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选题
】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是由 ( )
[1分]
、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决定
、
公司依其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
、
出资最多的股东指定
、
出资最多的股东担任
答案:
2、【
多选题
】
下列不属于 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为 ( )
[1分]
、
董事会
、
董事会和监事会
、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
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答案:
3、【
多选题
】
属于商号权的特点的是 ( )
[1分]
、
商号权具有保密性
、
商号权具有区域性限制
、
商号权具有可转让性
、
商号权具有公开性
答案:
4、【
多选题
】
A有限责任公司系一物流公司,有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为500万元。为扩展业务,经董事会决定,即日起实施下列方案,请问哪一项方案是不合法的? ( )
[1分]
、
以A公司的名义投资500万元,与B公司组成合伙企业
、
以A公司的名义向C食品公司投资500万元
、
以A公司的名义向公司总经理的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
规定公司章程经2/3董事会成员同意可以修改
答案:
5、【
多选题
】
甲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飞机失事死亡,其子乙12岁。下列关于乙的权利的判断正确的是( )
[1分]
、
乙因继承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乙可以要求分割甲载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额
、
经合伙人同意,乙可以成为合伙人
、
乙只能要求分割甲载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额
答案:
6、【
多选题
】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正确地是 ( )
[1分]
、
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个人独资企业在成立时需交足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
个人独资企业对聘用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
7、【
简答题】
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公司法人治理模式上的差异。
[10分]
解析:
1. 英美法系
2. 德国的双层委员会
3. 日本的监察人制度
4. 我国的治理模式
8、【
简答题】
李某、张某、王某分别出资14万元、16万元和70万元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水产品加工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李某和张某的出资为现金,王某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公司的经营极为红火,而原有的投资已经不能扩大再生产,于是又吸收刘某的现金出资20万元。后来由于竞争加剧,导致企业负债累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王某作为出贷的房产价值仅有35万元。又查明,王某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有20万元。
问题:
(1)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王某对公司设立行为承担何种责任?(2分)
(2)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张某对公司设立行为承担何种责任?(2分)
(3)刘某是否承担承担何种责任?(4分)
[8分]
解析:
1)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2) 张某承担连带补缴股款责任
3)刘某不承担连带责任
9、【
简答题】
简述股东的主要权利。
[5分]
解析:
股东基于缴纳出资享有的权利称为股东权。股东事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是股东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股东会是股东行使权利的场所,股东通过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参加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换言之,所有股东都有权选举董事、监事,也都有资格被选举为董事和监事。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从公司分取红利,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受益权的体现。
(5)依法转让出资。这项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二是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主要是指转让出资的价格、缴纳价款的时间等条件),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当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加资本时,该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8)公司终止时,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当有限责任公司终止进行清算时,股东对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依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取的权利。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10、【
简答题】
原告是主营业务为生产“宏发”牌灯具的一电气股份公司,被告甲与乙为其董事。后甲乙二人又与张某合伙办了一个电气工厂,生产“红发”牌灯具。“红发”灯具,不管是种类、造型、性能,还是档次上都与“宏发”牌灯具相差无几。原告发现甲乙二人与张某合伙办电气工厂的行为后,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罢免了被告的董事职务。同时提起诉讼,要求甲乙二人将在电气公司期间所得收入60万元交给公司。被告辩称,他们的第二职业劳动所得不应当交给公司,同时主张恢复被违法罢免的董事职务。
问题:
(1)甲乙二人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4分)
(2)该如何通过诉讼机制追究董事的责任?(4分)
[8分]
解析:
1) 竞业禁止义务理论上应从属于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经理(主要为董事、经理)不得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业务。(2分) 各国公司法均对此予以禁止或限制,如果董事、经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则公司可以依法行使归人权,即将董事、经理的违法收益收归公司所有。(2分)
2)根据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分)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 第一百五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分)
11、【
简答题】
简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5分]
解析: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
3)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4)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5)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12、【
简答题】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3分]
解析:
第一, 对章程要求不同。
第二, 最低注册资本不同。
第三, 不缴纳出资的责任不同。
第四, 设立的方式不同。
第五,股权形式不同。
第六,股权的转让方式不同。
第七,股权转让的自由程度不同。
第八,机构设置不同。
第九,董事会的人数不同。
13、【
简答题】
公司成立与公司设立
[3分]
解析:
(1)行为性质不同
(2)法律效力不同
(3)行为人不向
(4)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