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断题
】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指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50%及以上的。( )
[1分]
答案:
错误
2、【
判断题
】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
[1分]
答案:
错误
3、【
判断题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的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1分]
答案:
错误
4、【
判断题
】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属于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
[1分]
答案:
错误
5、【
判断题
】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
[1分]
答案:
正确
6、【
判断题
】
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
[1分]
答案:
错误
7、【
简答题】
某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其中中方用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300万美元,外方用货币投资700万美元。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产品制造和设计咨询两部分。经营年限30年,1997年开始试生产,2000年进入获利年度。2005年发生下列业务:
(1)账面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人民币,销售成本900万人民币(不含劳动成本费用及相关因素),设计咨询收入600万人民币,设计咨询成本150万人民币(不含劳动成本费用及相关因素)。缴纳增值税80万元、营业税30万元。
(2)按董事局决议当年支付150名员工工资400万元,支付国家规定的社保基金100万元,支付5名外籍雇员的境外社保费50万元。按工资总额提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如下表(单位:万元):
注:该企业工会经费60%上缴中方的上级工会,40%划归企业工会自用,划拨时收到工会经费缴拨款收据。
(3)企业从银行借入150万人民币,与自有资金50万元合计 200万元向另一家境内高科技企业投资。当年分得该高科技企业投资分红30万元。企业还分得来自特区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100万元。
(4)企业开支招待费 3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5)年末向境外非关联企业购买一项商标专用权,合同规定支付专利转让费1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00万元)。
(6)企业全部销售收入和咨询收入都按价税合计数签订合同,购买商标权均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其他管理费用300万元。
(7)企业董事局决定将账面利润在计提三项基金后的余额550万进行分红,中外双方当即表示将其分红部分全部再投资于该企业,同比例增资。
要求计算:(假定地方所得税不予考虑)
(1)企业应税收入;
(2)企业扣除项目金额;
(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
(4)企业扣缴的税款;
(5)再投资退税。
[10分]
解析:
本题涉及流转税.职工福利等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则,还涉及预提所得税.再投资退税规则。
(1)企业应税收入=2000+600=2600(万元)
境内投资收益130万不补税,国债利息20万不记入应纳税所得额。
(2)扣除项目金额
境外社保费50万元不得扣除;职工福利费3万元余额不得扣除;
招待费开支限额=1500×5‰+500×3‰+500×10‰+100×5‰=7.5+1.5+5+0.5=14.5(万元)
印花税=2000×1.17×0.3‰+600×0.3‰+900×0.5‰=0.702+0.18+0.45=1.332(万元)
注意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900+150+30营业税+400工资+100社保+(56-3)福利+8工会+6教育+14.5招待+300管理费+1.332印花税=1962.832(万元)
(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600-1962.832=637.168(万元)
应纳所得额=637.168×30%=191.15(万元)
(4)预提所得税
900×(1-5%营业税)×10%=85.5万元
即扣缴(900×5%)=45万营业税和85.5(万元)所得税
(5)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不涉及中方,只涉及外国投资者。
该企业外方当年再投资退税限额为:
(637.168-191.15)×700/1000=312.21(万元)
再投资额=550×0.7=385万元,大于再投资退税限额
外方可申请再投资退税=312.21÷(1-30%)×30%×40%=53.52(万元)
8、【
简答题】
某新建的化妆品厂生产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9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用于生产原料用的酒精500公斤,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金额480元,增值税81.6元。期初没有库存余额,入库未付款。
(2)购入散装香粉3000公斤,增值税发票注明金额150000元,增值税 25500元。期初没有库存余额,入库已付款。
(3)购入食用色素200公斤,增值税发票注明金额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期初没有库存余额,入库未付款。
(4)购买包装用纸箱20000个,增值税发票,注明单价2元,金额40000元,增值税6800元。入库已付款。
(5)生产护发摩丝领用酒精 400公斤;生产粉饼领用香粉2500公斤;包装产品领用包装纸箱10000个;为迎接国庆节给职工发水果,工会领用包装纸箱200个。
(6)销售摩丝 10000瓶,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销售粉饼2000箱,不含税销售额720000元;领用摩丝10瓶放在职工浴室。
上述增值税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计算:
(1)增值税的进项税;
(2)增值税的销项税;
(3)应纳增值税;
(4)应纳消费税。(护发品消费税税率8%,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酒精消费税率5%)
[4分]
解析:
本题涉及增值税.消费税的混合计算。
(1)增值税进项税=81.6+25500+3400+6800-200×2×17%=35713.6(元)
这里注意用于职工福利的外购纸箱不能抵扣进项税。
(2)增值税销项税=200000×17%+720000×17%+10×200000/10000×17%=156434(元)这里注意用于职工福利的自产摩丝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3)应纳增值税=156434-35713.6=120720.4(元)
(4)应纳消费税
=200000×8%+720000×30%+10×200000/10000×8%-2500×150000/3000×30%
=16000+216000+16-37500=194516(元)
这里注意摩丝的视同销售和散装香粉的生产领用抵税。
领用酒精和食用色素不能抵扣消费税。
9、【
简答题】
某中外合资日化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1998年初在国务院批准的一沿海港口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经营期15年。该企业主要业务是以外购化妆品生产加工成套化妆品,出口(假定退税率为11%)及内销。成立以来的获利情况如下:
