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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备考习题(3)
1、【 单选题
关于纳税评估,下列陈述,不正确的是(    )。 [1分]
纳税评估工作一律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
答案:
2、【 单选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下列不符合规定的是(    )。 [1分]
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已开业经营的小规模企业(商业零售企业除外),若当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之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对从事商业经营的新办企业和小规模企业,一般是先认定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经过3个月或半年时间的考核后,再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分支机构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原件)
答案:
3、【 单选题
关于注销税务登记管理的陈述,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 [1分]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境内前1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答案:
4、【 单选题
下列关于发票管理的陈述,正确的是(    )。 [1分]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次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可重新根据作废发票为购货方开具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用票单位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无需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只要备案即可
任何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并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
答案:
5、【 单选题
下列涉税会计分录,使用不正确的是(    )。 [1分]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当月多缴了增值税,应当根据多缴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企业按规定应缴的印花税金,应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答案:
6、【 单选题
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酒厂本月印花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酒厂以自有粮食进行受托加工业务,委托合同中分别记载了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则注册税务师认为下列计算印花税的方法中正确的是(    )。 [1分]
一并按照“购销合同”计算贴花
一并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算贴花
无需计算贴花
加工费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算贴花,原材料按照“购销合同”计算贴花
答案:
7、【 单选题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依照规定行使代位权、(    )。 [1分]
处理权
撤销权
处分权
留置
答案:
8、【 单选题
下列关于涉税鉴证报告说法不正确的是(    )。 [1分]
涉税鉴证报告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
涉税鉴证报告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无法表示意见的鉴证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
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
答案:
9、【 单选题
税收筹划就是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安排,来达到节税的目的。假如企业依据国家税收法律,使计税依据中尽量增多可扣除的项目或金额,以减轻税收政策负担,这种方法称为(    )。 [1分]
扣除方法
税率差异方法
抵免方法
延期纳税方法
答案:
10、【 多选题
下述(    )情形,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不可单方面终止代理行为。 [2分]
代理的注册税务师死亡
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税务代理人员未按照委托方的授意进行税务代理
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答案:
11、【 多选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购及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陈述正确的有(    )。 [2分]
防伪税控企业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认定登记,由主管税务机关收缴金税卡和IC卡
防伪税控企业凭税控IC卡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电脑版专用发票
防伪税控企业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专用发票,打印压线或错格的,应作废重开。
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都应该纳入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报税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和认证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应按规定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
答案:
12、【 多选题
某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停业时,应将(    )交由税务机关收存。 [2分]
发票使用情况登记本
税务登记证正本
发票领购簿
税务登记证副本
未使用完的发票
答案:
13、【 多选题
某企业2009年2月份委托注册税务师进行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注册税务师发现企业上年实际发放工资是1000万元,但当地税务机构核准的合理工资是850万元,企业没有进行纳税调整,要求企业在纳税申报表中反映,则企业涉及到的会计分录有(    )。 [2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0万
借:所得税费用       37.5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0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7.5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0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0万
贷:银行存款         37.50万
答案:
14、【 多选题
《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下列(    )后的余额。 [2分]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项目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减免和抵免的税额
答案:
15、【 多选题
注册税务师审核建筑业有无分解工程价款现象时,应侧重审核以下几种情况(    )。 [2分]
将工程耗用的材料不计施工成本,而是直接冲减库存材料
将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不作为计税收入,而记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向建设单位收取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将这部分收入记入“应付福利费”作为职工奖励基金
将材料差价款直接冲减工程结算成本或材料等账户,少计工程收入额
总包合同的总承包人,是否扣缴分包人的营业税
答案:
16、【 多选题
注册税务师在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审核时,以下项目中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 [2分]
经营租赁费用
新产品开发费用
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投资者的家庭支出
各种赞助支出
答案:
17、【 多选题
列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的说明, 正确的有(    )。 [2分]
本月“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等于本月一般货物销售额和即征即退销售额合计数
本月“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本月“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本月“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包括销售折扣、折让,进货退出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
答案:
18、【 多选题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以下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 [2分]
企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审批减免税
企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查封财产的行为
企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决定
企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抵扣税款的决定
企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加收滞纳金的决定
答案:
19、【 多选题
从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方面产生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    )。 [2分]
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
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控制程度
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弱
企业节税的强烈意愿
答案:
20、【 简答题
