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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9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税法试题
1、【 简答题
我国哪些权利、许可证照应当征收印花税? [4分]
解析:
 应当征收印花税的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2、【 简答题
简述个人所得课税的基本模式。 [4分]
解析:
世界各国对个人所得课税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即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或称混合所得税制)。 (1)分类所得税制,是指这样一种所得课税模式,即在这种税制下,归属于一个纳税入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纳税。 (2)综合所得税制,是指这样一种所得课税模式,即在这种制度下,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不管其所得来源何处,都作为一个所得总体来看待,并按一个(套)税率公式计算纳税。 (3)混合所得税制,即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税制的重叠使用,是指对同种所得按照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征税后,再采用综合所得税制的模式征税。
3、【 简答题
简述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4分]
解析:
 税收行政赔偿又称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致害的税务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属于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收和管理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事实,且所损害的必须是税收相对人合法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4)税务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 简答题
如何理解税法解释的实质课税原则? [12分]
解析:
 (1)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在税法解释过程中,对于一项税法规范是否应适用于某一特定情况,除考虑该情况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课税要素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要结合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来判断该种情况是否符合税法所规定的课税要素,以决定是否征税。 (2)实质课税原则主要足在经济生活多样化,交易手段复条化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征收而提出的一项解释原则。进行税法解释时,应深入分析特定交易或安排的经济实质,如果征税对象仅在名义上归属于某主体而在事实上实质归属于其他主体时,则应以实质归属人为纳税人。 (3)实质课税原则可以防止对税法的固定的、形式上的理解而给量能课税造成的损害,以利于税法公平的实现。税收法定主义是形式理性,实质课税原则是实质理性。
5、【 简答题
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
(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一般纳税人)购进大麦一批,价值150万元(不含税),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20万元(不含税),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价值15万元(不含税),货款已收;
(4)向某展览会赞助价值3 200元(不含税)啤酒。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厂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10分]
解析: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啤酒给一般纳税人:销售额×税率=15×17%=2.55万元 赞助啤酒,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3200元 进项税额=150×13%+20×17%=22.9万元  根据增值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55+0.32-22.9=-20.03万元。 则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0,且进项税额抵扣本月销项税额后的余额,可用于下月抵扣销项税额。
6、【 简答题
作家吴某,自由职业者,同时自己开了一家书店,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吴某2008年收入如下:
(1)被某电视台“五一”文艺晚会组聘为顾问,取得顾问费4 000元;
(2)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
(3)出版个人作品集,取得收入20 000元;
(4)书店全年销售额90 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 000元。
问题:吴某的上述收入,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应如何纳税?请说明理由,并列出计算式。
附:
题46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0—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10分]
解析:
(1)顾问费属于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4000-800)×20%=640(元)     
(2)兼课收入由于每月未超过800元,不征所得税。
(3)出版个人作品集属于稿酬收入,应纳税额为=20000×(1-20%)×20%×(1-30%)=2240(元)。
(4)书店收入为个体工商户收入,运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30000×20%-1250=4750(元)。 吴某本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640+2240+4750=7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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