2004 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1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3800 万元、增值税额646万元,已验收入库;支付运输企业运费100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发票;
(2)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700万元,其他生产费用330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15万件,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
(3)国内销售成套化妆品3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50万元;国内零售成套化妆品1万件,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292.5万元;出口成套化妆品10万件,取得人民币,折合2500万元;
(4)出租设备和房屋,取得收入100万元;
(5)发生产品销售费用48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200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64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用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该企业上年度发生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为74万元);
(6)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当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本月内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
(7)资本公积中40万元,其中包括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30万元;逾期2年半应付未付款项10万元。要求:
(1)计算该企业表中6年共缴企业所得税和地方附加税(同企业所得税减免);
(2)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3)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退的增值税;
(5)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缴纳的消费税(注: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 30%)、营业税;
(6)计算该企业2004年所得税计税收入;
(7)计算该企业2004年所得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与销售税金;
(8)计算该企业2004 年所得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和损失;
(9)2004年度该中外合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和地方附加税。
[12分]
解析:
(1)该企业6年共缴企业所得税和地方附加税额
该企业1999年为获利年度,6年共纳所得税=(120-30+160+200)×(15%+3%)÷2=40.5(万元)
(2)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进项税额总和=646+100×7%-(32.79-2.79)×17%-2.79÷(1-7%)×7%-2500×(17%-11%)=497.69(万元)
(3)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750×17%+292.5÷(1+17%)×17%-497.69=-327.69(万元)
(4)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退的增值税
当年免抵退税额=2500×11%=275(万元);
当月免抵退税额小于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年应退增值税=275万元
(5)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
应纳消费税=[750×30%+292.5÷(1+17%)×30%]-700×30%=90(万元)
应纳营业税=100×5%=5(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纳城建税)
(6)计算该企业2004年所得税计税收入
资本公积中所包含的两项内容均属计入所得额的项目。
所得税计税收入=750+292.5÷1.17+2500+100+40=3640(万元)
(7)计算该企业2004年所得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与销售税金=(3+1+10)×90+90+5=1355(万元)
(8)计算该企业2004年所得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和损失
应扣除的交际应酬费=1500×5‰+(3500-1500)×3‰+100×10‰=14.5(万元)
应扣除费用合计=480+28+640-(50-14.5)=1112.5(万元)
营业外支出=32.79+(32.79-2.79)×17%+2.79÷(1-7%)×7%-12=26.1(万元)
所得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和损失合计=1112.5+26.1=1138.6(万元)
(9)2004年度该中外合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和地方附加税
2004年虽然已过“两免三减半”优惠期,但出口产值占全部产值=2500÷(750+250+2500)×100%=71.4%,达到70%以上,可继续延长减半征收所得税,15%的地区继续减半税率为10%。
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附加税=(3640-1355-1138.6)×(10%+3%)=1146.4×(10%+3%)=149.03(万元)
10、【
简答题】
某城市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2005年10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 40.95万元,公司自用2辆并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
(2)月初将上月购进的库存材料价款40万元,经海关核准委托境外公司加工一批货物,月末该批加工货物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供销售,支付给境外公司加工费20万元;进境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共3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60%、货物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8%。)要求:
(1)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计算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3)计算国内销售环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分]
解析:
(1)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①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
②进口小轿车的运输费=450×2%=9(万元)
③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9)×3‰=1.38(万元)
④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
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
应缴纳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⑤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1-8%)=800.66(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800.66×8%=64.05(万元)