某电视机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新型彩色电视机,2008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3月2日,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电视机500台,本期同类产品每台不含税售价3 000元。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议规定,厂家按售价的5%对商场优惠出售,打折后每台不含税售价2 850元,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3月5日,向乙家电商场销售彩电200台(每台不含税售价3 000元)。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厂家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4/10、2/20、N/30。本月23日,全部收回货款,厂家按规定给予优惠。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旧电视机,并销售新型号电视机10台,开出普通发票10张,收到货款31100元,并注明已扣除旧电视机折价4000元。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电视机给消费者20台,协议规定,每台不含税售价4000元,5年后厂家全部将货款退还给购货方,共开出普通发票20张,合计金额93600元。
(4)以20台电视机向丙单位等价换取原材料,电视机成本价每台1800元,每台不含税售价3000元。双方均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月4日,向丁商场销售电视机300台,不含税销售单价3000元。商场在对外销售时发现,有5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商场提出将5台电视机作退货处理,并将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送交厂家。该厂将5台电视机收回,并按规定给商场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
(6)上月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电视机,根据合同约定,本月应当收到款项58万元,但月底仍未收到。
(7)本期共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400000元(含从丙单位换入原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
(1)简述相关政策,计算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2)就上述业务(1)和(4)分别作出账务处理。 [16分]
解析:
   (1)业务1)纳税人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电视机厂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产品,属于先打折后销售,实际上就是按每台2850元的单价销售,无需另开发票。这种销售方式被厂家广泛采用,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当然,如果折扣后再另开发票,则不得减除折扣额。  
    该厂对乙商场采取的是现金折扣方式,即先销售后打折,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先按全额反映,在实际收到折扣后价款后,再按折扣金额开具其他发票或单据给购货方入账。对这种情况,双方均将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厂家增加、商家减少),折扣部分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纳销项税额=2 850×500×17%+3 000×200×17%=344250(元)  
   业务2)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应纳销项税额=(31100+4 000)÷(1+17%)×17%=5100(元)  
   业务3)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应纳销项税额=93600÷(1+17%)×17%=13 600(元)  
   业务4)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由于是等价交换,并且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等,即:  3. 000×20×17%=10 200(元)  
   业务5)应纳销项税额=(300-5)×3 000×17%=150450(元)  
   业务6)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使没有在约定时间收到款项,也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当收取的款项应当是包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所以,应计的销项税额=580000÷(1+17%)×17%=84273.50(元)。  
   综上所述,本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344250+5100+13600+10200+150450+84273.50)-400000=207873.5 (元)  
   (2)账务处理  
   业务(1)分录:3月2日  
借:应收账款 1667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42250  3月5日  
借:应收账款 70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2000  3月23日  
借:财务费用 14040    银行存款 687960    
  贷:应收账款 702000  
  业务(4)分录  
借:库存商品 60000 (20×3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税)1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费(销项税)102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000 ( 20×1800)    
  贷:产成品 36000
21、【 简答题
桦威商贸有限公司近日被举报有偷税嫌疑,县税务机关于2009年3月1日对此展开稽查,经查实企业以收入不入账方式少计收入,少缴税款500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有偷税行为,于2008年3月20日,作出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处以10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桦威商贸公司就上述事项咨询注册税务师,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偷税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正确?
(2)企业能否提出行政复议?提出复议前,企业还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3)如果能提出复议,能否委托税务师代理上述复议行为。 [5分]
解析:
    (1)定性是准确。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企业采用少列收入的方式,构成偷税行为。  
     给予2倍的罚款正确。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企业可以提出税务行政复议。公司可提起税务行政复议。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公司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之后,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后,才能提出税务行政复议。  
     (3)可以接受委托。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规定范围内的业务代理,注册税务师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范围进行代理。
22、【 简答题
某生产公司2008年销售收入20000万元,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30万元,大大超出了税法规定的5‰的比例。该公司决定就招待费超标问题(假定上述两个数据不变)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2009年税收筹划。
税务师事务所的咨询建议是: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企业生产的产品以180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售;330万元的招待费用在两个公司分配:生产企业承担160万元,销售公司承担170万元。
问题
(1)请计算该公司招待费超标对所得税的影响;
(2)请用数据分析筹划方案是否可行。 [6分]
解析:
   (1)该企业限制性费用超标,依据税法就要进行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要根据60%和5‰两个指标进行调整。  调整数据计算如下:  实际发生额的60%为:330×60%=198(万元)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按销售收入的5‰进入税前扣除的部分,即最高限额为:20000×5‰=100(万元)  所得税前允许扣除100万元,超标230万元(330-100)。  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为:230×25%=57.5(万元)  
   (2)筹划方案是否可行分析
   生产企业:  
   在税法上,按招待费用发生额的60%计算为:160×60%=96(万元)  
   按销售收入的5‰进入税前扣除的部分,即最高限额为:18000×5‰=90(万元)  
   税法只认90万元  超标160-90=70万元  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为:70×25%=17.5(万元)  
   销售公司:
  按招待费用发生额的60%部分为:170×60%=102(万元)  
   再按销售收入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20000×5‰=100(万元)  
   二者比较,所得税前允许扣除为100万元  170-100=70万元,综合超标70万元。  
   综合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为:70×25%=17.5(万元)  
   两个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70+70),应纳税额为:140×25%=35(万元)  
   两个企业比一个企业节约企业所得税22.5万元(57.5-35)。  
   综上,筹划方案可行。
23、【 简答题
甲某受聘于一家国有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每月领取税后工资3600元,公司每月按规定代缴其个人所得税。2008年取得如下收入:
(1)2008年该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08年6月28日,该公司授予甲某股票期权30000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08年12月28日起甲某可以行权, 2008年11月28日甲某由于急需资金,将该期权在行权前转让,转让收入10万元;
甲某认为,自己取得的上述激励期权,尚未行权转让,没有过户,所以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 6月8日,甲某取得技术咨询报酬50000元,将其中16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甲某自行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是(50000-16000)×(1-20%)×20%=5440元。
