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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9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1
1、【 简答题
比较(7)至(13)的评论内容,简要分析他们在有关动物保护和贸易保护主义问题上看法的异同。不超过300字。 [15分]
解析:
    这几则评论内容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认为在“活拔绒”事件中,既存在动物保护主义的因素,也存在贸易保护主义的因素,且二者相关联;都认为“活拔绒”事件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我国自身存在的问题。这几则评论内容的不同之处在于:对“活拔绒”事件中,什么因素发挥主要作用存在异议。
    一部分评论认为,“活拔绒”事件主要是由于一些国家利用动物保护而设置贸易壁垒,实质上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体现。我国只需要针对进口国的法律和消费者感情采取相应的措施即可;
    另一部分评论认为,“活拔绒”事件首先是“动物保护”,其次才是“贸易保护”。我国动物福利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人民动物保护意识匮乏才是我国羽绒业遭遇“寒流”的真正原因。
2、【 简答题
针对给定材料的内容,就“羽绒制品企业怎样与国际接轨”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协会提出建议。不超过300字。 [15分]
解析:
    一是要促使企业科学、理性生产。理性生产是当前企业需要深刻自省的问题,国内企业必须强化危机意识,避免盲目追求利润,增强危机公关能力。
    二是要大力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和各类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制定相应行政法规和出台相应政策规范企业行为。
    三是要建立健全我国动物保护法制体系。要针对虐待野生动物等行为规定法律责任及相关的惩罚措施。   
    四是要增强企业动物保护意识。要提高企业动物福利保护意识,在动物制品企业中逐步地、有重点地开展动物福利工作。
    五是要尊重进口国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感情。要认真研究进口国法律法规,多从人文角度去开拓市场,重视产品传播的人文理念,让消费者了解企业产品。
3、【 简答题
针对材料(3)中提到的 “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一事,写一篇议论文,谈谈你的看法。1000-1200字。 [50分]
解析:
                                         提高政府监管水平
    增强企业自律能力瑞典电视台播放“活拔绒”节目导致中国羽绒企业在瑞典遭遇“寒流”,中国羽绒协会为应对此事在对相关企业进行简单电话调查后,即在中国羽绒信息网上挂出了“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虽然这一方面反映了羽绒工业协会积极应对的态度,但也从侧面证明了中国企业确实存在‘活拔绒’现象。
    简而言之,这经不起推敲的调查结论,既不能服众也没有成功挽回中国形象。
    事实上,“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同时表明无论是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抑或企业自身都存在相关问题。
    从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角度来看,在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由于国与国之间不同的贸易政策和复杂的国际贸易竞争形势,确实要对中国企业的利益加以保护,维护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和地位。但是,这种保护不应当是几个简单电话调查后,以通知的方式制止企业不正当的行为。这样的保护不但不利于企业发现并改正自身问题,长此以往,还会削弱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能。在“活拔绒”事件中,行业协会以13家中国羽绒工业协会会员单位简单的回答作为应对依据的的行为,凸显了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在监管过程中手段单一、方式简单,事后监管较多的问题。
    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在参与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当中,中国企业应充分尊重进口国的贸易竞争规则、进口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在此基础上,凭借质量和价格优势,在与他国同行业竞争中赢得发展空间。而“活拔绒”事件中,挂出的这则“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紧急通知,说明我国羽绒制品企业涉嫌部分上对动物的不人道行为。以这种方式获取商业利润,不但会遭到进口国消费者会的强烈抵制,更严重是给我国羽绒行业整体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增强企业自律能力迫在眉睫。
    在当今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一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要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打破贸易保护壁垒,我国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要提高监管水平,出口企业要努力增强自律能力。
    一是要大力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促使企业科学、理性生产。有效的管理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前提。我国政府要完善管理机制,全程进行监管,建立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问责的管理体系,并通过制定相应行政法规和出台相应政策规范企业行为。
    二是要努力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着力从完善企业自身机制做起。增强企业自律能力重点在于完善企业自身机制。要建立问责机制,企业领导负总责,发现问题问责到底。要尊重进口国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感情,重视产品传播的人文理念,让消费者了解企业产品。
    三是要建立健全我国动物保护法制体系。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保护动物和规范企业行为有直接的作用。要尽快出台要针对虐待野生动物等行为的法律法律,明确规定法律责任及相关的惩罚措施。要建立动物制品企业内部保护动物的规章制度,增强企业的自律能力。我国在参与国际贸易竞争中必须突破当前的瓶颈,大力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完善企业自身机制,建立健全我国动物保护法制体系,在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增强企业自律能力的同时,使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竞争中赢得发展空间。  