⑥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460.38+276.23+64.05)×17%=136.11(万元)
(2)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①加工货物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20+3=23(万元)
②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关税=23×20%=4.6(万元)
③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23+4.6)×17%=4.69(万元)
(3)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①销项税额=40.95÷(1+17%)×17%×24=142.8(万元)
②进项税额=(9×7%+136.11)÷30×28+4.69=132.31(万元)
③应纳税额=142.8-132.31=10.49(万元)
(4)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0.49×(7%+3%)=1.05(万元)
11、【
简答题】
个人李某2004年拥有和使用的房产情况如下:
(1)将2002年9月购入并居住的一套住房(购入价格35万元)和2004年3月购入并居住的一套住房(购入价格40万元)分别以50万元和4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
(2)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出租,月租金2000元,2004年共取得租金2.4 万元;张某每月要支付房屋修缮费200元;
(3)将一套已居住2年的二居室住房(市场价格为20万元)与他人交换一套四居室住房(市场价格为45万元),支付差价25万元;
(4)参加一项有奖竞赛活动,获得奖励商品房一套(市场价格为15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假设不考虑印花税和城建税,当地的契税税率为3%。)
(1)计算该个人在2004年应该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该个人在2004年应该缴纳的房产税、契税;
(3)计算该个人在2004 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分]
解析:
(1)应纳营业税=(480000-400000)×5%+24000×3%=4720(元)
(2)应纳房产税=2000×4%×12=960(元)
应纳契税=400000×3%+250000×3%+150000×3%=24000(元)
(3)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350000+480000-400000-4000)×20%+(2000-60-80-200-800)×10%×12+150000×20%=76232(元)
销售(交换)购入并居住超过1年的住宅免征营业税,销售购入并居住不足1年的住宅按照差价征营业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3%缴纳营业税,减按4%缴纳房产税;差价换房按差价契税,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应缴纳契税;租金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获奖按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2、【
简答题】
某国有建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损益表中利润总额为-10万元,经自行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并已如期上缴全年所得税。2006年4月税务机关对其纳税检查中发现企业2005年度有以下问题:
(1)企业以在册职工1200人计算计税工资。在册职工中包括由福利费开支工资的职工40人,当地计税工资为月人均800元。
(2)收取1年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4万元,挂账未作处理。
(3)将成本为50万元的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由于无同类产品售价,按成本价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了增值税。(该企业成本利润率为10%)
(4)技术转让净收入45万元,未记收入,直接转作联营投资。
(5)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2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0.8万元(该企业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率为5‰)。(已知企业通过“应交税金”已计缴的各种税金为126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忽略不计。)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第(1)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第(2)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第(3)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第(4)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第(5)项业务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7)计算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8)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定该企业属何种行为,应如何处理?
[12分]
解析:
(1)由职工福利费开支工资的职工,不应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数,企业多列支计税工资数额=40错800错12÷10000=38.4(万元)
多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38.4×(2%+14%+1.5%)=6.72(万元)
(2)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应确认为当期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并且还应计缴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4÷(1+17%)×17%=0.58(万元)
所得税计税收入=4-0.58=3.42(万元)
(3)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为视同销售行为,应以售价计缴增值税,并以其与成本之差,调增应纳所得税额;
补缴增值税=50×(1+10%)×17%-50×17%=0.85(万元)
所得税计税收入=50×(1+10%)-50=5(万元)
(4)技术转让净收入30万元以下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而超过部分(即15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坏账准备年末余额=120×5‰=0.6(万元),企业坏账准备年末余额0.8万元,多列支准备金0.2万元,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2万元。
(6)应调增的计税所得额=38.4+6.72+3.42+5+15+0.2=68.74(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8.74×33%=22.68(万元)
(7)应补缴的增值税=0.58+0.85=1.43(万元)
(8)该企业在纳税检查中被查出的问题属于偷税行为。
偷税数额=22.68+1.43=24.11(万元)
应纳税额=126+24.11=150.11(万元)
偷税占应纳税额比例=24.11÷150.11=16.06%
应按《税收征管法》和《刑法》有关规定处理:偷税额占应纳税额10%~30%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