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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测试题(1)
1、【 单选题
下列税务代理情形中,委托方不能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 [1分]
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
税务师事务所解散
税务师事务所因经营不善破产
注册税务师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答案:
2、【 单选题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 [1分]
5年
10年
15年
无限期
答案:
3、【 单选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县(市)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 )天的,应当自期満之日起( )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分]
180   15
180   30
90    30
90    15
答案:
4、【 单选题
以下哪类企业可以办理停业登记( )。 [1分]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查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查定征收方式的所有纳税人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所有纳税人
答案:
5、【 单选题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以下哪项业务不在本栏中反映( )。 [1分]
某工业企业在产品发生的非正常损失
某商场将外购的床单用于本企业的职工宿舍
某化妆品厂由于质量问题,上月销售的化妆品被退货
将外购货物用于营业税项目
答案:
6、【 单选题
某企业2008年发生如下业务:销售自产产品的成本为80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一台,取得收入30万,将成本为80万元的自产产品对外捐赠,将成本为800万元的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则企业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行“营业成本”为( )万元。 [1分]
1710
910
1080
1630
答案:
7、【 单选题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下列有关新企业所得税法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1分]
依照中国法律规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新企业所得税法
超标准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
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
8、【 单选题
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 )。 [1分]
全部视为投资者及其家庭的资产,不得税前扣除折旧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视同企业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办法税前扣除折旧
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办法的年折旧费用的40%进行税前扣除
答案:
9、【 单选题
下列关于印花税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1分]
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银行同业拆借不计税贴花
税务登记证按5元贴花
对于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提供辅料的加工合同,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答案:
10、【 多选题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 )。 [2分]
结清滞纳金
缴销发票
缴销税务登记证
缴销发票领购登记簿
缴销会计账簿
答案:
11、【 多选题
统印发票的领购方式有如下( )。 [2分]
交旧购新
批量供应
直接购买
验旧购新
查旧购新
答案:
12、【 多选题
下列有关各项税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2分]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企业收到出口退回的增值税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企业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答案:
13、【 多选题
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下列可作为业务招待费计提基数的收入有( )。 [2分]
股权转让收入
商标使用许可收入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专利权转让收入
销售边脚余料的收入
答案:
14、【 多选题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不得在税前扣除。 [2分]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款项
计提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税收滞纳金
为投资者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
答案:
15、【 多选题
下列有关房产税表述中正确的有( )。 [2分]
个体工商户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答案:
16、【 多选题
在“材料”账户借方查出的问题,应在( )项目之间分摊。 [2分]
期末材料结存成本
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
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
本期销售产品成本
本期采购材料成本
答案:
17、【 多选题
注册税务师对某企业应纳消费税进行审查时,发现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转让产品时,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注册税务师应建议该企业按( )方法进行调整。 [2分]
按本企业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按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按照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按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按销售给关联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
答案:
18、【 多选题
下列属于税务代理备查类工作底稿的有( )。 [2分]
税务代理协议书
各种涉税文书的制作
注册税务师的查账报告
税务机关有关纳税事项的鉴定
注册税务师的查账报告
答案:
19、【 简答题
某公司为了融资,将产品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给某企业,约定1年期满,该单位以原价加固定收益率回购,请问,会计上不作收入处理,所得税法上是否必须作为收入处理? [5分]
解析:
    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不确认收入。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税法2教材13页内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税法对售后回购业务作出两方面的解释,其一是,售后回购按销售处理,确认收入;其二,按融资处理,作为负债,不按收入确认。  
   假如该单位是为了融资,那么,可以提供相关能证明产品没有实质销售的证据,得到税务机构的认可,可以不作为收入处理。
20、【 简答题
(1)基本情况:
甲市区内股份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实行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主要从事高档防盗门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会计核算健全,生产经营良好。注册税务师于2009年4月15日受托审核该公司2008年全年的纳税情况。
(2)审核资料:
①7月8日,第10号凭证: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赠送关联企业,同类产品售价为120000元,成本为7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70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
②12月13日,第8号凭证,本月对一仓库进行大修理,支出金额为10万元,该仓库原值18万元,该仓库未提足折旧,该仓库在09年1月4日完成验收,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③该企业2008年12月与附近一商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合同规定该厂将其暂不使用的一小库房租给商场,租期为2009年一年,年租金2万元,商场应于2008年底前支付全部租金,因商场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推迟至2009年春节后一次性支付租金。企业未作处理。
④审核“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账户,有贷方余额3.8万元,经核实,其中含逾期包装物押金2.34万元。
⑤审核“管理费用”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A.技术开发费40万元。B.向一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用10万元。
⑥审核“财务费用”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A.利息支出10万元(系因对外投资向其他企业借款的利息,借款本金为50万元);B.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2万元;C.现金折扣6万元(系购货方按约定时间还款享受的销售折扣)。
⑦审核“投资收益”账户,本年3月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当年取得股息、红利所得10万元;获得 06年直接投资的B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20万元;
⑧审核“营业外支出”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A.税收罚款及滞纳金6万元;B代付个人所得税税款3万元。
(3)其他情况说明;
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900万元,管理费用800万元,销售费用600万元,财务费用160万元,投资收益9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万元。
②企业所得税税率25%(已按企业计算的会计利润预缴了所得税),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税率1‰,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
③增值税按月缴纳,各月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均为贷方余额,并按规定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④题目未涉及的纳税事项,视全部正确。
要求:
(1)扼要指出存在的影响纳税的问题,作出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录。
(2)正确计算2008年应补缴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并作出补税的相关分录。 [16分]
解析:
(1)存在的影响纳税的问题及账务调整分录: 
 
