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另行选举。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哪些规定?为什么?
[10分]
解析:
(1)《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实行差额选举.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而该案中正式候选人与应选代表人数相等。(2)《选举法》第31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该乡选举委员会没有经过公布就确定了正式候选人。
(3)《选举法》第39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所以,只要选举过程是合法有效的,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也就是合法有效的.选举委员会不得因此不予确认当选结果。
(4)《选举法》第43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此题中,只说明当选的候选人获得了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而参加选举的人数有没有达到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即该选举是否有效无法判定。
27、【
简答题】
《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音省),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1)该段文字反映的原则是什么?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该段文字说明了什么问题?
(4)该段文字反映的问题对后世产生了什么影响?
[10分]
解析:
(1)该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的刑法适用原则。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一个人虽犯了小罪,却不是由于过失,而是一贯犯罪,就是自行不法,即使其罪很小,也不可不杀;反之,一个人罪虽大,但不是惯犯,又出于过失,虽然按照断狱的道理处罚其罪。但是罪不至死。在这段文字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被称为“非眚”,偶犯被称为“非终”,惯犯被称为“惟终”。(3)该段文字表明,在西周时期,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惯犯与偶犯在观念上已有所区别。凡是故意犯罪及惯犯都要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及偶犯则可减轻处罚,这一原则说明西周时期的刑法理论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 (4)这种以犯罪主观动机和客观危害结果为依据定罪量刑、区别对待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刑法史上的重大发展,对后世刑法适用原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朝的“端”和“不端”、汉朝的“误”和“故”、唐朝的“七杀”,都是在西周时期故意和过失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8、【
简答题】
从法律与国家关系的角度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15分]
解析:
法律与国家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点:第一,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2)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法的实现有三种基本的途径.即行政执法、司法和守法(法的遵守),这三种途径的运用都是以国家政权的存在和运行为基础的。(3)国家的政 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着法的形式。第二,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1)法律确认和宣告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宪法对于国家的政权和各项具体权力的确认和宣称.赋予了国家权力以公共利益、社会福利为名义的权威,确立了国家权力对社会进行管理和约束的正当性和合法性。(2)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通过法律实现国家职能有一定的优越性。首先,国家的要求表现为法律,使得国家的权威和法律的权威得以结合,有助于提升国家意志在道德上的正当性,容易为社会接受。其次,法律具有稳定性、公开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权力行使的任意性给社会带来动荡和反复。再次,法律是一种规范性调整。对于同一类型的人和事规定了相同的权利义务模式,有助于提高国家管理活动的效率;增强社会生活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3)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法律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是用法律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分丁和权限。其二是明确规定各项权力行使的具体程序,通过程序来防止权力腐败和恣意。由此可见国家和法律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它们各有自己特殊的性质。然而,这两种现象又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表现为相辅相成的一致性和共生性。这体现为法律与国家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的关系。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依法治国,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必要性和重大意义表现在: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在于:第一,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标志。第五,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证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保证有力打击各种犯罪行为,保证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从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在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执政方式和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它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等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