    三、一些参考素材
    1.动物福利壁垒及其特征 动物福利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动物,或者以维护动物福利为由,制定一系列动物保护或者维护动物福利的措施,以限制甚至拒绝外国货物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 动物福利壁垒可以说是绿色壁垒的扩展和深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发达国家对食品的安全卫生要求越来越严格,利用动物福利名义设置非关税壁垒不仅容易获得社会舆论的支持还符合进口国本身的法律要求。加上动物福利法规标准制定得比较完善,容易界定,实际操作方便简单。因此动物福利壁垒具备合法性、合理性、隐蔽性、易操作性、实用性强、执法成本低等特征。于是动物福利就被披上合法合理的外衣———借动物保护之名,实行贸易保护之实。
    2.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动物福利方面的差异及其影响 近年来动物福利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而我国对动物福利这一名词,却几乎还处于陌生状态,与发达国家在动物福利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动物福利的影响还没有得到解决。
    (1)法律条文、标准体系的差异。
    西方的动物福利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89年英国哲学家提出的保护动物权利理念,到1822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动物福利里程碑式的法案———《马丁法令》。此后各国都纷纷开始把动物福利条款写进了各种保护动物的法律条文中。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和完善,西方动物福利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和相关的标准体系。相对于西方的动物福利,我国的动物福利在目前来说尚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我国有关动物福利的法律只有寥寥可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动物保护法》、《水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散见于《森林法》、《渔业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之中的个别条文。但因为所保护的动物范围过于狭小,且对处罚伤害动物的规定极为有限,所以欠缺动物福利的实际操作意义。
    在2006年5月初,北京市法制办拟为动物福利立法,最终因有关专家提出给动物福利立法太早的反对意见而不了了之。 西方动物福利标准体系以欧盟最具有代表性,1978年欧盟通过了《欧盟使用动物保护公约》(79/923/EEC指令),该公约详细具体的规定了与动物福利有关的人员应当遵守的“最低标准”。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系统的可操作的动物福利标准。
    (2)现状差异。动物福利措施的保护对象主要是畜牧业养殖动物,其主要涵盖饲养环节、运输环节和屠宰环节三部分。由于我国的畜牧业相对比较落后,无论是在饲养环节、运输环节还是屠宰环节都与动物福利存在较大差距。
    饲养方式的差距。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用地面积小,所以我国的畜牧业大都是以密集型饲养方式进行,在没有舒适自由的生活空间前提下,为了提高动物的存活率就大量使用抗生素和各种兽药,为了提高产出率就盲目使用激素类促生长剂,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追求最大利润的做法与动物福利要求相违背。而西方发达国家由于普遍人口少,人均用地面积大,所以能够为所饲养的动物提供足够大的饲养场所,达到有充足的光照和通风的要求;在“舒适自由的生活空间”里拥有足够的饮用水和营养全面的食物,动物机体免疫力自然提高,产出率也相应提高,同时还有效减少使用各种抗生素和兽药。
    运输方式的差距。作为传统运输方式我们总是尽可能的把动物往格笼里装,尽可能的赶时间早点把它们运到目的地。想要达到动物福利规定的“运输工具要安装必要的温度、湿度和通风设备;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运输车的清洁,对运输工具要及时进行消毒,并要按时喂食和供水,运输时间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那简直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
    屠宰方式的差距。2001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曾报道的注水猪事件至今让人想起还心寒,屠宰环节是动物福利最重要的一部分,我国现在普通的屠宰流程对动物不仅没有福利可言还极其残忍不人道,赶猪上砧板就是我们最常见的做法,有试验证实动物在看到同伴被残忍的屠宰时由于恐怖会大量分泌肾上腺素,从而形成毒素,使成品肉的质量大大降低。
    按动物福利的规定则是:屠宰动物时要有兽医在场进行监督,屠宰工人必须具备熟练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屠宰动物时必须先将动物致昏迷,在很短的时间内放血;屠宰时要采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来衡量和检测屠宰过程。
    (3)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动物福利上的差异带来的影响。
    受我国国情、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影响,中国的动物福利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距离,而且这种距离在短期内难以迅速消除。这一差异将会对中国出口禽畜产品产生影响。 增加出口企业的成本。一些发达国家对动物从出生、养殖、运输到屠宰加工过程都制定了一系列具体、严格的标准,发展中国家要想向其出口动物源性产品就必须符合这些动物福利标准。目前我国出口企业在饲养、运输、屠宰方面达不到发达国家的动物福利的要求,为了达到要求,出口商需要投入额外的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去改善养殖条件,提高运输质量和完善屠宰设施,这必然会增加出口企业的成本,企业的价格优势降低,从而也降低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加大国际贸易摩擦。发达国家在动物福利上制定了一些明确的要求并逐步推向市场化。欧盟在2004年时要求市场上出售的鸡蛋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是自由放养的母鸡所生,还是“笼养的母鸡所生”;到2012年每只母鸡笼养面积将由现在通行的450cm2扩大到750cm2;到2013年欧盟各成员国必须停止圈养式养猪而必须采取放养式养猪……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畜牧业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来源。虽然许多品种的禽畜养殖加工数量已居世界前列,2003年的出口额也达到20亿美元,但是我国历来出口的动物源性产品都是以成本低、价格便宜来争取市场份额。现在西方国家以动物福利为贸易壁垒,抵制有倾销嫌疑的低廉产品,使我国的出口产品日益遭受重挫。 .