(3)6月1日-l2月31日将自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居住,月租金2000元,甲某认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2000-800)×20%〕×7=168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4)6月20日甲某购入某企业债券40000份,每份的买入价格4.3元,支付有关税费645元,l2月20日转让其中的20000份,每份转让价格5.1元,转让时支付有关税费383元,甲某认为取得的转入收入为20000×5.1-383=101617元,支付购进价款是40000×4.3+645=171355元,没有收益,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5) 8月与一家证券交易所签订期限为6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约定自9月起甲某每月为该交易所的股民讲课四次,每次报酬1000元,甲某认为每月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800)×20%×4=160元。
(6)9月购买福利彩票中得奖金8000元,于是请朋友聚餐庆祝,索取有奖发票一张,又中奖1000元。甲某以偶然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为8000×20%=1600元,因有奖发票未超过1600元,所以,不征个人所得税。
请你作为甲某委托的注册税务师,根据上述情况,结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分析判断甲某自己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是否有误,说明理由,并计算出正确的应纳税额。 [18分]
解析:
  (1)甲某的理解有误。取得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转让,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高管人员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行权前转让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11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0.8+10-0.2)×45%-1.5375=3.2325(万元) =32325(元)  
  (2)甲某的计算有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20000元但没有超过50000元的,应对超过部分加征50%的税款,所以甲某计算中适用的税率有误。  
捐赠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16000元,应按12000元在税前扣除。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12000]×30%-2000=6400(元)。  
  (3)甲某计算有误。按照规定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住用房,应按10%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800)×10%×7=840(元)  
  (4)甲某的理解有误。按照规定个人买卖债券,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出售债券收益时,扣除的成本应为出售的债券所对应的成本,而不是全部债券的成本。  
甲某出售债券取得的收益=20000×(5.1-4.3)-645÷2-383=15294.5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294.50×20%=3058.90元。  
  (5)甲某计算有误。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如果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的收入,应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每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4×(1-20%)×20%=64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640×4=2560元。    (6)甲某计算有误。税法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甲某福利彩票中奖所得是免税的,但有奖发票所中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24、【 简答题
我单位准备外购一批林木作为投资,我单位将其放在生物资产科目核算。
请问:
(1)企业所得税如何规定计税基础的?
(2)企业所得税折旧方法和年限有何规定? [6分]
解析:
   (一)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通过捐赠、技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25、【 简答题
2009年2月某市货运企业(内资)在2008年报表编制后,委托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注册税务师在“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中,发现本期收取的装卸费200万元,通过审核记账凭证,发现后附原始凭证为本企业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注明为装卸费,经过咨询该企业会计负责人,得知此200万元为企业在提供运输业务时,收取的装卸费,由于不属于运输劳务,所以没有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因没有想到合适的处理办法,所以暂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
假定该企业2008年4月成立,相关涉税手续均按照税法规定办理。2008年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2008年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为-70万元,也无其他涉税事项,该企业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率3%。请你作为注册税务师指导该企业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并作相关账务调整分录。(计算应补缴的各种税金) [6分]
解析: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所以,该企业提供运输业务时,向对方收取的装卸费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范围,对于企业而言,也属于是营业收入的核算内容。  
  应补缴的营业税=200×3%=6(万元)  
  应补缴的城建税=6×7%=0.42(万元)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6×3%=0.18(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200-6-0.42-0.18)-70]×25%=30.85(万元)  
会计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万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0.42万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0.18万  
借:其他应付款       2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万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8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0.85万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2.55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62.55万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200(万元),借方=6.6+30.85=37.45(万元)  
二者差额为贷方=162.55(万元)
26、【 简答题
某个体工商户2008年发生下列费用:
(1)赞助支出。
(2)投资人居住房与办公室共用的电费、通讯费等难以划分的支出。
(3)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投资人购买的房屋,用于居住又用于办公。
(4)发生的三项经费。
(5)为研究开发新产品购置的4.8万元的测试议器。
(6)支付业主的工资。
要求:判断上述费用是否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若能扣除,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6分]
解析:
   (1)各种赞助支出均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2)允许扣除,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家庭生活混用的费用,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分摊比例,据此计算确认的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准予扣除。  
   (3)由当地税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5)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价值5万元以下的测试议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扣除。  
   (6)不允许扣除,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生计费。
27、【 简答题
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09年4月11日查实,一化工生产企业在2009年1月至3月期间,少缴增值税280000元。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遂就该企业的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要求其自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补缴增值税280000元。稽查局于2009年4月20日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该企业;该企业于2009年5月20日将税款缴交入库并于2009年5月21日向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家税务局对甲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审查,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作为注册税务师,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税务机构的不予受理是否正确并简要分析;
(2)纳税人是否可就不予受理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何在? [7分]
解析:
   (1)税务机构的决定,是正确的。依据: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没有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这是不予受理的原因之一。本案中,该企业未能在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不符合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前置条件。  
   (2)该纳税人不服税务机构的复议决定的,可依法提起诉讼。依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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