①自产货物用于赠送,属于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此业务应当补计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由于这是非公益性损赠,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增值税120000×17%=20400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0400×(7%+3%)=2040元 
 调账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20400(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2040(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税前扣除)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428          
应交教育费附加      612  

②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调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  

③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租赁业务是09年发生的,应在09年确认收入,08年不作账务处理,但税法规定,应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参见税法2教材12页)《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财产租赁合同适用税率为1‰,计税依据为合同载明的租赁金额。企业应当补缴印花税20000×1‰=20(元)。提供的租赁业务发生在09年,不在08年计算缴纳营业税,补缴的印花税相应的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调账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贷:其他应付款   20  

④根据规定,包装物逾期押金应当转入其他业务收入,逾期押金应当补计增值税销项税额、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调账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23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38 (3400×7%)          
应交教育费附加 102 (3400×3%)  

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因此企业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按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这属于会计与税法口径不同产生的差异,在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本题目中借款利率为10÷50=20%,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00×(20%-6%)=70000(元)。  
国税函[2008]875号文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因此,企业已在财务费用中列支的现金折扣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调整。  财务费用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00元。  

⑦购买上市股票未超过12个月,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B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符合免税投资收益的概念,免征企业所得税。  

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税收罚款及滞纳金6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代付个人所得税税款3万元属于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  