    3.应对动物福利壁垒的措施
    随着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而动物福利又是一种国际贸易的趋势,动物福利壁垒将成为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对此我们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建立紧急的应对措施,尽量争取贸易主动权,打一场有准备的仗。
    (1)加快动物福利立法的脚步。
    据悉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把动物福利作为未来几年的工作目标,措施包括制定可在国际上应用的动物福利问题指导和标准。
    所有这些都表明动物福利已被提升到法律、标准的层面,我国现在处于WTO后过渡期,如果再不加快动物福利立法的脚步,将无法适应这一趋势。鉴于OIE制定的标准或指南具有指导意义,各贸易国必须达到标准的要求才有市场准入的资格,因此我国在为动物福利立法时一定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尽量参照OIE的基本要求,有侧重、分阶段来建立与我国生产力、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动物福利立法的脚步在另一个层面上还有更深远的意义。 按照WTO规则,遵循动物福利条款是必须的,但在目前WTO规则中还没对动物福利做出详细规定,TBT/SPS协定也要求各成员国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的措施必须在必要的限度内实施,不得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的前提下,我国政府如果能尽快制定出我国的动物福利法案,并充分发挥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作用,并加强区域间的合作,积极维护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同时也可为OIE的规划与实施提供可行性、建设性的意见。利用WTO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要求发达国家考虑发展中国家在实施动物福利方面存在的困难,从而抵制某些发达国家滥用动物福利壁垒。
    (2)加快动物福利标准体系及技术壁垒的建立。
     加快动物福利标准体系的建立。由于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民素质比较普通,生产企业良莠并存,如果一个行业没有系统的法规标准将会严重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实施标准化管理肯定是势在必行,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动物福利准体系的建立。国外动物福利标准已很成熟,我们应该积极认真的借鉴其精华,结合我国的现实,给以转化,变为己用。同时建立标准体系数据平台,及时的维护更新各种标准信息,达到检企网络资源共享。只要各方积极重视一定可以尽快形成我国自己的标准体系。 加快动物福利技术壁垒的建立。我们应该认识到技术壁垒是双方面的,在符合别人的要求时,也应该理直气壮的要求别人应该符合我们的要求,所以笔者建议国家应该组织专家学者做有针对性的研究,争取在某些新的未知领域里寻找突破口,制定动物福利壁垒。例如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生活习俗差异较大,是否可以考虑结合我国人文地理、畜牧特点和各民族的生活饮食习俗等,制定出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壁垒。
   (3)关注WTO的最新动向,制定及时的应对措施。
    WTO裁定的贸易争端结果,往往具有风向标的意义,所以及时关注WTO的动向,能全面掌握各国的贸易动态,及时分析研究,可预判动物福利壁垒的重点,制定具有指导性的应对措施,方便检验检疫人员引导企业及时规避风险,提高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
   (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意识。
    一直以来我们在意识上还停留在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中,对动物主要是处在自然资源利用的需求层次上,而保护动物、关爱动物的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对动物福利这一名词,也只是在专业的学术刊物上零星散见,而普通的报刊杂志几乎很少见到相关信息宣传报道。
    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动物福利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从事动物源性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引导他们树立动物福利意识。
    从事动物源性生产加工的企业,应充分了解对应国家在动物福利上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动物的养殖、运输、加工工艺等方面建立一套与相关国家动物福利相适应的程序。 当今国际市场传统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可利用的空间越来越小,动物福利的壁垒作用就渐现重要,而且也是一种国际趋势。现在我们已进入WTO后过渡期,与动物福利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我们只有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畜牧业的行业现状充分重视、积极应对,才能有效减少贸易摩擦。逐步建立完善动物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密切关注WTO的最新动向,制定相关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树立应有的意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身竞争力,一同逐步跨越动物福利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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