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选题
】
侦查辨认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
[2分]
、
审察手续完备
、
事先询问
、
个别辨认
、
混杂辨认
、
严禁暗示诱导
答案:
2、【
多选题
】
公安机关枪支管理的范围包括( )。
[2分]
、
民用枪支
、
各种枪支的主要零部件
、
各种非制式枪支
、
民用装备枪支
、
仿真枪支
答案:
3、【
多选题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包括( )
[2分]
、
宣誓
、
警容风纪
、
接待群众
、
突发事件处置
、
安全防卫与卫生
答案:
4、【
判断题
】
行政法没有统一和完整的行政法典。( )
[1分]
答案:
正确
5、【
判断题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
[1分]
答案:
正确
6、【
判断题
】
自由裁量行为是根据行政机关执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做出自己的行为。( )
[1分]
答案:
错误
7、【
判断题
】
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
[1分]
答案:
正确
8、【
判断题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或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的,证据确凿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或处以刑罚。( )
[1分]
答案:
正确
9、【
判断题
】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一律无效。( )
[1分]
答案:
错误
10、【
判断题
】
新人伙的合伙人对于其加入合伙之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分]
答案:
正确
11、【
判断题
】
刑事案件的立案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立案的审批。( )
[1分]
答案:
错误
12、【
判断题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职责紧急需要,可以无条件乘坐交通工具。( )
[1分]
答案:
错误
13、【
判断题
】
在行政赔偿中,国家追偿的对象仅指有故意的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
[1分]
答案:
错误
14、【
判断题
】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
[1分]
答案:
正确
15、【
判断题
】
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属于公安工作治安管理方面的政策。( )
[1分]
答案:
正确
16、【
判断题
】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 )
[1分]
答案:
错误
17、【
简答题】
被告人李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于2005年7月刑满释放,2009年5月6日中午,李某给儿子李小某(1993年5月6日出生)过完生日后,二人看见邻居的两岁男孩在路边玩耍,便将其绑架,并向男孩父亲索要20万的,因怕男孩认识李某父子,自己的罪行败露,遂将男孩残忍杀害,并毁尸灭迹。
问:(1)李小某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3分)
(2)李某、李小某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3分)
(3)如果李某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交付执行前,李某揭露重大犯罪事实,可能需要改判,是否停止执行?(1分)
[7分]
解析:
(1)李小某于2009年5月7日满l6周岁,故李小某在犯罪时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李小某构成犯罪,且构成故意杀人罪。
(2)李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李某刑满释放未满5年,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李某绑架两岁男孩,向其父亲索要20万元,之后又杀人,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李小某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l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要停止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8、【
简答题】
某晚21点。某市派出所接到市110指挥中心指令,该辖区内酒店内有人打架斗殴,导致一死一伤.随即该所立即出警。
问:如果你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民警,你会怎么做?(5分)
[5分]
解析:
(1)采取措施制止打架人员斗殴并控制双方;
(2)快速拨打120急救,对重伤人员抢救;
(3)对围观群众予以疏散并控制以避免更大的损伤,同时保护目击证人;
(4)对犯罪现场划定保护范围,设置警戒线和告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5)排除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现场的痕迹、物品和尸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向到达的现场勘验人员和指挥人员及时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调查。
19、【
简答题】
某市上午10点20分发生抢劫案,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出警,警方迅速包围现场,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逃逸,冲出包围,强闯公路上的路卡,后又试图冲向市内闹市人群,警方随即开枪击毙一人,重伤一人。
问:警方的做法是否正确?接下来一方如何处理?(7分)
[7分]
解析:
警方的做法正确。《人民警察法》第10条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材料中警方开枪时即符合暴力性犯罪的要求.又符合情况的紧急性的要求。
警方在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后,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同时,警方还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