(2)计算2008年应补缴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并作出补税的相关分录:  
应补缴的增值税=20400+3400=23800(元)  
应当补缴印花税=20(元)  
应当补缴城建税=1428+238=1666(元)  
应当补缴教育费附加=612+102=714(元)  
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  =10000-7200-60+2000-900-800-600-160+90+100-60  =2410(万元)  由于企业已按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预缴了所得税,所以,现在只就纳税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补税。  
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12-7)-0.204+10+2-0.002+2-0.034-20+10+7-20+9+7(已扣除的捐赠支出)  
=11.76(万元)  
=117600元  
应调增应纳所得税=117600×25%=294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9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9400
21、【 简答题
某市区宾馆是个人独资企业,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营业收入200万元;
(2)发生营业成本110万元;
(3)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11.3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46万元,其中支付业务招待费10万元,补缴上年税款2万元,按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金1万元;
(5)营业外支出1万元为支付上年的税收罚款;
(6)投资者的关系户全年在宾馆消费5万元,未作处理;
(7)共有雇员10人,人均月工资2000元,共开支工资28.8万元,含投资者个人每月领取工资4000元;
(8)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工资,共提取并实际发生三项经费5.328万元(工资与经费未计入成本费用中);
(9)当年向某单位借入流动资金10万元,支付利息费用1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为4.8%;
(10)投资者向宾馆借款10万元,为儿子购买婚房,至金未归还;
(11)对外投资分回的红利2万元
该个人独资企业自行计算2008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00-110-11.3-46-28.8-5.328-1-1+2=-1.428(万元)
当年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该个人独资企业自行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正确?
2.计算该投资者2008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8分]
解析:
1.该投资者自行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不正确。  

2.主要错误有:  
(1)按规定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营业收入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200+5)×5‰=1.025(万元),发生额的60%=10×60%=6万元,只能扣1.025万元,超过部分为8.975万元。  
补缴上年税款不能计入本年的费用中,应追溯调整上年会计利润,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可扣除的管理费用为46-8.975-2-1=34.025(万元)  

(2)营业外支出支付上年的税收罚款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3)关系户在宾馆消费,应确认收入5万元,并可以税前扣除由此而产生的税费,5×5%(1+7%+3%)=0.275万元  
雇员工资可以全部扣除,投资者个人的工资费用4.8万元不能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0.16×2+0.2×10=2.32(万元)  

(4)三项经费可以扣除:(28.8-0.4×12)×18.5%=4.44(万元)  

(5) 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费用按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10×4.8%=0.48(万元)  

(6)投资者借款应作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7)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2万元,应按股息项目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并入营运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纳税。  分回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2×20%=0.4(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200-110-11.3-34.025+5-0.275-24-4.44-0.48+10-2.32=28.16  2008年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16×35%-0.675=9.20(万元)  

(9)2008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20+0.4=9.6(万元)
22、【 简答题
某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开办有一家餐厅, 2008年11月至12月,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暂停经营了两个月,2008年12月申报期前该餐厅的会计人员受合伙人的委托请好友张注册税务师分析可否办理停业、复业登记。
(1)分析该餐厅可否办理?
(2)简述停业、复业登记办理政策。 [6分]
解析:
    (1)该餐厅不可以办理停业、复业登记,按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才可以办理,该餐厅是查账征收的,而且是合伙企业,不可以办理。  

    (2)停业、复业政策规定  
    ①办理时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一年。  
    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③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④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⑤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时,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23、【 简答题
某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表显示的“利润总额”为-120万元,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无纳税调整项目, 2008年度没有上报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
2009年6月市地税稽查分局对该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稽查,发现该公司2008年6月“营业外支出”有一笔业务借方发生额为10万元,稽查人员通过询问和稽查有关凭证资料等,确认该笔业务是由于2008年6月该公司向关联企业支付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另外,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中发现,企业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一批,同类产品售价为120万元,企业会计认为关联方之间按内部价70万核算(成本价),并在凭证上注明了同类售价等信息。
地税稽查人员认为该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不准确,拟调整增加该公司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60万元,并调减以后年度可税前弥补的亏损60万元,同时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偷税的处罚标准,按所偷税额的50%处以罚款7.5万元。(假定没有其他涉税事宜。)
问题:
(1)指出该公司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存在哪些问题。
(2)指出企业进行关联方交易的政策规定。
(3)指出市地税稽查人员的处理意见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述理由。 [6分]
解析:
    (1)该公司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按税法规定,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应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税务处理,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3)市地税稽查人员对运输公司按偷税处罚是不正确的。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本题目中,科技公司不存在偷税的主观行为,只是对于税法规定不清楚而造成少缴税款,不属于偷税。  
    根据规定,上述情形属于企业虚报亏损的情况,即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  
    根据规定: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4、【 简答题
某市电器厂现有闲置的一台设备和一幢自建房屋(该房屋的成新率为60%,建造同样的房子,需要200万元)。该台设备账面原值为200万元,累计已提折旧100万元,经评估确认评估价值为120万元;该幢房屋账面原值为110万元,累计已提折旧50万元,经评估确认评估价值为120万元。电器厂经与有关单位协商约定决定以设备或房屋投资组成联营企业生产电子产品,第一种方式:以设备作为投资,房屋由联营企业购进;第二种方式:以房屋作投资,设备由联营企业购进。无论投资还是购进行为均以评估价值计算。试比较电器厂采用上述两种不同方式相关流转税税种的税负差异。 [6分]
解析:
    第一种方式:以设备作为投资,房屋由联营企业购进  
    房屋转让过程中:  
    印花税:120万元×0.05%=600元  
    营业税:120万元×5%=60000元  
    城建税:60000元×7%=4200元  
    教育费附加:60000元×3%=1800元  
    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应按评估价格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扣除项目为200×60%+6.66=126.66万元。上述方式,转让不动产,转让价格为120万,小于扣除项目126.66万元,无增值额,不缴土地增值税。  
    方案一,合计缴纳税额=600+60000+4200+1800=66600(元)  

    第二种方式:以房屋作投资,设备由联营企业购进  房产投资共担风险不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如果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设备销售:印花税:120万元×0.03%=360元  
    评估价未超过原值不交增值税。  
    方案二,合计缴纳税额为360元。  
    通过比较第二种方式(以房屋作投资,设备由联营企业购进)税负低。
25、【 简答题
仔细阅读以下3个案例,试分析案例中是否涉及到缴纳土地增值税,并说明理由。(不用计算出应纳税额)
(1)某村将集体所有的100亩果园转让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建造高级公寓,取得收入1800万元。
(2)某市国土资源局将国有的50亩土地出让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建造度假村,取得土地出让金600万元。
(3)某事业单位与某房地产企业签订协议合作建商品房,事业单位提供一块80亩的土地,房地产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资金,房屋建成后,双方按照5:5的比例分配,事业单位将分得的房产销售给自己的职工。 [6分]
解析:
    (1)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是国有土地的转让,转让集体土地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该村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是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自行转让,只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征用以后变为了国家所有时,才能进行转让。故该村将集体土地转让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应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出让土地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国土资源局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出让金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3)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文件中的规定:“关于合作建房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所以事业单位与房地产公司进行合作建房,将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自己的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26、【 简答题
甲建筑公司2008年承揽一项建筑施工工程,发生以下业务:
(1)以16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将该写字楼工程的装饰工程以70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
(2)施工期间由于建材涨价, 房地产开发公司又支付给甲建筑公司300万元材料价差;后又支付给甲建筑公司提前竣工奖100万元,甲建筑公司将其中的50万元支付给乙建筑公司。
(3)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其自有的市值4000万元的两幢普通住宅楼抵顶了应付给甲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
(4)甲建筑公司本期向某公司转让一项购进的土地使用权,购进时支付价款100万元,同时支付契税4万元;本年转让取得销售价款185万元。
问题:
(1)简要陈述题目中业务涉及的营业税税收政策;
(2)请分别计算甲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及其扣缴营业税。 [7分]
解析:
    (1)涉税政策: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提前竣工奖、全优工程奖等,应并入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价格或受让价格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单位和个人转让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价格或受让价格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假如是自有的,则转让额全部作为计税营业额;  

    (2)甲建筑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16000-7000)+(100+300-50)]×3%=270+10.5=280.5(万元)  
    甲建筑公司应代扣代缴乙建筑公司建筑业营业税=(7000+50)×3%=211.5(万元)  
    甲建筑公司土地转让的营业税=(185-100)×5%=4.25(万元)  
    房地产公司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4000×5%=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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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页,共26个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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